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名片存放装置,具体是一种名片和用于存放名片的卡包。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名片已经成为人们的出行中必备的用品之一,名片主要用于加深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流,给人们的工作以及生活带来了较大的便利。
名片一般存放于卡包内部,卡包内设置有卡片夹,将名片存放于卡片夹内,便于人们携带。
但是现有的卡包结构简单,将名片插入名片夹中,虽然给人们的携带和阅读带来了方便,当时需要拿出名片时,由于卡片夹夹持名片叫紧,很难将名片从卡片夹内拿出,给人们的使用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名片和用于存放名片的卡包,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名片,所述名片左端开设有滑槽,滑槽主要是由第一导向边、第二导向边、第三导向边和固定槽构成;所述第一导向边与名片侧边处夹角为75°;第二导向边与名片侧边处夹角为165°;且第二导向边与第三导向边之间的夹角为130°;所述第三导向边与固定槽之间的夹角为115°;所述名片上方开设有卡槽。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槽的数量为2个。
一种用于存放上述名片的卡包,主要是由上底板、右侧板、左侧板、上侧板、下底板和下侧板构成,所述下底板左侧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块,固定块右侧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滑轨,固定块顶部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按扣,所述上侧板表面左侧固定连接有与按扣配合使用的卡扣,且上侧板表面固定连接有滑轨。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上底板末端铰接有右侧板,且上底板远离右侧板的一侧铰接有左侧板;所述左侧板底部右侧固定连接有下侧板,下侧板底部固定连接有下底板,下底板与左侧板底部固定连接;所述下底板顶部铰接有上侧板。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轨为方形、半圆形和拱门形中其中的一种。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块左侧侧壁与左侧板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名片在卡包内部稳定性好,避免了名片在卡包内部滑动,该卡包在使用过程中,便于将名片拿出,大大提高了人们的使用效率,且该卡包便于携带,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较大的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名片和用于存放名片的卡包中卡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名片和用于存放名片的卡包中名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名片和用于存放名片的卡包的使用效果图。
图中:1-上底板;2-右侧板;3-左侧板;4-上侧板;5-下底板;6-下侧板;7-滑轨;8-固定块;9-按扣;10-滑槽;11-卡槽;12-第一导向边;13-第二导向边;14-第三导向边;15-固定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3,一种名片,所述名片左端开设有滑槽10,滑槽10的数量为2个;所述滑槽10主要是由第一导向边12、第二导向边13、第三导向边14和固定槽15构成;所述第一导向边12与名片侧边处夹角为75°;第二导向边13与名片侧边处夹角为165°;且第二导向边13与第三导向边14之间的夹角为130°;所述第三导向边14与固定槽15之间的夹角为115°;所述名片上方开设有卡槽11,名片通过滑槽10便于滑入卡包内滑轨7上,便于固定名片,且上侧板4上的滑轨7进入卡槽11内用于固定名片,防止名片在卡包内滑动。
一种用于存放上述名片的卡包,主要是由上底板1、右侧板2、左侧板3、上侧板4、下底板5和下侧板6构成;所述上底板1末端铰接有右侧板2,且上底板1远离右侧板2的一侧铰接有左侧板3;所述左侧板3底部右侧固定连接有下侧板6,下侧板6底部固定连接有下底板5,下底板5与左侧板3底部固定连接;所述下底板5顶部铰接有上侧板4。
所述下底板5左侧表面固定连接有固定块8,固定块8左侧侧壁与左侧板3固定连接,且固定块8右侧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滑轨7,滑轨7为u型结构,所述固定块8顶部侧壁上固定连接有按扣9。
所述上侧板4表面左侧固定连接有与按扣9配合使用的卡扣,且上侧板4表面固定连接有滑轨7。
所述滑轨7为方形、半圆形和拱门形中其中的一种。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通过上侧板4将卡扣从按扣9中分离,向上翻起上侧板4,将名片放入卡包内部,名片上的滑槽10滑到滑轨7上,滑轨7位于滑槽10内部进入固定槽15中,避免了名片滑动,通过卡扣与按扣9配合使用将上侧板4向上翻起固定,上侧板4锁定在固定块8上,上侧板4上的滑轨7进入卡槽11内,卡槽11与滑轨7配合使用避免了名片在卡包内部滑动,使得名片的稳定性好,从而将名片锁定于卡包内部,向上翻起上底板1,上底板1覆盖在下底板5的上方,右侧板2用于关闭下底板5右侧的开口,卡包封闭,名片位于卡包内部,便于携带,需要拿名片时,打开上侧板4,名片通过滑槽10和滑轨7配合使用从卡包内部滑出,便于拿取。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