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乳化化妆品。
背景技术:
1、近年来,具有透湿性能的薄膜等已被用于各个领域。
2、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服装类等中使用的透湿性薄膜,其是含有基质树脂、和已交联的再生胶原蛋白构成的胶原蛋白粉末的透湿性薄膜,其连通度为1~95%。
3、专利文献2中公开了一种用于调节伤口环境的片材,其使用具有透湿性的水凝胶片材应用于皮肤伤口的患部。
4、现有技术文献
5、专利文献
6、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0-077022号公报
7、专利文献2:国际公开第2012/036064号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2、例如,在日本,有在雨多的梅雨季节,室外环境的湿度变高,另一方面,在雨少的冬季,湿度变的相当低的倾向。另外,近年来,随着空调等的使用,即使在室内工作环境或购物中心,有时也成为湿度相当低的情况。在这样的低湿度环境下,皮肤的水分蒸发,皮肤失去润湿度,容易出现皮肤粗糙、皱纹等皮肤问题。
3、为了改善这样的皮肤问题,一般将甘油等保湿剂涂布在皮肤上。但是,应用于皮肤的保湿剂成分暂时保留了皮肤产生的水分而发挥保湿性能,但如果外部空气的湿度低,则保留的水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蒸发进入外部空气中,因此无法获得充分的保湿效果。另外,在将该保湿剂涂布在皮肤上的状态下出汗的情况,由涂抹开的保湿剂产生的遮蔽效果,使汗水难以蒸发到外部的空气中,容易给人一种粘腻的不适感。
4、需要说明的是,在将专利文献2中记载的那样的具有透湿性能的凝胶片材贴附于皮肤时,汗液容易蒸发到外部空气中,另外,与未在皮肤上应用该片材的情况相比,认为保湿性能提高了。但是,由于该片材始终处于呈现透湿性的状态,因此在低湿度环境下,来自皮肤的水分总是处于通过片材蒸发的状态。因此,即使使用具有这种透湿性能的片材的情况,在容易从皮肤蒸发水分的低湿度环境下,也无法获得充分的保湿效果,认为无法充分改善皮肤粗糙等皮肤问题。
5、因此,本公开的主题是提供一种在高湿度环境或出汗状态下减少粘腻的不适感的同时,在低湿度环境下能够保湿皮肤并可提高美容效果的乳化化妆品。
6、解决问题的手段
7、<方案1>
8、一种乳化化妆品,其是含有水相以及油相的乳化化妆品,所述水相含有水和聚乙烯醇,所述油相含有油分,
9、所述聚乙烯醇的含量相对于所述乳化化妆品的总量为0.5质量%以上。
10、<方案2>
11、根据方案1所述的化妆品,所述聚乙烯醇的含量相对于所述乳化化妆品的总量为2.5质量%以上。
12、<方案3>
13、根据方案1或2所述的化妆品,所述油分含有非极性烃油。
14、<方案4>
15、根据方案3所述的化妆品,所述非极性烃油含有凡士林。
16、<方案5>
17、根据方案3或4所述的化妆品,所述油分中的所述非极性烃油的比例为10质量%以上。
18、<方案6>
19、根据方案1~5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聚乙烯醇相对于将所述乳化化妆品应用于皮肤时残留的油分的质量比为0.60以上。
20、<方案7>
21、根据方案1~6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聚乙烯醇相对于将所述乳化化妆品应用于皮肤时残留的极性油或硅油的质量比分别为0.01以上。
22、<方案8>
23、根据方案1~7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还含有无机粒子。
24、<方案9>
25、根据方案8所述的化妆品,所述无机粒子的含量相对于所述乳化化妆品的总量为10质量%以下。
26、<方案10>
27、根据方案1~9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所述乳化化妆品为水包油型或油包水型的乳化化妆品。
28、<方案11>
29、根据方案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在水分蒸发试验中进行评价时,在23℃40%rh或28℃20%rh的环境下测定时的水分透过系数比在28℃70%rh的环境下测定时的水分透过系数小。
30、发明效果
31、根据本公开,可以提供了一种乳化化妆品,其可以在高湿度环境下或出汗状态下减少粘腻感这样的不快感的同时,在低湿度环境下保湿皮肤并可提高美容效果。
1.一种乳化化妆品,其是含有水相以及油相的乳化化妆品,所述水相含有水和聚乙烯醇,所述油相含有油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所述聚乙烯醇的含量相对于所述乳化化妆品的总量为2.5质量%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化妆品,所述油分含有非极性烃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化妆品,所述非极性烃油含有凡士林。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化妆品,所述油分中的所述非极性烃油的比例为10质量%以上。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聚乙烯醇相对于将所述乳化化妆品应用于皮肤时残留的油分的质量比为0.60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聚乙烯醇相对于将所述乳化化妆品应用于皮肤时残留的极性油或硅油的质量比分别为0.01以上。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还含有无机粒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化妆品,所述无机粒子的含量相对于所述乳化化妆品的总量为10质量%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所述乳化化妆品为水包油型或油包水型的乳化化妆品。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在水分蒸发试验中进行评价时,在23℃40%rh或28℃20%rh的环境下测定时的水分透过系数比在28℃70%rh的环境下测定时的水分透过系数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