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外用中成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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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增生是当前国内外极为普遍的一种疑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一是病程缓慢时间较长,二是疼痛难忍,三是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法。只是用针灸、按摩、离子导入、药物透析、磁疗、封闭、牵引等物理疗法,治标不治本,达不到根治的目的,手术又恐有后遗症,迁延过久,病情加重,疼痛剧烈,肢体麻木,活动不能自如。
骨质增生是由骨质疏松脱钙,软组织退行性变,另外由风寒湿外侵,机械劳动、外伤、肾虚等综合原因,导致气血瘀滞,湿痰流注,最后形成关节肿大,骨刺、唇样增生,而压迫神经引起疼痛、麻木、活动不自如。根据中医“痛则不通.不通则疼”的理论,不论人体任何部位出现疼痛都是气血瘀滞而致,所以颈椎、腰椎、膝关节出现的增生、突出、狭窄,主要是由肾虚,骨质疏松,脱钙及其它诱因导致气血瘀滞,湿痰流注,久而久之形成坚硬如石的骨骺附着在骨上。
该病的症状从部位上分颈椎、腰椎、膝关节、足跟增生,从症状上有骨质增生,椎间盘突出,椎管狭窄及骨刺。由于部位不同,而症状也有所不同,颈椎病出现症状是:颈部活动不灵活,僵硬疼痛,不能旋转,牵引肩臂上肢,疼痛麻木,不能抬举,并伴有头晕恶心。腰椎以疼痛为主,劳累尤甚,甚则不能转侧,不能坐卧和直立,并牵引髋关节至下肢疼痛麻木,不能屈伸步履及肌肉萎缩。而传统治疗骨质增生通常是采用手术切除进行治疗,也有的是采用药物进行治疗,但所使用的药物往往具有毒副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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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采用纯天然植物加工而成、无毒副作用、对骨质增生有显著疗效的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同时还提供这种莞香复方外用药剂的制备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50~90份,白花菜40~75份,王不留行20~40份,红花30~60份,防风40~60份,煅龙骨40~50份。
优选地,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60~80份,白花菜50~65份,王不留行30~35份,红花40~50份,防风45~50份,煅龙骨45~48。
本发明还提供莞香复方外用药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重量份为莞香50~90份,白花菜40~75份,王不留行20~40份,红花30~60份,防风40~60份,煅龙骨40~50份的新鲜中草药原料洗干净,并晾干;
b、将晾干后的各中草药原料放入研钵中研磨,使各中草药原料均匀混合在一起。
本发明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的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50~90份,白花菜40~75份,王不留行20~40份,红花30~60份,防风40~60份,煅龙骨40~50份,经工艺研究制成的外用药剂具有活血化淤、祛风除湿、清热解毒的功能,能彻底将骨质增生化脓、瘀积化水,并吸出外排至体外,不损伤人体经胳,吸排干净后肌肉收复完整,极少痛苦、不影响身体、不影响工作,从而达到轻松治病的目的,应用本发明药物治疗骨质增生不仅达到起效快而且疗效确切持久,愈后不易复发,并且宜推广使用。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50份,白花菜75份,王不留行40份,红花60份,防风60份,煅龙骨50份。
本发明还提供莞香复方外用药剂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将上述重量份的莞香、白花菜、王不留行、红花、防风、煅龙骨的新鲜中草药原料洗干净,并晾干;
b、将晾干后的各中草药原料放入研钵中研磨,使各中草药原料均匀混合在一起。
本发明经工艺研究制成的外用药剂具有活血化淤、祛风除湿、清热解毒的功能,能彻底将骨质增生化脓、瘀积化水,并吸出外排至体外,不损伤人体经胳,吸排干净后肌肉收复完整,极少痛苦、不影响身体、不影响工作,从而达到轻松治病的目的,应用本发明药物治疗骨质增生不仅达到起效快而且疗效确切持久,愈后不易复发,并且宜推广使用。
实施例2
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90份,白花菜75份,王不留行20份,红花30份,防风40份,煅龙骨50份。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3
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70份,白花菜60份,王不留行30份,红花45份,防风50份,煅龙骨45份。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4
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80份,白花菜50份,王不留行40份,红花60份,防风50份,煅龙骨43份。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5
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65份,白花菜70份,王不留行25份,红花40份,防风55份,煅龙骨40份。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实施例6
莞香复方外用药剂,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莞香90份,白花菜40份,王不留行40份,红花30份,防风60份,煅龙骨40份。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
当然,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故凡依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