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755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
背景技术
日前,国内治疗鼻子黑头的药物或化妆品很多,但在中药中,治疗效果很好的中药 很少,不能达到治疗与功能恢复相结合的治疗效果。本发明希望找到一种治疗鼻子黑头的 中药方面比较好的药物。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且使用方便,可达到治疗与 功能恢复相结合的治疗效果。本发明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采用茯苓、白术、白芒、益母 草、当归、黄芪、红花组成。其中重量比例为茯苓10 15份,白术2 4份,白芒1 3份, 益母草5 8份,当归3 5份,黄芪1 3份,红花1 3份,阿胶15 20份。根据每味 中药效应成分的不同理化性质,分别以不同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理后制备而成的,临床可 接受剂型。茯苓渗利湿热、肌肤润泽;白术健脾益气、燥湿利水;白芒清热消肿、消肿定痛; 益母草活血、法瘀、调经、消水;当归补血活血、调经止痛、润肠通便;黄芪补中益气、升阳固 表、托毒敛疮、利水退肿;红花活血通径、散瘀止痛;阿胶滋阴润燥、益气止痢、和血滋阴、除 风润燥。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发明的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中所述各组分的 重量配比为茯苓10 15份,白术2 4份,白芒1 3份,益母草5 8份,当归3 5份, 黄芪1 3份,红花1 3份,阿胶15 20份。所述各组分的最佳重量配比为茯苓13份, 白术3份,白芒2份,益母草7份,当归4份,黄芪2份,红花2份,阿胶15 20份。
茯苓26g,白术6g,白芒4g,益母草14g,当归8g,黄芪4g,红花4g,阿胶34g此为一 剂量。 使用时,将茯苓26g,白术6g,白芒4g,益母草14g,当归8g,黄芪4g,红花4g,阿胶 34g,此为一剂量,将茯苓,白术,白芒,益母草,当归,黄芪,红花研成粉末,用800目筛过滤 后,放入阿胶中搅拌,洁面后,均匀涂于鼻子周围,可有效的去除鼻子黑头。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原料简单,生产方便,可有效的去除鼻子黑头。
具体实施例 1、将茯苓26g,白术6g,白芒4g,益母草14g,当归8g,黄芪4g,红花4g,阿胶34g,此 为一剂量,将茯苓,白术,白芒,益母草,当归,黄芪,红花研成粉末,用800目筛过滤后,放入 阿胶中搅拌,洁面后,均匀涂于鼻子周围,待15-20分钟干透后,从下往上轻轻揭下,可有效 的去除鼻子黑头。连续IO日,黑头、酒米、污脂、死皮全被吸出,继续使用20日,完全康复,l 年内无复发。 2、茯苓26g,白术6g,白芒4g,益母草14g,当归8g,黄芪4g,红花4g,阿胶34g,此为一剂量,将茯苓,白术,白芒,益母草,当归,黄芪,红花研成粉末,用800目筛过滤后,放入
阿胶中搅拌,洁面后,均匀涂于鼻子周围,待15-20分钟干透后,从下往上轻轻揭下,可有效
的去除鼻子黑头。连续28日,鼻子黑头症状消失,l年内无复发。 本发明产品应用举例 实例1 :女,25岁,鼻子黑头炎症2年 使用本发明产品30日后鼻子黑头症状明显消失,继续使用一个月,不留疤痕,完 全康复。 实例2 :男,29岁,鼻子黑头炎症l年 使用本发明产品15日后鼻子黑头消失,继续使用15日,完全康复,无任何不良反应。 孕妇与年老体弱者禁用或遵医嘱。皮肤出现红肿、湿疹、粉剌发炎、疮和对皮肤过 敏者,禁止使用。
权利要求
一种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其特征在于采用茯苓、白术、白芒、益母草、当归、黄芪、红花组成。其中重量比例为茯苓10~15份,白术2~4份,白芒1~3份,益母草5~8份,当归3~5份,黄芪1~3份,红花1~3份,阿胶15~20份。
2. 依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其特征在于各组分的最佳重量配比为茯苓13份,白术3份,白芒2份,益母草7份,当归4份,黄芪2份,红花2份,阿胶17份。
3. 依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其特征在于根据每味中药效应成分的不同理化性质,分别以不同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理后制备而成的,临床可接受剂型。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去除鼻子黑头的中药鼻膜,采用纯中药配方,结合现代美容中药研究精制而成。采用茯苓、白术、白芒、益母草、当归、黄芪、红花组成。其中重量比例为茯苓10~15份,白术2~4份,白芒1~3份,益母草5~8份,当归3~5份,黄芪1~3份,红花1~3,阿胶15~20份。根据每味中药效应成分的不同理化性质,分别以不同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理后制备而成的,临床可接受剂型。本发明配方独特,去除鼻子黑头速度快,治疗效果好,无需挤压,不留疤痕,治愈率高,为中药制剂,无副作用,复发率低,应用简便,制备方法简单,生产成本低。临床上用于去除鼻子黑头效果显著。
文档编号A61K33/00GK101721463SQ20081015856
公开日2010年6月9日 申请日期2008年11月3日 优先权日2008年11月3日
发明者张利敏 申请人:张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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