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一种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消化道异物取出装置。
背景技术:
消化道异物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非自身固有物质滞留于消化道,异物以滞留于食管、胃常见,临床常需急诊胃镜、甚至外科手术处理。随着内窥镜技术的发展,部分消化道异物可以通过喉镜、胃镜引导下用异物钳或圈套器取出,但对于一些特殊形状的异物现有技术仍难以处理。有些异物为一端或两端锐利,取出时易划伤食管或咽喉;而对于球形或表面光滑异物,
现有的异物钳或圈套器难以有效抓取或固定异物,取出困难;对于内部有腐蚀性的异物,抓取过程中物体的破损可能对消化道本身造成二次伤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消化道异物取出装置,其适用于不同大小、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消化道异物的取出,对于锐利异物可抓取后放入异物套以避免对消化道的伤害,对于球形或内部有腐蚀性的物体可采取拨的方式拨入保护套,减少了胃镜操作时间。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消化道异物取出装置,其中:包括异物包裹器、异物保护伞、支撑杆、安装板、钳杆、前连接筒、转接筒、第一挂绳、第一拉环、包裹器升降绳、第二挂绳、第二拉环和操作手柄,所述的异物包裹器安装在包裹器升降绳上且异物包裹器位于异物保护伞内,所述的异物保护伞安装在支撑杆上,所述的支撑杆铰接安装在安装板上,所述的安装板安装在第一挂绳上且安装板位于钳杆内,所述的前连接筒安装在钳杆顶端,所述的转接筒安装在前连接筒上,所述的第一挂绳上端从转接筒的安装孔穿出安装在第一拉环上,所述的操作手柄安装在包裹器升降绳的顶端且操作手柄安装在转接筒上,所述的第二挂绳下端安装在异物包裹器内且第二挂绳上端从操作手柄的安装孔中穿出安装在第二拉环上。
为优化上述技术方案,采取的具体措施还包括:
上述的异物包裹器由硅胶瓣片、滑块、滑槽、基板和伸缩绳组成,所述的硅胶瓣片安装在滑块上,所述的滑块安装在滑槽里,所述的基板上沿圆周方向均匀分布有三个滑槽,所述的滑块通过伸缩绳与第二挂绳的下端连接。
上述的异物保护伞沿圆周方向均匀分布有多个支撑杆且支撑杆之间安装有弹簧。
上述的前连接筒通过螺纹连接安装在钳杆上且前连接筒在钳杆上的位置可调。
上述的滑块靠近基板圆心端与基板之间安装有弹簧。
本发明通过调节前连接筒在钳杆上的不同位置,从而可以调节出不同长度,因而应用范围广。异物包裹器由三瓣片的开合来实现对异物的包裹,异物包裹器通过包裹器升降绳来适应不同的位置,从而扩大了其应用范围,而异物包裹器的开合通过第二挂绳来实现,松开第二挂绳滑块在弹簧的作用下运动到远离基板中心的位置。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以下几点:适用于不同大小、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消化道异物的取出,对于锐利异物可抓取后放入异物套以避免对消化道的伤害,对于球形或内部有腐蚀性的物体可采取拨的方式拨入保护套,减少了胃镜操作时间。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异物包裹器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的附图标记为:异物包裹器1、硅胶瓣片101、滑块102、滑槽103、基板104、伸缩绳105、异物保护伞2、支撑杆3、安装板4、钳杆5、前连接筒6、转接筒7、第一挂绳8、第一拉环9、包裹器升降绳10、第二挂绳11、第二拉环12、操作手柄1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出进一步说明:
消化道异物取出装置,其中:包括异物包裹器1、异物保护伞2、支撑杆3、安装板4、钳杆5、前连接筒6、转接筒7、第一挂绳8、第一拉环9、包裹器升降绳10、第二挂绳11、第二拉环12和操作手柄13,所述的异物包裹器1安装在包裹器升降绳10上且异物包裹器1位于异物保护伞2内,所述的异物保护伞2安装在支撑杆3上,所述的支撑杆3铰接安装在安装板4上,所述的安装板4安装在第一挂绳8上且安装板4位于钳杆5内,所述的前连接筒6安装在钳杆5顶端,所述的转接筒7安装在前连接筒6上,所述的第一挂绳8上端从转接筒7的安装孔穿出安装在第一拉环9上,所述的操作手柄13安装在包裹器升降绳10的顶端且操作手柄13安装在转接筒7上,所述的第二挂绳11下端安装在异物包裹器1内且第二挂绳11上端从操作手柄13的安装孔中穿出安装在第二拉环12上。
实施例中,异物包裹器1由硅胶瓣片101、滑块102、滑槽103、基板104和伸缩绳105组成,所述的硅胶瓣片101安装在滑块102上,所述的滑块102安装在滑槽103里,所述的基板104上沿圆周方向均匀分布有三个滑槽103,所述的滑块102通过伸缩绳105与第二挂绳11的下端连接。
实施例中,异物保护伞2沿圆周方向均匀分布有多个支撑杆3且支撑杆3之间安装有弹簧。
实施例中,前连接筒6通过螺纹连接安装在钳杆5上且前连接筒6在钳杆5上的位置可调。
实施例中,滑块102靠近基板104圆心端与基板104之间安装有弹簧。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发明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