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物检疫采样专用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86480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物检疫采样专用盘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疫采样专用盘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动物检疫采样专用盘。



背景技术:

目前,检疫采样专用盘是检疫中用来存放样品的装置,现有的检疫采样专用盘存在着相应的缺陷,例如在采样过程中出现遗漏和重复的状况,而且采样时无法根据不同的需要调整摆放台的高度,样品摆放后容易出现混淆的状况,样品密封性不够,而且由于密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交叉感染的状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动物检疫采样专用盘,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易遗漏和重复、无法根据需要调整摆放台的高度、容易出现混淆的状况、密封性较差、交叉感染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动物检疫采样专用盘,包括底座、立杆、摆放架、储物盘、立柱、密封盖和置物槽,所述底座下侧安装有万向轮,所述底座一侧安装有挡板,且挡板一侧安装有推手,所述底座上侧安装有立柱,且立柱通过螺帽和立杆连接,所述立杆上侧安装有摆放台,所述底座上侧安装有支撑腿,且支撑腿上侧安装有摆放架,所述摆放架内侧摆放有储物盘,且储物盘一侧安装有把手,所述储物盘内设置有置物槽,所述储物盘上侧安装有密封盖。

优选的,所述底座上侧安装有支撑杆,且支撑杆上侧安装有记事板。

优选的,所述立柱和立杆上设置有调节孔。

优选的,所述置物槽一侧贴有第一标签。

优选的,所述密封盖内侧安装有密封塞,且密封塞上贴有第二标签。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通过底座上侧安装有支撑杆,且支撑杆上侧安装有记事板,能够对采样进行记录,避免了出现遗漏和重复的状况,通过立柱和立杆上设置有调节孔,能够调节摆放台的高度,从而方便采样,提高了实用性,通过置物槽一侧贴有第一标签,能够很好的区分各个置物槽放置的样品,避免了出现混淆的状况,通过密封盖内侧安装有密封塞,且密封塞上贴有第二标签,能够实现对置物槽内的样品进行密封,同时第二标签能够和第一标签相对应,避免了交叉感染,提高了安全性,且结构简单,设计合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储物盘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密封盖侧视图。

图中:1-万向轮;2-调节孔;3-立柱;4-立杆;5-摆放台;6-底座;7-储物盘;8-把手;9-密封盖;10-支撑腿;11-摆放架;12-挡板;13-推手;14-第二标签;15-记事板;16-螺帽;17-支撑杆;18-置物槽;19-第一标签;20-密封塞。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动物检疫采样专用盘,包括底座6、立杆4、摆放架11、储物盘7、立柱3、密封盖9和置物槽18,底座6下侧安装有万向轮1,底座6一侧安装有挡板12,且挡板12一侧安装有推手13,底座6上侧安装有立柱3,且立柱3通过螺帽16和立杆4连接,立杆4上侧安装有摆放台5,底座6上侧安装有支撑腿10,且支撑腿10上侧安装有摆放架11,摆放架11内侧摆放有储物盘7,且储物盘7一侧安装有把手8,储物盘7内设置有置物槽18,储物盘7上侧安装有密封盖9,底座6上侧安装有支撑杆17,且支撑杆17上侧安装有记事板15,立柱3和立杆4上设置有调节孔2,置物槽18一侧贴有第一标签19,密封盖9内侧安装有密封塞20,且密封塞20上贴有第二标签14。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摆放架11内的储物盘7取出并放置在摆放台5上侧,置物槽18用来存放样品,储物盘7一侧的把手8方便储物盘7的抽出,底座6上侧安装有支撑杆17,且支撑杆17上侧安装有记事板15,能够对采样进行记录,避免了出现遗漏和重复的状况,立柱3和立杆4上设置有调节孔2,能够调节摆放台5的高度,从而方便采样,提高了实用性,置物槽18一侧贴有第一标签19,能够很好的区分各个置物槽18放置的样品,避免了出现混淆的状况,密封盖9内侧安装有密封塞20,且密封塞20上贴有第二标签14,能够实现对置物槽18内的样品进行密封,同时第二标签14能够和第一标签19相对应,避免了交叉感染,提高了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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