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0702阅读:67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它涉及解剖设备技术领域。工作台的表面嵌入安装有玻璃钢台面,玻璃钢台面下方的工作台内部安装有横竖排列的LED灯,工作台的一端设置有可收放解剖工具的工具收纳槽,工作台的另一端设有电池仓,电池仓中固定有电池,所述LED灯与电池连接,工作台的表面安装有灯架、摄像架,工作台的下表面设置有容纳桩角的容纳仓,桩角与工作台的连接处设置有限位装置,所述灯架的杆体采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TPU包裹不锈钢灯杆的杆体结构,灯架杆体的旋转角度为360°。本实用新型操作简便,灵活性好,携带方便,保证了特定环境下解剖光线的充足,利于解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利说明】
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解剖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
【背景技术】
[0002]解剖是指用特制的刀、剪把人体或者动植物体剖开,对于法医而言,为查明与犯罪有关死亡人员的死因、时间、性质等问题,常常需要进行尸体解剖鉴定,目前,普遍的解剖方式均在解剖室内进行,有特定的解剖台、解剖工具,十分方便,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现场,如需在现场就地进行尸体剖验(如发生在农村,偏远山区的案件),则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这种环境下的解剖需保证解剖台灵活小巧,解剖光线得充足,但是现有的解剖台无法适应这种环境,使得解剖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基于此,设计一种新型的便捷式的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还是很有必要的。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操作简便,灵活性好,携带方便,保证了特定环境下解剖光线的充足,利于解剖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用性强,易于推广使用。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包括工作台、工具收纳槽、电池仓、电池、玻璃钢台面、LED灯、灯架、粧角和脚轮,工作台的表面嵌入安装有玻璃钢台面,玻璃钢台面下方的工作台内部安装有横竖排列的LED灯,工作台的一端设置有可收放解剖工具的工具收纳槽,工作台的另一端设有电池仓,电池仓中固定有电池,所述LED灯与电池连接,工作台的表面安装有灯架,工作台的下端安装有四根粧角,每根粧角上安装有脚轮。
[0005]作为优选,所述工作台的下表面设置有容纳粧角的容纳仓,粧角与工作台的连接处设置有限位装置,保证解剖台的稳定性。
[0006]作为优选,所述工作台的表面安装有方便架设摄像机的摄像架,可供解剖时录制现场操作。
[0007]作为优选,所述灯架的杆体采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TPU包裹不锈钢灯杆的杆体结构,灯架杆体的旋转角度为360°,且可随意调整灯架的高度和角度。
[0008]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操作十分不便,携带方便,大大降低了特殊环境下的解剖工作难度,且保证了特定环境下解剖光线的充足,利于解剖的顺利进行。
【附图说明】
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的制作方法附图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包括工作台1、工具收纳槽2、电池仓3、电池4、玻璃钢台面5、LED灯6、灯架7、粧角8和脚轮9,工作台I的表面嵌入安装有玻璃钢台面5,玻璃钢台面5下方的工作台I内部安装有横竖排列的LED灯6,工作台I的一端设置有可收放解剖工具的工具收纳槽2,工作台I的另一端设有电池仓3,电池仓3中固定有电池4,所述LED灯6与电池4连接,工作台I的表面安装有灯架7,工作台I的下端安装有四根粧角8,每根粧角8上安装有脚轮9。
[0012]值得注意的是,所述工作台I的下表面设置有容纳粧角8的容纳仓10,粧角8与工作台I的连接处设置有限位装置,保证解剖台的稳定性。
[0013]值得注意的是,所述工作台I的表面安装有方便架设摄像机的摄像架11,可供解剖时录制现场操作。
[0014]此外,所述灯架7的杆体采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TPU包裹不锈钢灯杆的杆体结构,可随意弯曲、旋转、手感至极、可高可低,灯架7杆体的旋转角度为360°,且可随意调整灯架7的高度和角度。
[0015]本【具体实施方式】为一种简易式的解剖台,可方便发生在农村、偏远山区等特殊环境下的案件现场就地进行尸体剖验,使用时,将四个粧角8打开,通过限位装置可使得粧角8的打开位置受限,保证整个解剖台在解剖过程中的稳定性,法医将需要解剖的尸体放置在工作台I上的玻璃钢台面5上,打开LED灯6和灯架7上的灯,两者结合有效保证解剖光线充足,LED灯6由电池仓3中的电池4供电,可单独使用也可带电操作,灵活性好,解剖台上的工具收纳槽2可放置解剖常用的工具,使用方便。
[0016]本【具体实施方式】简洁流畅,携带方便,改善了法医解剖的工作条件,保证了解剖台的安全、稳定、顺利运行,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0017]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台(I)、工具收纳槽(2)、电池仓(3)、电池(4)、玻璃钢台面(5)、LED灯(6)、灯架(7)、粧角(8)和脚轮(9),工作台(I)的表面嵌入安装有玻璃钢台面(5),玻璃钢台面(5)下方的工作台(I)内部安装有横竖排列的LED灯(6),工作台(I)的一端设置有可收放解剖工具的工具收纳槽(2),工作台(I)的另一端设有电池仓(3),电池仓(3)中固定有电池(4),所述LED灯(6)与电池(4)连接,工作台(I)的表面安装有灯架(7),工作台(I)的下端安装有四根粧角(8),每根粧角(8)上安装有脚轮(9)。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I)的下表面设置有容纳粧角(8)的容纳仓(10),粧角(8)与工作台(I)的连接处设置有限位装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I)的表面安装有方便架设摄像机的摄像架(1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医鉴定尸体解剖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架(7)的杆体采用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ITU包裹不锈钢灯杆的杆体结构,灯架(7)杆体的旋转角度为360。ο
【文档编号】A61G13/00GK205698377SQ201620311964
【公开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请日】2016年4月9日
【发明人】齐麟, 李伟
【申请人】铁道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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