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74164阅读:4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戒毒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戒毒药的配方工艺,它不含任何麻醉剂等毒品,是一种由中草药有效成分制成的生物制剂。
近年,由于贩毒所形成的高额利润的驱使,吸毒易成瘾以及毒瘾难以戒除等原因,吸毒已成了一种世界各国屡禁不止的丑恶现象,更已成为一些国家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极为关注,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打击毒品犯罪,扫毒、戒毒,如前美国总统布什曾建议拨款79亿美元用于扫毒事业,其中包括提供12亿美元用于吸毒预防和教育,用9.25亿美元用于治疗吸毒者,他还呼吁有关方面抓紧研究治疗“瘾君子”的方法。世界各国医务工作者,研究人员也不负众望,许多国家都在不断地推出戒毒新药,以帮助吸毒者戒除毒瘾,解除痛苦,如“毒瘾消”,美国“戒毒1号”、“戒毒2号”,我国卫生部也提供了1、2、3、4号戒毒药,但它们都未能达到有效地根除毒瘾的目的。我国卫生部提供的1、2、3号戒毒药则属于递减精神性麻醉剂含量的药品,1号药吸毒者可以和毒品一样放在锡箔上燃吸,只有4号药是安慰性药片。因此,根据国际药政法的规定,这些戒毒药还不能上市供应,只能管制使用,所以也就大大地降低了它们的效用。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不含麻醉剂等任何毒品,用中草药有效成分制成的戒毒药,使吸毒者在短期内,即服用此戒毒药3~8日之后安全戒断毒瘾。
本发明所涉及的毒品主要为海洛英、可卡因、吗啡及大麻等。
本发明所述的戒毒药由续断、地耳草、梨头草、水芹菜、黑风散等五种中草药加适量紫米粉制成。它们的重量百分比为续断10%~17%、地耳草18%~20%、梨头草38%~30%、水芹菜25%~20%、黑风散9%~13%,紫米粉适量。其制作方法是先将五种中草药干剂按比例混合后加工成粉剂,再加入适量紫米粉混合均匀制得,当然,也可以先将上述五种中草药分别制得粉剂,再按比例,同紫米粉一起混合均匀制得。成品戒毒药可以为粉剂、丸剂、片剂,也可以制成胶囊。
此戒毒药同已有技术相比具有组方简练,生产方法简单易行;纯中草药制剂,不含麻醉剂等任何毒品;能使吸毒者在短期以内一即服用3~8次之后安全地戒断毒瘾的优点。同时,此戒毒药还具有滋补强身、健脾安神、提神益气、镇静、安神之功效。
实施例1取续断4份(占10%)、地耳草7份(占17.5%)、梨头草15份(占37.5%)、水芹菜10份(占25%)、黑风散4份(占10%)干剂混合粉碎成粉剂后再加适量紫米粉(约10份)混合均匀,即得粉剂戒毒药。
此戒毒药用温开水送服,每次4~6克。戒毒第一天每次服药均在毒瘾发作前第一个哈欠来时进行,服药次数最多不超过5次,从第二天开始则早晚各服一次,每日共两次。普通患者连续服用了3~8日之后就可安全戒断毒瘾,重症患者须在连续服药8日,基本戒断毒瘾后,停药一个月,再连续服药8日,共16次。
实施例2取续断10份(占16.67%)、地耳草12份(占20%)、梨头草20份(占33.33%)、水芹菜12份(占20%)、黑风散6份(占10%)粉剂同适量紫米粉(约15份)一起混合均匀,再制成片剂,即得片剂戒毒药。
此戒毒药用温开水送服,每次4~6克。戒毒第一天每次服药均在毒瘾发作前第一个哈欠来时进行,服药次数最多不超过5次,从第二天开始则早晚各服一次,每日共两次。普通患者连续服用了3~8日之后就可安全戒断毒瘾,重症患者须在连续服药8日,基本戒断毒瘾后,停药一个月,再连续服药8日,共16次。
实施例3取续断12份(占12%)、地耳草20份(占20%)、梨头草30份(占30%)、水芹菜25份(占25%)、黑风散13份(占13%)粉剂同适量紫米粉(约12份)一起混合均匀,再制成丸剂,即得丸剂戒毒药。
此戒毒药用温开水送服,每次4~6克。戒毒第一天每次服药均在毒瘾发作前第一个哈欠来时进行,服药次数最多不超过5次,从第二天开始则早晚各服一次,每日共两次。普通患者连续服用了3~8日之后就可安全戒断毒瘾,重症患者须在连续服药8日,基本戒断毒瘾后,停药一个月,再连续服药8日,共16次。
权利要求
1.一种不含麻醉剂等毒品用纯中草药制剂制成的戒毒药,其特征在于该戒毒药是用续断、地耳草、梨头草、水芹菜、黑风散等五种中草药加适量紫米粉制成的,五种中草药的重量百分比分别为续断10%~17%、地耳草18%~20%、梨头草38%~30%、水芹菜25%~20%、黑风散9%~13%。
全文摘要
本发明所提供的是一种戒毒药的配方工艺,它是由续断、地耳草、梨头草、水芹菜、黑风散等五种中草药加适量紫米粉后制得的纯中草药制剂,不含麻醉剂等毒品。同已有技术相比具有能够使吸毒者在短期以内——即服用此戒毒药3~8次以后安全地戒断毒瘾的突出优点,同时,该药还具有提神益气的功效。
文档编号A61P25/00GK1357353SQ00135668
公开日2002年7月10日 申请日期2000年12月14日 优先权日2000年12月14日
发明者罗连生 申请人:罗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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