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除异味卫生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0506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除异味卫生巾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除异味卫生巾,包括:透水表层、吸水层、除异味层、防水底膜层,所述透水表层上设置有透气孔,所述除异味层设置在透水表层及防水底膜层之间,所述除异味层包裹在吸水层内中间。通过上述方式,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除异味卫生巾,将女性在经期内由于经血而产生的各种异味利用除异味层进行分解,从而避免产生的异味带给人的各种烦恼和不适。
【专利说明】一种除异味卫生巾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卫生巾,特别是涉及一种除异味卫生巾。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现有妇女卫生的新设计和新功能层出不穷,但是大多数都是防漏功能和加长加大型的,但女性在生理期的时候,经血是人体内的一种污血,所以排除体外时带有很强的异味。虽然也有各种抗菌除味的卫生巾在不断出新,但是大多数是利用药物或者化学成分来解决异味的存在,导致制造程序复杂,成本高等各种缺点。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除异味卫生巾,能够在普通卫生巾内加上除异味层,而且采用天然绿茶中提取的茶多成分,可以说更是一种具有天然,无污染的强的除异味卫生巾。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除异味卫生巾,包括:透水表层、吸水层、除异味层、防水底膜层,所述透水表层上设置有透气孔,所述除异味层设置在透水表层及防水底膜层之间,所述除异味层包裹在吸水层内中间。
[0005]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透水表层上的透气孔为通孔。
[0006]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包裹除异味层的吸水层上层设置吸收孔。
[0007]在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吸收孔与表层透气孔相通。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在普通卫生巾内加上除异味层,而且采用天然绿茶中提取的茶多酚,可以说更是一种具有天然,无污染的强的除异味卫生巾。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除异味卫生巾一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1]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1、透水表层;2、防水底膜层;3、吸水层;4、除异味层;
5、透气孔或吸水孔;6、护翼。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0013]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14]在一个实施例中,一种除异味卫生巾,包括:透水表层1、吸水层3、除异味层4、防水底膜层2,所述透水表层上设置有透气孔5,所述除异味层4设置在透水表层I及防水底膜层2之间,所述除异味层4包裹在吸水层3中间。
[0015]区别于现有技术,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透水表层I上的透气孔5与吸水层3上的吸收孔为通孔,并且为同一孔,吸收孔有利用水的大量吸收和储存。
[0016]区别于现有技术,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除异味层4中添加有天然茶多酚。
[0017]区别于现有技术,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除异味层4被吸水层3包裹,人体内经血产生的各种异味先经吸水层吸收大量水分并存储,异味被带茶多酚的除异味层吸,从而锁住各种异味。
[0018]本实用新型能够在普通卫生巾内加上除异味层,而且采用天然绿茶中提取的茶多酚成分,可以说更是一种具有天然,无污染的强的除异味卫生巾。
[001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除异味卫生巾,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水表层、吸水层、除异味层、防水底膜层,所述透水表层上设置有透气孔,所述除异味层设置在透水表层及防水底膜层之间,所述除异味层包裹在吸水层内中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异味卫生巾,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水表层上的透气孔为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除异味卫生巾,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裹除异味层的吸水层上层设置吸收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除异味卫生巾,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收孔与表层透气孔相通。
【文档编号】A61F13/472GK203647583SQ201320880157
【公开日】2014年6月18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30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30日
【发明者】李志彪 申请人:江苏豪悦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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