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79113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包括髓内主钉、第一股骨颈钉、第二股骨颈钉及锁定钉,髓内主钉上部分别设有第一斜孔和第二斜孔供第一股骨颈钉和第二股骨颈钉穿过连接,髓内主钉下部设有锁定孔供锁定钉穿过连接,第一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40~150度,第二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05~115度,在此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中,在髓内主钉上部分别设置第一股骨颈钉、第二股骨颈钉,通过髓内主钉、第一股骨颈钉及第二股骨颈钉三者之间共同构成三角形稳定结构,该三角形稳定结构与两骨小梁与股骨干之间构成股骨近端三角稳定结构相对应匹配,模仿生理力学状态,增加整个结构的力学稳定性,有利于骨折处的自然愈合。
【专利说明】一种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骨科固定器械,特别涉及一种股骨近端髓内钉。
【背景技术】
[0002]股骨近端髓内钉治疗股骨转子间骨折是临床最常用且疗效确切的治疗器械,现有的股骨近端髓内钉的结构,如图1所示:由一个主钉1、一个头颈钉2及一个锁定钉3组成,其中头颈钉2与主钉I之间的夹角一般为135度,即股骨干与股骨头颈之间的角度,该种结构的股骨近端髓内钉由于单个头颈钉需要同时重建两骨小梁,不能完全模仿生理力学状态,力学稳定性差,不利于股骨骨折处恢复。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具有良好力学稳定性的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一种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包括髓内主钉、第一股骨颈钉、第二股骨颈钉及锁定钉,所述髓内主钉上部分别设有第一斜孔和第二斜孔供第一股骨颈钉和第二股骨颈钉穿过连接,所述髓内主钉下部设有锁定孔供锁定钉穿过连接,所述第一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40-150度,所述第二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05~115度。
[0005]进一步作为本 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第一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45度。
[0006]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第二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10度。
[0007]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第二股骨颈钉为空心钉。
[0008]有益效果:在此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中,在髓内主钉上部分别设置第一股骨颈钉、第二股骨颈钉,通过髓内主钉、第一股骨颈钉及第二股骨颈钉三者之间共同构成三角形稳定结构,该三角形稳定结构与两骨小梁与股骨干之间构成股骨近端三角稳定结构相对应匹配,模仿生理力学状态,增加整个结构的力学稳定性,有利于骨折处的自然愈合。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0010]图1为现有技术中股骨近端髓内钉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0011]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参照图2,本实用新型一种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包括髓内主钉10、第一股骨颈钉20、第二股骨颈钉30及锁定钉40,髓内主钉10上部分别设有第一斜孔和第二斜孔供第一股骨颈钉20和第二股骨颈钉30穿过连接,髓内主钉10下部设有锁定孔供锁定钉40穿过连接,第一股骨颈钉20与髓内主钉10之间的夹角为140-150度,第二股骨颈钉30与髓内主钉10之间的夹角为105~115度。
[0013]在此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中,在髓内主钉10上部分别设置第一股骨颈钉20、第二股骨颈钉30,通过髓内主钉10、第一股骨颈钉20及第二股骨颈钉30三者之间共同构成三角形稳定结构,该三角形稳定结构与两骨小梁50与股骨干60之间构成股骨近端三角稳定结构相对应匹配,模仿生理力学状态,增加整个结构的力学稳定性,有利于骨折处的自然愈
[0014]在本实施例中,第二股骨颈钉30为空心钉,第一股骨颈钉20与髓内主钉10之间的夹角优选为145度,第二股骨颈钉30与髓内主钉10之间的夹角优选为110度,股骨中两骨小梁50与股骨干60之间构成股骨近端三角稳定结构,股骨颈中央上下皮质的走形方向分别代表了两骨小梁50与股骨干60的角度,根据大量CT断层扫描显示,分别为110度和145度。第一股骨颈钉20与髓内主钉10之间角度设定为145度,即图中α,与主要抗压力骨小梁方向一致,用以重建受到骨折破坏的主要抗压力骨小梁的力学稳定性;而空心钉与髓内主钉10之间角度设定为110度,即图中β,与主要抗张力骨小梁方向一致,用以重建受到骨折破坏的主要抗张力骨小梁的力学稳定性,通过采用这样设计可以更好的模仿股骨近端的生理力学模式,重建股骨近端的三角稳定结构,股骨头内两钉合用可以改变一钉固定容易出现应力集中。
[0015]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述【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
【权利要求】
1.一种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其特征在于:包括髓内主钉、第一股骨颈钉、第二股骨颈钉及锁定钉,所述髓内主钉上部分别设有第一斜孔和第二斜孔供第一股骨颈钉和第二股骨颈钉穿过连接,所述髓内主钉下部设有锁定孔供锁定钉穿过连接,所述第一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40-150度,所述第二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05~115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45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股骨颈钉与髓内主钉之间的夹角为11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改良股骨近端髓内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股骨颈钉为空心钉。
【文档编号】A61B17/76GK203763217SQ201420085163
【公开日】2014年8月13日 申请日期:2014年2月26日 优先权日:2014年2月26日
【发明者】姜自伟, 黄枫, 张朝鸣, 陆宇云, 庞智晖 申请人:姜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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