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打火机、镜子、眼部卸妆液和化妆棉的睫毛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585557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打火机、镜子、眼部卸妆液和化妆棉的睫毛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化妆品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打火机、镜子、眼部卸妆液和化妆棉的睫毛膏。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国内外用于化妆美容的睫毛膏品种很多,但既能用打火机取火又能美化睫毛和对已美化的睫毛进行清洗的睫毛膏在市场上还是空白。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改进已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既能用打火机取火又能美化睫毛和对已美化的睫毛进行清洗的睫毛膏,一物多用、使用方便。
[0004]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包括睫毛膏瓶体的一种带打火机、镜子、眼部卸妆液和化妆棉的睫毛膏,圆筒形的睫毛膏瓶体上部的第一瓶盖的顶部设有打火机,打火机的前部外表面设有镜子,打火机的下端与第一瓶盖成一体结构连接。
[0005]所述的睫毛膏瓶体的外部设有外筒,外筒的筒底壁厚与睫毛膏瓶体的上部成一体结构连接,外筒下部的第二瓶盖的下部设有圆筒形的短瓶,短瓶内设有化妆棉,短瓶的下部设有与第三瓶盖的内螺纹连接的外螺纹。
[0006]所述的睫毛膏瓶体和外筒之间的空腔内设有眼部卸妆液。
[0007]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特点和积极效果:本发明在圆筒形的睫毛膏瓶体上部的第一瓶盖的顶部设有打火机,在打火机的前部外表面设有镜子,打火机的下端与第一瓶盖成一体结构连接;在睫毛膏瓶体的外部设有外筒,外筒的筒底壁厚与睫毛膏瓶体的上部成一体结构连接,在外筒下部的第二瓶盖的下部设有圆筒形的短瓶,在短瓶内设有化妆棉,在短瓶的下部设有与第三瓶盖的内螺纹连接的外螺纹;在睫毛膏瓶体和外筒之间的空腔内设有眼部卸妆液。本发明既能用打火机取火又能美化睫毛和对已美化的睫毛进行清洗,一物多用、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0008]本发明的具体结构由以下的实施例及其附图给出。
[0009]图1是根据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带打火机、镜子、眼部卸妆液和化妆棉的睫毛膏的具体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1)为打火机,(2)为第一瓶盖,(3)为睫毛膏瓶体,(4)为外筒,(5)为空腔,
(6)为眼部卸妆液,(7)为第二瓶盖,(8)为短瓶,(9)为化妆棉,(10)为第三瓶盖,(11)为外螺纹,(12)为镜子。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2]实施例:如图所示,包括睫毛膏瓶体(3)的一种带打火机、镜子、眼部卸妆液和化妆棉的睫毛膏,圆筒形的睫毛膏瓶体(3)上部的第一瓶盖(2)的顶部设有打火机(1),打火机(1)的前部外表面设有镜子(12),打火机(1)的下端与第一瓶盖(2)成一体结构连接。
[0013]睫毛膏瓶体(3)的外部设有外筒(4),外筒(4)的筒底壁厚与睫毛膏瓶体(3)的上部成一体结构连接,外筒(4)下部的第二瓶盖(7)的下部设有圆筒形的短瓶(8),短瓶(8)内设有化妆棉(9),短瓶(8)的下部设有与第三瓶盖(10)的内螺纹连接的外螺纹(11)。
[0014]睫毛膏瓶体(3)和外筒(4)之间的空腔(5)内设有眼部卸妆液(6)。
[0015]本发明的工作过程是:打开打火机就能取火;打开睫毛膏瓶体的第一瓶盖,取出睫毛刷,美化睫毛;打开短瓶下部的第三瓶盖,取出化妆棉,再打开第二瓶盖,将化妆棉浸透眼部卸妆液后对已美化的睫毛进行清洗;照镜子检查上妆或卸妆后的妆容。
【主权项】
1.一种带打火机、镜子、眼部卸妆液和化妆棉的睫毛膏,包括睫毛膏瓶体(3),其特征在于:圆筒形的睫毛膏瓶体(3)上部的第一瓶盖(2)的顶部设有打火机(1),打火机(1)的前部外表面设有镜子(12),打火机(1)的下端与第一瓶盖(2)成一体结构连接; 所述的睫毛膏瓶体(3)的外部设有外筒(4),外筒(4)的筒底壁厚与睫毛膏瓶体(3)的上部成一体结构连接,外筒(4)下部的第二瓶盖(7)的下部设有圆筒形的短瓶(8),短瓶(8)内设有化妆棉(9),短瓶(8)的下部设有与第三瓶盖(10)的内螺纹连接的外螺纹(11);所述的睫毛膏瓶体(3)和外筒(4)之间的空腔(5)内设有眼部卸妆液(6)。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打火机、镜子、眼部卸妆液和化妆棉的睫毛膏。主要特点是:圆筒形的睫毛膏瓶体上部的第一瓶盖的顶部设有打火机,打火机的前部外表面设有镜子,打火机的下端与第一瓶盖成一体结构连接;睫毛膏瓶体的外部设有外筒,外筒的筒底壁厚与睫毛膏瓶体的上部成一体结构连接,外筒下部的第二瓶盖的下部设有圆筒形的短瓶,短瓶内设有化妆棉,短瓶的下部设有与第三瓶盖的内螺纹连接的外螺纹;睫毛膏瓶体和外筒之间的空腔内设有眼部卸妆液。本发明既能用打火机取火又能美化睫毛和对已美化的睫毛进行清洗,一物多用、使用方便。
【IPC分类】A45D40/18
【公开号】CN105342114
【申请号】CN201510880192
【发明人】罗建华
【申请人】罗建华
【公开日】2016年2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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