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眼唇美学设计定位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35285阅读:8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眉眼唇美学设计定位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美容仪器,特别涉及一种眉眼唇美学设计定位尺。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追求美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实施美容文饰技术切眉术、提眉术时需要在术前、术后对受术者面部进行真实、准确的设计定位,以保证美容的效果。目前还没有专门用于美容的设计定位工具,而是凭目测或直尺进行简单的测量,其缺点是测量精度不够,影响美容的质量。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眉眼唇设计定位尺,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凭目测或直尺进行简单的测量,其缺点是测量精度不够,影响美容的质量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眉眼唇美学设计定位尺,包括第一眉尺、第二眉尺、眼尺和唇尺,其特征在于有两个滑动槽的眼尺和有两个滑动槽的唇尺横向设置,有两个滑动槽的第一定位尺和有两个滑动槽的第二定位尺竖向设置,固定件穿过第一定位尺、第二定位尺及眼尺和唇尺上的滑动槽将四者固定为井字形,有一个滑动槽的第一测量尺通过固定件固定在眼尺左侧的滑动槽上并位于第一定位尺的外侧,有一个滑动槽的第二测量尺通过固定件固定在眼尺右侧的滑动槽上并位于第二定位尺的外侧,具有两个滑动槽的第一眉尺通过固定件固定在第一定位尺和第一测量尺之间,具有两个滑动槽的第二眉尺通过固定件固定在第二定位尺和第二测量尺之间,所述固定件为可松紧型。本发明具有如下的技术效果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精确地进行设计定位,保证了美容的质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其中图I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I的结构示意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I如图I所示,一种眉眼唇美学设计定位尺,包括第一眉尺I、第二眉尺9、眼尺2和唇尺3,其特征在于有两个滑动槽4的眼尺2和有两个滑动槽4的唇尺3横向设置,有两个滑动槽4的第一定位尺5和有两个滑动槽4的第二定位尺6竖向设置,固定件10穿过第一定位尺5、第二定位尺6及眼尺2和唇尺3上的滑动槽将四者固定为井字形,有一个滑动槽4的第一测量尺7通过固定件10固定在眼尺2左侧的滑动槽4上并位于第一定位尺5的外侦牝有一个滑动槽4的第二测量尺8通过固定件10固定在眼尺2右侧的滑动槽4上并位于第二定位尺5的外侧,具有两个滑动槽4的第一眉尺I通过固定件10固定在第一定位尺5和第一测量尺7之间,具有两个滑动槽4的第二眉尺9通过固定件10固定在第二定位尺5和第二测量尺8之间,所述固定件10为可松紧型。使用时,先将眼尺2和唇尺3放于眼睛和唇位置,分别将第一定位尺5和第二定位尺6固定在眼睛的内侧和唇的外侧,这时可以读出唇宽,然后滑动第一测量尺7和第二测量尺8直到第一测量尺7和第二测量尺8达到眼睛的外侧,固定后可以读出眼睛宽度,然后滑动第一眉尺I和第二眉尺9,固定后可以读出眉毛长度。由此即完成这个眉眼唇的测量工 作。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各种修改、变化和组合,并且认为这种修改、变化和组合是在独创性思想的范围之内的。
权利要求1.一种眉眼唇美学设计定位尺,包括第一眉尺(I)、第二眉尺(9)、眼尺(2)和唇尺(3),其特征在于有两个滑动槽⑷的眼尺(2)和有两个滑动槽⑷的唇尺(3)横向设置,有两个滑动槽(4)的第一定位尺(5)和有两个滑动槽(4)的第二定位尺(6)竖向设置,固定件(10)穿过第一定位尺(5)、第二定位尺(6)及眼尺(2)和唇尺(3)上的滑动槽将四者固定为井字形,有一个滑动槽(4)的第一测量尺(7)通过固定件(10)固定在眼尺(2)左侧的滑动槽(4)上并位于第一定位尺(5)的外侧,有一个滑动槽(4)的第二测量尺(8)通过固定件(10)固定在眼尺(2)右侧的滑动槽(4)上并位于第二定位尺(6)的外侧,具有一个滑动槽(4)的第一眉尺(I)通过固定件(10)固定在第一定位尺(5)和第一测量尺(7)之间,具有一个滑动槽(4)的第二眉尺(9)通过固定件(10)固定在第二定位尺(6)和第二测量尺(8)之间,所述固定件(10)为可松紧型。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眉眼唇设计定位尺,眼尺和唇尺横向设置,第一定位尺和有第二定位尺竖向设置,固定件穿过第一定位尺、第二定位尺及眼尺和唇尺上的滑动槽将四者固定为井字形,有一个滑动槽的第一测量尺通过固定件固定在眼尺左侧的滑动槽上并位于第一定位尺的外侧,有一个滑动槽的第二测量尺通过固定件固定在眼尺右侧的滑动槽上并位于第二定位尺的外侧,具有两个滑动槽的第一眉尺通过固定件固定在第一定位尺和第一测量尺之间,具有两个滑动槽的第二眉尺通过固定件固定在第二定位尺和第二测量尺之间,所述固定件为可松紧型。本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够精确地进行设计定位,保证了美容的质量。
文档编号A61B5/107GK202636945SQ20122022057
公开日2013年1月2日 申请日期2012年5月17日 优先权日2012年5月17日
发明者张民望, 刘彤, 李金琼, 赵春明 申请人:珠海刘彤科美外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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