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视扩宫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63356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可视扩宫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视扩宫器,属医疗器械技术领域。
技术背景扩宫手术是诊断、治疗妇科疾病过程中一种常见的手术,在妇科疾病的诊断、治疗 过程中,临床医生为了能准确把握患者的病症,需要用扩宫棒将子宫口扩大,以查明宫腔中 的情况。目前扩宫手术中所使用的扩宫棒为一组不锈钢棍,其直径从3. 5mm至IOmm不等, 使用时由小到大依次探入、拔出宫腔,直至达到诊断、治疗需要的宫颈口尺寸。该种扩宫棒 虽然在扩宫手术时能达到扩宫的目的,但由于在扩宫手术中扩宫棒需要多次探入、拔出宫 腔,极易与紧缩的宫颈表面反复强烈摩擦,进而使宫颈表面毛细血管破裂加剧,造成出血较 多。另一方面,扩宫手术需要医务人员将扩宫棒由小到大反复探入、拔出宫腔,操作程序繁 琐,且深部组织不易看清,同时也给患者带来很大痛苦。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扩宫手术时只需一次插入,通过包裹在扩宫 管的气囊膨胀而达到扩宫的目的,需要观察时,只需将影像探头插入到扩宫管的管腔中,利 用透明材质制成的扩宫管即可清楚观察宫腔深部组织状况;以解决现有扩宫手术采用扩宫 棒反复探入、拔出宫腔,操作程序繁琐,且深部组织不易看清,同时也给患者带来很大痛苦 问题的可视扩宫器。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的一种可视扩宫器,它由扩宫管、气囊A、气囊B、导管A、导管B及气嘴构成,其特征 在于扩宫管一端的外管壁上制作有气囊A和气囊B,扩宫管的管壁内嵌装有导管A和导管 B ;导管A和导管B的一端分别与气囊A和气囊B相通,导管A和导管B另一端的端头分别 安装有气嘴;所述的扩宫管一端制作成圆弧形的闭合状,另一端端头为开口状。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在于该可视扩宫器扩宫手术时只需一次插入,通过向气囊A和气囊B内注入气体,使其 膨胀达到扩宫的目的。避免了现有扩宫棒在扩宫手术时需要多次探入、拔出宫腔,使宫颈表 面毛细血管的破裂加剧,造成出血较多,给患者带来很大痛苦,以及医务人员要将扩宫棒由 小到大反复探入、拔出宫腔宫颈,操作程序繁琐,且深部组织不易看清的问题。本实用新型 结构简单,由透明材质制成,操作使用方便,扩宫手术时只需将影像探头插入到扩宫管的管 腔中,即可清楚观察深部组织状况,特别适用于扩宫手术使用。


附图为可视扩宫器的结构示意图;图中1、扩宫管,2、气囊A,3、气囊B,4、导管A,5、导管B,6、气嘴,7、管壁。
具体实施方式
该可视扩宫器由扩宫管1、气囊A2、气囊B3、导管A4、导管B5及气嘴6构成。扩宫 管1的一端制作成圆弧形的闭合状,另一端为开口状;扩宫管1 一端的外管壁上制作有气 囊A2和气囊B3,气囊A2用于扩张子宫宫颈,气囊B3用于扩张子宫宫腔。扩宫管1的管壁 7内嵌装有导管A4和导管B5,导管A4的一端与气囊B3相通,导管B5的一端与气囊A2相 通,管A4和导管B5的另一端的端头分别安装气嘴6。该可视扩宫器由透明材料制成,在扩宫手术时只需一次插入,通过气嘴6、导管A4 和导管B5分别向气囊A2和气囊B3内注入气体使其膨胀,可分别对子宫的宫颈和宫腔进行 扩张,再将影像探头插入到扩宫管1的管腔中,透过管壁7、气囊A2和气囊B3即可清楚地观 察子宫深部组织状况。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使用方便,解决了现有扩宫手术使用扩宫 棒要反复探入、拔出宫腔,造成操作程序繁琐,且深部组织不易看清,给患者带来很大痛苦 的问题,特别适用于扩宫手术使用。
权利要求一种可视扩宫器,它由扩宫管(1)、气囊A(2)、气囊B(3)、导管A(4)、导管B(5)及气嘴(6)构成,其特征在于扩宫管(1)一端的外管壁上制作有气囊A(2)和气囊B(3),扩宫管(1)的管壁(7)内嵌装有导管A(4)和导管B(5);导管A(4)和导管B(5)的一端分别与气囊A(2)和气囊B(3)相通,导管A(4)和导管B(5)的另一端的端头分别安装有气嘴(6);所述的扩宫管(1)的一端制作成圆弧形的闭合状,另一端端头为开口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视扩宫器,属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它由扩宫管、气囊A、气囊B、导管A、导管B、气嘴构成。扩宫管的外管壁上设有气囊A和气囊B,扩宫管的管壁内嵌装有导管A和导管B;导管A和导管B的一端分别与气囊A和气囊B相通,另一端安装有气嘴。该扩宫器是通过向气囊A和气囊B内注入气体使其膨胀达到扩宫的目的。解决了现有扩宫棒在扩宫手术中需要多次探入、拔出,操作程序繁琐,给患者带来很大痛苦,且宫内深部组织不易看清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使用方便,扩宫手术时只需将影像探头插入到扩宫管的管腔中,即可清楚观察子宫深部组织状况,特别适合于扩宫手术使用。
文档编号A61M29/02GK201727833SQ20102025826
公开日2011年2月2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6日 优先权日2010年7月6日
发明者冯刚才, 施美蓉, 朱小玲, 熊姗姣, 王书安 申请人:王书安;施美蓉;熊姗姣;朱小玲;冯刚才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