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相配合的化妆品携带器和内筒的化妆品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3204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具有相配合的化妆品携带器和内筒的化妆品容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化妆品容器,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化妆品携带器及一种内筒,它们之间具有增加的转矩,用于限制但又不防碍两者之间的角运动。
传统的口红容器包括一个化妆品携带器,一个管状内筒,一个管状外筒和一个装饰性筒。化妆品携带器支承着口红,其形状如同一个套筒,该套筒中具有位于筒的两侧的径向延伸的爪,携带器安放在内筒中。在内筒的相对两侧开有纵向延伸的槽,所述化妆品携带器的爪从中穿过。带有一条连续的螺旋沟槽的外筒,放置在内筒周围,其中,化妆品携带器的爪可放置在螺旋沟槽内,而且可沿着沟槽的长度通过。这样,当内筒的底部转动时,爪便通过螺旋沟槽的一定长度运动,化妆品携带器也就向上运动。装饰外筒起到了美观的作用。操作时,内筒的一个底部延伸超过装饰外筒的底部。使用者转动该底部,便可使化妆品携带器以及口红从外壳中伸出,用以涂抹口红,然后将其缩回到壳体内进行贮存。
作为一种高质量的口红容器应具有一定的“手感”(feel),即可以自由的旋转,但在固定时却要具有足够的阻力或者转矩。化妆品容器所要求的特点是,在将转矩施加到容器上以便使容器内的化妆品进行伸缩时,这种转矩应是恒定的,即转矩应最小或没有明显的改变。同时人们还希望防止化妆品携带器相对于内筒产生角运动。当化妆品携带器与内筒的内表面相接触时,化妆品携带器的角运动,有可能对化妆品携带器内的润发脂或口红造成破坏。因此,如果能够获得一种理想的转矩,并且避免产生化妆品携带器与内筒之间的相对角运动,便可以对化妆品容器进行理想地平滑而均匀的操作。
现有技术中,提高化妆品容器转矩的方案包括在化妆品携带器与内筒之间设置一个阻碍,这类化妆品容器可以提供所需的转矩,但是采用这种方式需要设置精确的配合公差,在制造时成本很高,而且在使用过一段时间经过磨损后,将会影响相对旋转的套筒间产生的转矩。此外,许多这种化妆品容器的特点都是具有理想的转矩,但化妆品容器还必须能持久地、重复地保持这一理想的转矩,同时还应防止化妆品携带器相对内筒的角运动。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化妆品容器,它具有增大的转矩,同时还可以防止化妆品携带器相对内筒的角运动。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使化妆品容器的转矩具有持久性和重复性。
本发明属于一种化妆品容器,更具体地说,本发明属于一种化妆品容器的内筒与化妆品携带器之间的组合。采用这种组合可以获得理想的均匀转矩,同时还可以防止化妆品携带器相对于内筒的角运动,因此对装在其内的润发脂或口红起到保护作用。本发明的另一个优点是,化妆品携带器在其全部伸出和全部缩回的位置上,可以相对于内筒被锁定,而此时转矩又未发生明显的改变,通常这种锁定往往会产生一种令人不悦的“卡搭”声。
本发明可以实现上述目的,它包括一个化妆品携带器,其上设有多条沿径向向外延伸的纵向肋,还包括一个内筒,该内筒上设有多条沿径向向内延伸的纵向肋。化妆品携带器及内筒最好都用一种塑料树脂材料制成,而且其中每一条肋都与相应的内筒或携带器整体构成。因此,这些肋便具有一种内在的挠性。将化妆品携带器放置在内筒中,其中每个元件中的肋都与另一元件中的肋相互配合。化妆品携带器最好包含径向向外延伸的两对即四条肋,它们基本上沿化妆品携带器的纵向长度,并平行于其纵轴的方向延伸。内筒最好也包括两对即四条径向向内延伸的纵向肋。
内筒包括一个具有第一直径的上筒部,及一个具有第二较大直径的下筒部,其中纵向沟槽设置在上部。内筒中的向内延伸的肋沿纵向延伸,基本上占据纵向沟槽的整个长度。沿圆周方向测得的内筒肋的厚度,大致小于沿圆周方向测得的化妆品携带器的肋的厚度。
在纵向沟槽的上、下端处还设有锁定导槽,它们是由与每一条纵向沟槽相垂直的导槽构成的。上端的锁定导槽沿水平方向延伸,其方向与下端锁定导槽方向相反。这样,当化妆品携带器位于内筒时,携带器中的爪便穿过该纵向沟槽延伸,当底座沿一个方向转动时,化妆品携带器的爪便会穿过外筒上螺旋槽和内筒纵向沟槽的长度,从而使口红伸出以供使用。当抵达上锁定导槽时,阻止化妆品携带器继续作旋转运动。同样,当内筒沿反向转动时,下锁定导槽可以将化妆品携带器限定在其完全缩回的位置。
在未锁定的位置处,即当内筒发生转动以便将化妆品携带器伸出或缩回时,内筒上向内延伸的肋将与化妆品携带器中向外延伸的肋相接触。从而提供了所需的转矩,并防止了化妆品携带器相对于内筒的角运动。由此保护了装在其中的润发脂。当化妆品携带器完全伸出或完全缩回时,化妆品携带器的爪位于一个相应的锁定导槽内。在该位置上,内筒中向内延伸的肋与携带器中向外延伸的肋并不对正,因此拆离了这些元件,即内筒上的肋位于化妆品携带器上的两条相邻肋之间。直到将必要的力施加到化妆品携带器的底部,使内筒产生旋转,从而使内筒的肋与化妆品携带器的肋再次相互结合时,才出现这一位置。通过化妆品携带器中的肋与内筒中的肋配合,当携带器抵达全伸或全缩的位置时,其转矩的显著变化即使不能完全消除也可降至最小。
本发明上述的以及其他的目的,特征和优点,通过以下对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说明以及观看附图,将变得十分明了。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的一个化妆品容器的透视图;图2是其分解视图;图3是本发明的内筒及化妆品携带器的正视图,其中的化妆品携带器完全回缩;图3A是沿图3中3A-3A线作的放大剖面图;图4是本发明的内筒与化妆品携带器的正视图,其中化妆品携带器处于部分伸出的状态;图4A是沿图4中4A-4A线作的放大剖视图;图5是本发明的内筒与化妆品携带器的正视图,其中的化妆品携带器处于完全伸出的状态;图5A是沿图5中的5A-5A线作的放大剖视图;图6A和6B分别是本发明的内筒和化妆品携带器的顶视图和剖面图。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更加完全和详细的说明,附图中所表示的是本发明的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但是,不应将本发明仅仅局限于该实施例,其目的仅在于使发明的公开更加彻底和完整,并且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更加充分地告知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附图中所显示的以及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本发明属于一种化妆品用的容器,例如口红容器。但是很明显,该容器可以用于各种其他领域,只要其中的产品可以从一个壳体中伸出来并可缩入该壳体内便可。例如,该容器可以用于需要局部涂抹的(topical appli cation)任何产品。
本发明的口红容器在附图中用标号10表示,它用来送出口红,以便进行化妆。该化妆容器10包括多个沿中心轴线排列的筒形元件,这些元件以分解的方式表示在图2中。其中的各种元件都是环绕着纵向轴线1同心排列,从内侧开始,化妆品容器10包括一个化妆品携带器12,一个第一管状内筒14,一个第二管状外筒16及一个装饰筒18。装有化妆品容器的最终产品一般还包括一个底壳和一个顶壳,如图1中虚线所示。
内筒14包括一个具有第一直径的上管部20,和一个具有第二直径的下管部22,其中第二直径大于第一直径。在上管部20中,至少开设一条纵向槽24,最好是径向对置的两条纵向槽24,使它们位于一条直径的两端。纵向槽24平行于化妆品容器10的纵轴1延伸。
一个上部锁定导槽26沿垂直于纵向槽24的方向延伸。同样,一个下部锁定导槽28也沿垂直于纵向槽24的方向延伸,其方向与上部锁定导槽26相对,关于这一点,将在后面作更详细的说明。在管状内筒14的纵向槽24的上端,开设一个整体开口29,用于将化妆品携带器12定位于内筒14内。内筒14还包括至少一条肋30,最好是两条或者更多条肋,它们沿着内筒14的上管部20,平行于纵轴1延伸。如上所述,内筒14包括至少两对纵向肋30,这些纵向肋30从上管部20沿径向向内延伸,并且最好与筒部模制成一体。在此,所述的“纵向肋”是指这样一种肋它们沿着内筒的一部分长度延伸,而与肋的宽度无关。所述的宽度是指沿圆周的尺寸。所以,对于本发明来说,即使一条肋,其沿圆周的宽度大于其沿内筒长度方向的长度,也应将其视为在“纵向肋”的定义之内。在说明书中,相同的概念也用于化妆品携带器12的有关纵向肋36中。
内筒14最好用一种塑料材料制作,这样,纵向肋30就具有固有的挠性。如图3至5所清楚显示出的,纵向肋30沿内筒14的一部分长度延伸,最好大致为上管部20长度的四分之一以上,例如至少为该内筒14的上管部20长度的一半。
化妆品携带器12由一个环形侧壁32构成,该侧壁中至少包括一个沿径向向外突出的爪34,最好是两个爪,它们沿直径相对置。侧壁32还包括至少一条,最好是多条沿径向向处延伸的纵向肋36。在组装时,化妆品携带器12同轴的放置在管状内筒14内,如在图3-6清楚显示的那样。这样,携带器中的爪34便穿过纵向槽24,以便使口红在化妆品携带器12内进行伸缩。化妆品携带器12的纵向肋36可以沿侧壁32的任何长度延伸。但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该纵向肋的延伸量至少为该化妆品携带器侧壁32长度的四分之一,例如至少为其长度的一半。
管状内筒14同轴定位于管状外筒16内,外筒16具有至少一条螺旋形的沟槽38。螺旋沟槽38的形状使其可安放至少一部分沿径向向外延伸的爪34。爪34从化妆品携带器12内延伸。然后将装饰外筒18放置到管状外筒16的周围,起到美化作用。
很显然,放置在管状内筒14内的化妆品携带器12,可以在内筒14内纵向上下运动。纵向槽24可以使化妆品携带器12的爪34从中穿过。当下管部22与化妆品容器10的其他元件组装在一起时,下管部22便提供了一个人力可转动的底部。
下面将参照几幅附图对本发明化妆品容器10的操作情况进行说明。通过化妆品容器对口红的伸缩便可以进行应用。去掉外罩(图1中虚线所示)使内筒14的下管部22相对于外筒16旋转,便可将口红在化妆品容器10内和从容器10中推动。在另一个实施例中,也可将下管部22固定到一个外罩底部(图1虚线所示),当该外罩底部转动时,固定到其上的内筒14也旋转。这样,以预定方向旋转外罩底部和下管部22,便可使放置在其内的化妆品携带器12产生旋转。其原因是由于爪34延伸穿过纵向槽24,槽24紧靠在构成轴向槽24的一条相应的纵向侧边上(这取决于其旋转的方向)。因为爪34也安放在,或者至少其一部分安放在管状外壳16的螺旋沟槽38内,当化妆品携带器12的爪34沿螺旋沟槽38的长度通过时,其中的携带器12便在纵向槽24内上下运动。
在纵向槽24的上和下端,分别设置横向延伸的锁定导槽26和28,如图所示,它们与纵向槽24成一体结构。该锁定导槽26和28限制化妆品携带器12的运动。例如当化妆品携带器12抵达最上部时,它将限制其进一步的上移,因为这时内筒14的下管部22的进一步旋转运动被限制住了。同样,当位于化妆品携带器12内的口红完全缩回时,由于爪34保持在纵向槽24的下部横向锁定导槽28内,其进一步的回缩也就被限制住了。这样,通过沿一个方向转动下管部22,就会使口红伸出,而沿相反方向转动下管部22时,便可使口红回缩,从而使其很容易使用,同时在不使用时又可以将口红保护在化妆品容器之内。
通过内筒14上沿径向向内延伸的纵向肋30,与化妆品携带器12中沿径向向外延伸的纵向肋36之间的结合,可以使其转矩增大,至少部分增大,在图3-5中作了更为具体的描述。图3表示化妆品容器10处于充分回缩的位置,其中化妆品携带器12的沿径向向外延伸的爪34被收容在下锁定导槽28内。在该位置上,化妆品携带器中的纵向肋36与管状内筒中的纵向肋30相分离,如图3A所示。
当将旋转力施加到下管部22上时,内筒14沿一预定方向转动,使化妆品携带器12横穿过纵向槽24的长度,如图4所示,同时爪34也横穿过管状外筒16的螺旋沟槽38的长度。在完全伸长与完全回缩之间的位置,化妆品携带器的纵向肋36则与内筒上的纵向肋30接合,如图4A所示。这样,在同轴排布的管状元件之间便产生了一种干涉,从而加大了转矩,防止了两者之间的相对角运动。化妆品携带器12的外直径,即纵向肋36的最外表面之间的直径,最好至少等于,例如大于内筒14的内径,该内径即是纵向肋30的最内表面之间的直径。这样,借助纵向肋30与36的良好的固有挠性,便可形成一种干涉,从而产生理想的转矩。同时也限定或防止了其间的相对角运动,而当携带器的爪34位于完全延伸或回缩的位置时,还可以很平稳地起锁定作用。
当化妆品携带器12完全延伸时,化妆品携带器爪34被收容在上锁定导槽26内,如图5所示。在完全延伸的位置上,化妆品携带器的纵向肋36与内筒的纵向肋30再次处于相分离的位置,如图5A所示。
最好在化妆品携带器12和管状内筒14上都至少设置两对肋,如图6A及图6B所示。如上所述,有两对肋30和36分别设置在每个化妆品携带器12及内筒14上。沿圆周方向测量,携带器12中肋36的宽度大于内筒14中肋30的宽度。在图6B所示的实施例中,化妆品携带器12的肋36的中心,分别与一横向轴1′构成一夹角α,该角至少为45°,所述的横向轴1′穿过携带器爪34的中心,并与纵向轴线1相垂直。在一优选的实施例中,从横向轴线1′量起,其α角为53°,沿携带器12的圆周,肋30的圆周方向延伸约为10°。如图6A所示,内筒14的肋30的中心与横向轴线1′分别具有一个β角,它至少是20°,例如30°,所述的横向轴线1′横穿纵向槽24延伸。
以上对本发明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作了说明,但应理解,本发明并非局限于此,因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尤其是借助于以上的教导,还可以作出许多变型,因此,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包括这些变型,这些变型包括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保护范围中的技术特征或这些改进。
权利要求
1.一种用来分配化妆品的化妆品容器,它包括一个第一管形套筒,它具有至少一条沿径向向内延伸的肋;一个化妆品携带器,它具有一个圆形的侧壁,同轴安装在所述的第一管形套筒内,并且可以沿着第一管形套筒的纵轴运动,从而在完全伸出与完全缩回的位置之间,即在其间未锁定位置中运动,至少有一条肋从所述的侧壁沿径向向外延伸,当将所述的携带器放置在所述的第一套筒内,并处于完全伸出与完全缩回之间的未锁定位置上时,该肋的形状可以使其与所述管形套筒的肋相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的化妆品携带器的肋为纵向肋,它沿着平行于所述圆形侧壁纵轴,在该侧壁的长度上延伸。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第一套筒的所述肋为纵向肋,它沿着平行于所述管形套筒的纵轴,在该套筒的长度上延伸。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的第一套筒具有一个直径为第一直径的上管部和一个直径为第二直径的下管部,第二直径大于第一直径,所述第一套筒的纵向延伸肋,大体上沿着至少所述上管部长度的四分之一延伸。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第一套筒中纵向延伸的肋,大体上沿着至少所述上管部长度的一半延伸。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化妆品携带器中的纵向延伸的肋,大体上沿着至少所述化妆品携带器长度的四分之一延伸。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化妆品携带器中的纵向延伸的肋,大体上沿着至少所述化妆品携带器长度的一半延伸。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的第一套筒包括至少一对所述的肋,它们位于其相对置的侧壁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的第一套筒包括至少两对所述的肋,每一对肋都位于直径方向其相对的侧壁上。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的化妆品携带器包括至少一对肋,它们位于其相对的侧壁上。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的化妆品携带器包括至少两对肋,每一对肋都位于直径方向其相对的侧壁上。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的化妆品携带器包括一根第二横向轴,它与所述的纵向轴相垂直延伸,其中所述至少两对肋中的每一条肋,其中心部位与该横向轴间的夹角都大于45°(度)。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的内筒具有一根第二横向轴,它与所述的纵向轴相垂直,其中所述至少两对肋中的每一条肋,其中心部位与该横向轴间的夹角都大于20°(度)。
1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化妆器携带器中的至少一条纵向延伸的肋,与所述第一套筒中的至少一条纵向延伸的肋,均横截所述化妆品携带器的纵向轴而延伸一圆周宽度,而且所述化妆品携带器肋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一套筒肋的宽度。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第一管形套筒的一条肋和所述携带器的一条肋,在所述携带器伸缩的过程中相互接合。
1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第一管形套筒的至少一条向内延伸的纵向肋,和所述第一套筒中的径向对置侧壁,限定了一个内径,它至少等于所述化妆品携带器的一个外径,该外径为所述携带器中向外延伸的纵向肋与其径向对置的侧壁所确定。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所述化妆品携带器的所述外径,大于所述第一管形套筒的所述的内径。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中,在基本上完全伸出及完全缩回的位置上,所述携带器的至少一条肋并不与所述第一管形套筒的至少一条肋相接合。
全文摘要
一种化妆品容器,具有一个内筒和一个化妆品携带器,它们相互配合以提供必需的转矩,并防止它们之间的角运动。该携带器包括多条径向向外延伸的纵向肋,内筒包括多条沿径向向内延伸的纵向肋。将携带器放置到内筒里,使一个元件中的肋与另一个元件中的肋配合。当内筒转动时,携带器产生伸缩,内筒中向内延伸的肋与携带器中向外延伸的肋接合。当携带器完全伸出或完全缩回时,内筒中向内延伸的肋和携带器中向外延伸的肋分离。
文档编号A45D40/06GK1216241SQ9812346
公开日1999年5月12日 申请日期1998年10月28日 优先权日1997年11月3日
发明者罗伯特·L·皮尔庞特 申请人:雷克赛姆化妆品包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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