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图检查辅助胸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8915阅读:615来源:国知局
心电图检查辅助胸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特别是一种心电图检查辅助胸带。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心电图检查是心血管疾病最基本、最重要的检查项目之一,有助于诊断各类心血管疾病,但是临床上会遇到许多危重患者,尤其是急性左心衰患者,发病较急,且呈端坐呼吸,很难做到平卧位来配合完善心电图检查,可能延误对病情的判断,另外,也有很多老年患者,营养状况差,消瘦,皮肤松弛等等,心电图机器的吸球很难吸住皮肤,容易在心电图检查的过程中掉落,造成检查过程中进行反复的吸球,甚至需要有助手按住吸球来完成心电图检查,对于临床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中国专利CN201420762933.X(公开号为CN204274452U)公开了一种用于心电图采集的一体式心电导联球带,佩戴带的右侧设置佩戴挂柱,佩戴带的左侧设置弹性带,弹性带上设置佩戴挂圈,所述的佩戴带上设置长槽孔,气管安装在长槽孔内,气管的上端安装心电导联球皮囊,气管的下端安装导电圈,气管上设置电极,心电导联球皮囊、电极、导电圈、气管构成心电导联球,所述的心电导联球一共有6个,每个心电导联球安装在每个长槽孔内,所述的佩戴带的中央位置设置电极连接板,电极连接板上设置电极连接柱。但是,该专利主要是解决做心电图检测时要一个一个放置心电导联球的烦琐,但并没有解决非平卧位特别是端坐位时心电图检测不便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心电图检查辅助胸带,有助于非平卧位特别是端坐位时心电图检查过程的顺利完成。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弹性胸带、至少六个金属扣,其中:金属扣镶嵌于弹性胸带上且位置固定,金属扣包括基座、吸球连接段和插孔,弹性胸带的两端设有粘贴带。

所述的基座和吸球连接段连接,连接处镶嵌于弹性胸带上。

所述的插孔与吸球连接段固定连接或活动连接。

所述的弹性胸带的一端设有一条粘贴带,另一端间隔设有两条或三条粘贴带。

所述的金属扣为六个;且第一金属扣与第二金属扣之间的间距为8-10cm,第二金属扣与第三金属扣以及第三金属扣与第四金属扣之间的间距为4-8cm,第四金属扣与第五金属扣以及第五金属扣与第六金属扣之间的间距为5-9cm,其中,第一和第二金属扣在同一水平,第四、五、六金属扣在同一水平,而第三金属扣在第二与第四连线的中点,第二金属扣与第四金属扣的垂直距离是4-6cm。

所述的第一金属扣为最上排左起第一个金属扣,第二至第六金属扣以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的顺序排列。

所述的吸球连接段与吸球连接,所述的插孔与导线连接。

所述的金属扣数量也可以为8个、10个等,以便适应不同患者,使用时只要把检查所用的吸球和导线连接到相应位置的金属扣上即可。

本实用新型能减少发生由无法配合平卧位、皮肤松弛等原因导致吸球脱落等情况,紧急抢救时做心电图节省时间,使心电图的检查过程顺利、快速。佩戴弹性胸带后,胸带两端粘贴住,将吸球吸住皮肤,此时无论如何活动,胸带、吸球都不会脱落,保持稳定,保证心电图检查顺利进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金属扣的布置图;

其中弹性胸带1、金属扣2、粘贴带3、吸球4、基座5、吸球连接段6、插孔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包括:弹性胸带1、至少六个金属扣2,其中:金属扣2镶嵌于弹性胸带1上且位置固定,金属扣2包括基座5、吸球连接段6和插孔7,弹性胸带的两端设有粘贴带3。

所述的基座5和吸球连接段6连接,连接处镶嵌于弹性胸带1上。

所述的插孔7与吸球连接段6固定连接或活动连接。

所述的弹性胸带1的一端设有一条粘贴带3,另一端间隔设有两条或三条粘贴带3。

所述的吸球连接段6与吸球4连接,所述的插孔7与导线连接。

如图3所示,所述的金属扣2数量为6个,第一金属扣位于胸骨右缘第4肋间,第二金属扣位于胸骨左缘第4肋间,第四金属扣位于左锁骨中线第5肋间,第三金属扣位于第二金属扣和第四金属的中点,第五金属扣位于左腋前线且与第四金属扣同一水平,第六金属扣位于腋中线与第四金属扣同一水平。

所述的第一金属扣与第二金属扣之间的间距为8-10cm,第二金属扣与第三金属扣以及第三金属扣与第四金属扣之间的间距为4-8cm,第四金属扣与第五金属扣以及第五金属扣与第六金属扣之间的间距为5-9cm。其中,第一和第二金属扣在同一水平,第四、五、六金属扣在同一水平,而第三金属扣在第二与第四连线的中点,第二金属扣与第四金属扣的垂直距离是4-6cm。

做心电图的时候,弹性胸带1给患者带上,调节两侧粘贴带3的位置;金属扣2对准位置,吸球连接段6吸住吸球4,然后将心电图导线插入插孔7就可以了。

以上已对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创造并不限于所述的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创造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种种的等同的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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