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33089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股骨头内固定装置,属于骨科内固定器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用于治疗股骨粗隆间及股骨颈骨折的内固定器材有多种1、钢板类,包括股骨粗隆间普通钢板,锁定钢板;2、角型钢板;3、髓内钉类,具有代表的为PFNA ;上述类别的内固定器材功能各有不同,但固定效果可靠的首推PFNA,但比起钢板类固定装置,要打开髓腔,操作比较繁琐,增加创伤。
发明内容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弥补了钢板类仅锁定股骨粗隆外侧皮质的不足,同时操作又较髓内钉内固定简便,且在固定结构上是完全符合骨小梁排列及支撑柱的三角稳定性。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它包括解剖型钢板、主杆和锁定杆,所述的解剖型钢板的形态与股骨粗隆外侧的形态相吻合,解剖型钢板上部有倒V形主孔,解剖型钢板下部有锁定孔,解剖型钢板上还有若干辅孔,所述的主杆的截面呈倒V形,主杆从主孔内穿入骨中,主杆的尾端有固定孔,所述的锁定杆是中空管,锁定杆尾端是圆柱状突起,锁定杆从锁定孔内穿过,锁定杆尾端与主杆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形成三角固定机构。所述的固定孔有两个。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用于股骨粗隆间骨折及股骨颈骨折的固定,锁定杆尾端与主杆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形成稳定的三角固定机构,它完全符合骨结构的生物力学原理,结构科学合理,固定可靠,弥补了钢板类仅锁定股骨粗隆外侧皮质的不足,同时操作又较髓内钉内固定更为简便。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图I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I的左视图。图中,I、解剖型钢板,1-1、主孔,1-2、锁定孔,1-3、辅孔,2、主杆,3、锁定杆。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I、图2所示的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它包括解剖型钢板I、主杆2和锁定杆3,所述的解剖型钢板I的形态与股骨粗隆外侧的形态相吻合,解剖型钢板I上部有倒V形主孔1-1,解剖型钢板I下部有锁定孔1-2,解剖型钢板I上还有2 3个辅孔1-3,所述的主杆2的截面呈倒V形,主杆2从主孔1-1内穿入骨中,主杆2的尾端有固定孔2-1,所述的锁定杆3是中空管,锁定杆3尾端是圆柱状突起,锁定杆3从锁定孔1-2内穿过,锁定杆3尾端与主杆2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I形成三角固定机构。所述的固定孔2-1有I 2个。使用时,先固定解剖型钢板I和穿入主杆2,然后用瞄准装置对锁定杆3角度进行 定位,再从锁定孔穿入锁定杆3,锁定杆3尾端与主杆2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主杆2的截面呈倒V形,保证了在微小偏差情况下锁定杆3尾端与主杆2锁定可调、准确定位。辅孔1-3上可根据情况安装辅助螺钉,进一步加固。
权利要求1.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解剖型钢板(I)、主杆(2)和锁定杆(3),所述的解剖型钢板(I)的形态与股骨粗隆外侧的形态相吻合,解剖型钢板(I)上部有倒V形主孔(1-1),解剖型钢板(I)下部有锁定孔(1-2),解剖型钢板(I)上还有若干辅孔(1-3),所述的主杆(2)的截面呈倒V形,主杆(2)从主孔(1-1)内穿入骨中,主杆(2)的尾端有固定孔(2-1),所述的锁定杆(3)是中空管,锁定杆(3)尾端是圆柱状突起,锁定杆(3)从锁定孔(1-2)内穿过,锁定杆(3)尾端与主杆(2)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I)形成三角固定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孔(2-1)有两个。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属于骨科内固定器械技术领域。它包括解剖型钢板、主杆和锁定杆,所述的解剖型钢板的形态与股骨粗隆外侧的形态相吻合,解剖型钢板上部有倒V形主孔,解剖型钢板下部有锁定孔,解剖型钢板上还有若干辅孔,所述的主杆的截面呈倒V形,主杆从主孔内穿入骨中,主杆的尾端有固定孔,所述的锁定杆是中空管,锁定杆尾端是圆柱状突起,锁定杆从锁定孔内穿过,锁定杆尾端与主杆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形成三角固定机构。本实用新型用于股骨粗隆间骨折及股骨颈骨折的固定,锁定杆、主杆与解剖型钢板形成稳定的三角固定机构,符合骨结构的生物力学原理,结构科学合理,固定可靠。
文档编号A61B17/74GK202526290SQ20122017802
公开日2012年11月14日 申请日期2012年4月25日 优先权日2012年4月25日
发明者欧阳晓, 王景荣 申请人:王景荣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