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27818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防风伞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有关一种防风伞,可使伞在受到阵风或强风吹袭而导致翻伞时,其伞骨结构不会受到折损或破坏,且于翻伞后,欲将恢复原状或于收伞的过程中,只需将下巢往下拉而完全不须再用手将已向上翻转的伞边朝下扳转回来就能使伞自动形成收伞的状态。
习用的伞具中有一种伞骨结构是如图6所示,其中支骨(24)是一体成形的。此种结构的习用伞具之优点在于其收折后的长度较其它习用的平顶防风伞具为短,而便于使用者携带或放置手提的行李箱(袋)中。但是此种结构的习用伞具,在受到阵风或强风吹袭而形成翻伞时,其伞骨结构易受损害或折断,且设若伞骨未被折断,即使下巢(23)向下拉也很难将该伞复原。
本实用新型目的即为了改良上述之习用伞具,使之成为一种防风伞,而即使在翻伞的情形下也不会使伞骨结构受损,并且只要将下巢往下拉动便可使已翻转的伞具自动形成收伞的状态。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防风伞,其由中棒、上巢、下巢、支骨、副支骨、连续骨、主骨、握把及伞布等主要构件所组成,其中中棒上之上巢是与副支骨的第一端枢接,该副支骨的第二端是与连续骨的第一端枢接,该连续骨的第二端则枢接于主骨的适当处,而可于中棒上移动之下巢则与支骨的第一端枢接,该支骨的第二端则连接于主骨的第一端,此外,该支骨是穿过该副支骨的适当处所设之开槽;其特征为该支骨是由一为U型体的下支骨及一与该下支骨连结之上挠性支骨所组成,其中该下支骨之第一端即为该支骨之第一端,而该上挠性支骨之第二端即为该支骨之第二端;藉此当受到阵风或强风吹袭而导致翻伞时,可藉由上挠性支骨之可挠性吸收破坏伞骨的力量而保护伞骨,且欲将该翻转之伞具收拾时,只需将下巢往下拉动便可使伞具藉着上挠性支骨之可挠性与其因受力而弯弓时所产生之向外弹直的回复力而自动完成收伞。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防风伞于开伞状态下的部分外观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
图1中的上挠性支骨与下支骨之结合状态的放大图;图3表示图2之下支骨的第二端缘的另一种变化;图4A是
图1之防风伞于翻伞后的部分外观图;图4B是将图4A之下巢往下拉动一段距离之后,该防风伞的部分外观图;图4C为将图4B中的下巢继续往下拉动而主骨从翻折的状态复原时的部分外观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可自动开伞之防风伞于开伞状态下的部分外观图(显示本实用新型可依配合制成自动的防风伞具);图6是习用于开伞状态下的部分外观图。
图号部分(1,21)中棒(2,22)上巢(3,23)下巢(13)自动下巢(12)开伞主弹簧(14)双钩骨(4,24)支骨(41)下支骨
(41)上挠性支骨(43)环形开口(5,25)副支骨(6,26)连续骨(7,27)主骨(8,28)伞布(81)吊线(82)吊线孔(83)缝线(84)缝线孔(91,92,93)铆钉(10)包头请参阅
图1及图2。在
图1所示之实施例中,中棒(1)上的上巢(2)是与副支骨(5)的第一端枢接,该副支骨(5)的第二端与连续骨(6)的第一端枢接,该连续骨(6)的第二端则枢接于主骨(7)的适当处。可于中棒(1)上移动的下巢(3)则与支骨(4)的第一端枢接,该支骨(4)之第二端则连接于主骨(7)的第一端。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即在于该支骨(4)是由一下支骨(41)及一上挠性支骨(42)所构成,而下巢(3)即与该下支骨(41)的第一端枢接。下支骨(41)是穿过该副支骨(5)的适当处所设之开槽(未显示),且下支骨(41)于适当处与该副支骨(5)的适当处藉一铆钉(91)而连结。该上挠性支骨(42)的第一端是形成一弯环且结合在铆钉(91)上(图2),而该上挠性支骨(42)的第二端亦形成一弯环且结合主骨(7)之第一端上包头(10)末端的铆钉(93)上。
在图2(为方便阅图起见,图2中省略了副支骨)中,可看出下支骨(41)呈U型体,且其近第二端的适当处附着有一铆钉(92),该上挠性支骨(42)则延伸于该铆钉(92)之下。又下支骨(41)的第二端也可形成如图3所示之形状,即该第二端之端部形成的一个环形开口(43)的形状,而该上挠性支骨(42)则自该环形开口(43)延伸而出,藉此可使下支骨(41)的第二端部与上挠性支骨(42)的第一端部相接合而使下支骨(41)与上挠性支骨(42)接合一支骨(4)。
当受到阵风或强风之吹袭(如图4A箭头所示意)而造成翻伞时,包头(10)之底部会进入为U型体之连续骨(6)之槽底,而上挠性支骨(42)被下压而十分靠近连续骨(6),由于上挠性支骨(42)之可挠性吸收了破坏伞骨之力量,因此伞骨不易受到扭曲而折断(图4A)。
当本实用新型防风伞形成图4A的翻伞状态时,其可藉由将下巢(3)往下拉便可使该已翻转的伞具藉由上挠性支骨(42)之作用而自动形成收伞的状态。请参看图4A、B及C。在图4A的翻伞状态中,上挠性支骨(42)两尾端之距离为D。当将图4A中之下巢(3)如图4B所示者往下拉动一段距离时,下支骨(41)也随着下巢(3)下移而被往下带动,同时由于伞骨之间的连杆作用,上挠性支骨(42)两尾端之距离将缩短为D,此时由于下支骨(42)的第二端朝上移动且上挠性支骨(42)之第一端部分保持在下支骨(41)的凹槽内,故下挠性支骨(42)被迫向上拱起,因此下挠性支骨(42)被迫呈弯弓状,且储有向外伸直的弹力。收伞时随着下巢往下移,伞骨渐渐收合,当伞骨收合到伞骨之半径(即为主骨(7)之珠尾端(71)与中棒(1)之间的垂直距离)小于伞布之半径(指于撑伞状态下,伞布边至中棒(1)之间的垂直距离)时,即伞布已无张压之力作用于伞骨时,上挠性支骨(42)的向外弹力将发生作用而欲使上挠性支骨(42)恢复直线的状态,因此可使主骨(7)以包头(10)之A点为中心自动反转回来,而形成如图4C所示的收伞状态,因此伞骨可完全收合而不受损。
上述
图1所示之防风伞是手开伞,然上述之伞骨结构亦适用于自动伞,如图5所示。在图5所示之自动防风伞中,下支骨(41)则枢接于中巢(11)上。该图5之伞骨结构之作用与
图1之防风伞类似,故不在此重覆赘述。
本实用新型的防风伞即由上述构造所构成,其除了具有前述背景部分所述之习用伞具可于收折后获得一较小长度的优点之外,更赋予该习用伞具其它功能,即使之成为一防风伞,使得该伞于翻伞之状态下,其伞骨不致受到损坏或折断,且欲将该伞具复原时,只需将下巢往下拉动便可藉由上挠性支骨之可挠性及向外弹力而使该伞自动形成收伞之状态,故深具创造性,进步性及实用性。
权利要求1.一种防风伞,其由中棒、上巢、下巢、支骨、副支骨、连续骨、主骨、握把及伞布等主要构件所组成,其中中棒上之上巢是与副支骨的第一枢接,该副支骨的第二端是与连续骨的第一端枢接,该连续骨的第二端则枢接于主骨的适当处,而可于中棒上移动之下巢则与支骨的第一端枢接,该支骨的第二端则连接于主骨的第一端,此外,该支骨是穿过该副支骨的适当处所设之开槽;其特征为该支骨是由一为U型体的下支骨及一与该下支连结之上挠性支骨所组成,其中该下支骨之第一端即为该支骨之第一端,而该上挠性支骨之第二端即为该支骨之第二端;藉此当受到阵风或强风吹袭而导致翻伞时,可藉由上挠性支骨之可挠性吸收破坏伞骨的力量而保护伞骨,且欲将该翻转之伞具收合时,只需将下巢往下拉动便可使伞具藉着上挠性支骨之可挠性与其因受力而弯弓时所产生之向外弹直的回复力而自动完成收伞。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风伞,其特征在于该下支骨是穿过该副支骨之第二端部适当处所设之开槽且该下支骨于适当处以铆钉与该副支骨连结,而该上挠性支骨的第一端则呈弯环结合在该铆钉上;且该下支骨第二端亦设有一铆钉而该上挠性支骨则自该铆钉下面延伸而出,藉此该上挠性支骨的第一端部部分被保持在该下支骨的U型槽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风伞,其特征在于该下支骨之第二端可以不设置一铆钉,而是以其端缘部形成一环形开口,该上挠性支骨即从该环形开口穿出,如此亦可保持该上挠性支骨的第一端部部分于该下支骨的U型凹槽中。
专利摘要一种防风伞,其巢与副支骨之第一端枢接,副支骨之第二端与连续骨之第一端枢接,连续骨之第二端与主骨枢接,下巢与下支骨之第一端枢接,下支骨穿过该副支骨之开槽,与副支骨以铆接,一上挠性支骨的第一端结合在铆钉上,其第二端与主骨之第一端连结,上挠性支骨之第一端部分结合保持在下支骨的U形凹槽内;藉此当受强风吹袭导致翻伞时,可藉由上挠性支骨吸收破坏伞骨的力,如欲将已翻转之伞具收合,只需将下巢往下拉动便可,而伞骨不受损或变形。
文档编号A45B25/00GK2107165SQ9122952
公开日1992年6月17日 申请日期1991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1991年11月25日
发明者奥田教夫, 刘福田 申请人:托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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