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假体取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82474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股骨假体取出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骨科手术用具,尤指一种股骨假体取出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设计方案一种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具有开口向前的V形槽的夹持部和位于所述夹持部一侧并与之固连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的底面与所述夹持部的底面位于同一平面内,所述夹持部上设有一螺孔,所述螺孔自连接部底面后部通向连接部顶面前部倾斜设置,所述螺孔的轴线在连接部底面的投影线平行于所述V形槽的对称线。
所述螺孔的轴线与夹持部底面之间的夹角为θ,所述夹角θ为45度。
所述V形槽两侧的夹持部部分为后部高前部低的楔形部,所述楔形部底面与顶面之间的夹角为β。
所述夹角β为20度。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本实用新型股骨假体取出器,它包括具有开口向前的V形槽的夹持部和位于夹持部一侧并与之固连的连接部,连接部的底面与夹持部的底面位于同一平面内,夹持部上设有一螺孔,螺孔自连接部底面后部通向连接部顶面前部,螺孔的轴线与夹持部底面之间的夹角为45度,螺孔的轴线在连接部底面的投影线平行于V形槽的对称线。使用时,夹持部底面朝上夹持于柄的上部,螺纹孔处连接有一来复锤,此时来复锺的用力方向顺着柄的下部方向,可以很轻易地通过来复锺作用于柄而将柄拔出股骨髓腔,也不会对股骨髓腔产生损坏;而且由于V形槽开口由大到小,其不仅适合有颈领的柄也适合无颈领的柄,而且还适合于尺寸规格不同的柄。夹持部底面与顶面之间的夹角为20度,既可保证夹持部的强度,也使夹持部易于将柄的端部同股骨的端部分离开又不容易伤害到软组织。
连接部2位于夹持部1左侧,以将右股骨假体拔出于右股骨髓腔内。
连接部2位于夹持部1右侧,以将左股骨假体拔出于左股骨髓腔内。
螺孔3的轴线7与夹持部底面4之间夹角为θ,夹角θ为45度。
如图4所示,使用时,夹持部底面朝上夹持于柄9的上部,螺纹孔处连接有一来复锤,此时来复锺的用力方向顺着柄的下部方向,可以很轻易地通过来复锺作用于柄而将柄拔出股骨髓腔,也不会对股骨髓腔产生损坏;而且由于V形槽开口由大到小,其不仅适合有颈领的柄也适合无颈领的柄,而且还适合于尺寸规格不同的柄。
V形槽两侧的夹持部1部分为后部高前部低的楔形部,所述楔形部底面4与顶面8之间的夹角为β,夹角β为20度,如果夹角β太小,则夹持部强度不够,夹角β太大,则容易伤害软组织。
权利要求1.一种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具有开口向前的V形槽的夹持部和位于所述夹持部一侧并与之固连的连接部,所述连接部的底面与所述夹持部的底面位于同一平面内,所述夹持部上设有一螺孔,所述螺孔自连接部底面后部通向连接部顶面前部倾斜设置,所述螺孔的轴线在连接部底面的投影线平行于所述V形槽的对称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位于所述夹持部左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位于所述夹持部右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螺孔的轴线与夹持部底面之间的夹角为θ,所述夹角θ为45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V形槽两侧的夹持部部分为后部高前部低的楔形部,所述楔形部底面与顶面之间的夹角为β。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V形槽两侧的夹持部部分为后部高前部低的楔形部,所述楔形部底面与顶面之间的夹角为β。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β为20度。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股骨假体取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夹角β为20度。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股骨假体取出器,它包括具有开口向前的V形槽的夹持部和位于夹持部一侧并与之固连的连接部,连接部的底面与夹持部的底面位于同一平面内,夹持部上设有一螺孔,螺孔自连接部底面后部通向连接部顶面前部倾斜设置,螺孔的轴线在连接部底面的投影线平行于V形槽的对称线。使用时,夹持部底面朝上夹持于柄的上部,螺纹孔处连接有一来复锤,此时来复锺的用力方向顺着柄的下部方向,可以很轻易地通过来复锺作用于柄而将柄拔出股骨髓腔,也不会对股骨髓腔产生损坏。
文档编号A61B17/56GK2598521SQ0323653
公开日2004年1月14日 申请日期2003年1月24日 优先权日2003年1月24日
发明者温国正, 吴家辅, 尹绍猛 申请人:温国正, 吴家辅, 尹绍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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