一种可随意组合的办公用品文具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5652阅读:30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办公用品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随意组合的办公用品文具盒。



背景技术:

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文具盒一般有两种,一是盒体上设有开合的盖,盖下面的盒体内分设有多个空腔用来放置储存笔、橡皮、小刀等之类的文具,还有一种是在盒体的前部为可开合的盖,其下面有储物腔,其后部或者一侧设有一竖向圆形筒,筒的后半部为一半圆直筒,供插放笔等等,前半部有多个可转动的半圆形盒,可供放大头针、曲别针等的小物件。目前市场上的文具盒要么是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要么就是组合起来占用很大的空间,不能根据需要和个人习惯进行随意组合,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可随意组合的办公用品文具盒。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随意组合的办公用品文具盒,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随意组合的办公用品文具盒,包括第一盒体、第二盒体、第三盒体和第四盒体,所述第一盒体和第四盒体的右侧端面均设有第一卡槽,第一盒体和第四盒体的左侧端面均设有第一卡块,第一盒体和第四盒体的后侧端面均设有第二卡槽,所述第一盒体的第一卡块与第四盒体的第一卡槽卡接,所述第二盒体和第三盒体的右侧端面均设有第三卡槽,第二盒体和第三盒体的左侧端面均设有第三卡块,第二盒体和第三盒体的前侧端面均设有第二卡块,所述第二盒体的第三卡块与第三盒体的第三卡槽卡接,所述第一盒体和第四盒体的第二卡槽分别与第二盒体和第三盒体的第二卡块卡接,所述第一盒体、第二盒体、第三盒体和第四盒体的内部均设有抽屉,第一盒体、第二盒体、第三盒体和第四盒体的上端面均设有凹槽,第一盒体、第二盒体、第三盒体和第四盒体的下端面均设有与凹槽相对应的凸块。

优选的,所述抽屉的外侧端面安装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第一盒体和第四盒体上第一卡槽的数量均为两个。

优选的,所述第一盒体和第四盒体上第二卡槽的数量均为两个。

优选的,所述第二盒体和第三盒体上第三卡槽的数量均为两个。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可随意组合的办公用品文具盒可以分别选择不同数量的第一盒体、第二盒体、第三盒体和第四盒体,根据需要和个人习惯进行随意组合,既可以通过第一卡槽和第一卡块卡接进行左右组合,也可以通过第三卡槽和第三卡块卡接进行左右组合,既可以通过第二卡块和第二卡槽卡接进行前后组合,又可以通过凹槽与凸块卡接进行上下组合,减少空间占用,组合简单,使用方便,能够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盒体、第二盒体、第三盒体和第四盒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盒体、2第一卡槽、3第一卡块、4第二卡块、5第二卡槽、6第二盒体、7第三卡槽、8第三卡块、9第三盒体、10凹槽、11第四盒体、12抽屉、13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随意组合的办公用品文具盒,包括第一盒体1、第二盒体6、第三盒体9和第四盒体11,第一盒体1和第四盒体11的右侧端面均设有第一卡槽2,第一盒体1和第四盒体11上第一卡槽2的数量均为两个,第一盒体1和第四盒体11的左侧端面均设有第一卡块3,第一盒体1和第四盒体11的后侧端面均设有第二卡槽5,第一盒体1和第四盒体11上第二卡槽5的数量均为两个,第一盒体1的第一卡块3与第四盒体11的第一卡槽2卡接,通过第一卡槽2和第一卡块3卡接进行左右组合,第二盒体6和第三盒体9的右侧端面均设有第三卡槽7,第二盒体6和第三盒体9上第三卡槽7的数量均为两个,第二盒体6和第三盒体9的左侧端面均设有第三卡块8,第二盒体6和第三盒体9的前侧端面均设有第二卡块4,第二盒体6的第三卡块8与第三盒体9的第三卡槽7卡接,通过第三卡槽7和第三卡块8卡接进行左右组合,第一盒体1和第四盒体11的第二卡槽5分别与第二盒体6和第三盒体9的第二卡块4卡接,通过第二卡块4和第二卡槽5卡接进行前后组合,第一盒体1、第二盒体6、第三盒体9和第四盒体11的内部均设有抽屉12,抽屉12的外侧端面安装有把手13,第一盒体1、第二盒体6、第三盒体9和第四盒体11的上端面均设有凹槽10,第一盒体1、第二盒体6、第三盒体9和第四盒体11的下端面均设有与凹槽10相对应的凸块,通过凹槽10与凸块卡接进行上下组合,减少空间占用,可以根据需要分别选择不同数量的第一盒体1、第二盒体6、第三盒体9和第四盒体11,进行随意组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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