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医疗器械,尤其涉及一种骨螺钉及钉棒系统。
背景技术:
1、钉棒系统是一种用于治疗退行性疾病所致脊柱节段性不稳、胸腰椎骨折脱位、脊柱畸形等疾病的医疗器械,通过将钉棒系统的骨螺钉植入患者的锥弓根、椎体或其它骨骼内,然后通过钉棒系统的连接机构与其余椎体上的骨螺钉固定连接,从而通过钉棒系统固定患者的脊柱。
2、但现有的骨螺钉抗旋出性能不足,在将骨螺钉植入患者的锥弓根及椎体内后,骨螺钉在外力的作用下存在从骨骼内旋出的风险,进而导致骨螺钉植入不稳定的问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骨螺钉及钉棒系统,旨在解决现有的骨螺钉抗旋出性能不足,骨螺钉在外力的作用下存在从骨骼内旋出的风险,进而导致骨螺钉植入不稳定的问题。
2、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骨螺钉,所述骨螺钉包括螺钉杆及螺钉头,所述螺钉杆包括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螺钉头设置于所述螺钉杆的第一端,所述螺钉杆的外周面设有沿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螺旋延伸的外螺纹,所述外螺纹包括位于牙顶的牙顶面,所述牙顶面开设有凹槽,并在所述凹槽沿所述外螺纹延伸方向一侧形成倒齿。
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外螺纹包括相对的两个牙侧面,所述牙顶面连接于所述两个牙侧面之间,所述凹槽延伸至所述两个牙侧面。
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倒齿包括位于所述凹槽沿所述外螺纹延伸方向一侧的倒齿面,所述倒齿面沿所述外螺纹的牙底至牙顶方向延伸,并朝所述外螺纹延伸方向的反向倾斜;所述倒齿面的倾斜角度小于或等于75°。
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外螺纹包括与所述倒齿面相对的侧面,所述侧面与所述倒齿面相交于所述凹槽的槽底;或者,所述凹槽的槽底具有底面,所述底面自所述侧面延伸至所述倒齿面。
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凹槽的深度与所述外螺纹的牙高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1;所述凹槽的深度与所述外螺纹的牙高的比值小于或等于1。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凹槽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凹槽沿所述外螺纹的延伸方向依次分布。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外螺纹的一圈螺纹牙的凹槽数量大于或等于4个;所述外螺纹的一圈螺纹牙的凹槽数量小于或等于30个。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螺钉杆包括用于与骨骼的皮质骨螺纹连接的第一段,以及用于与骨骼的松质骨螺纹连接的第二段,所述外螺纹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段的第一螺纹牙,以及,位于所述第二段的第二螺纹牙;
10、所述第一螺纹牙上至少一个倒齿面的倾斜角度大于所述第二螺纹牙上倒齿面的倾斜角度;和/或,
11、至少一圈所述第一螺纹牙上凹槽的数量大于一圈所述第二螺纹牙上凹槽的数量;和/或,
12、所述第一螺纹牙上至少一个凹槽的深度大于所述第二螺纹牙上凹槽的深度。
13、在一些实施例中,一圈所述第一螺纹牙上凹槽的数量与一圈所述第二螺纹牙上凹槽的数量的比值小于或等于10。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螺纹牙上凹槽的深度与所述第二螺纹牙上凹槽深度的比值小于或等于10。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外螺纹的螺纹牙靠近所述第一端的牙侧面沿所述外螺纹的牙低至牙顶方向延伸,并朝向所述第一端倾斜;所述外螺纹的螺纹牙靠近所述第一端的牙侧面的倾斜角度大于或等于5°,且小于或等于75°。
1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骨螺钉为椎弓根钉。
17、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一种钉棒系统,所述钉棒系统包括:
18、螺钉组件,包括螺钉座,及与所述螺钉座连接的骨螺钉,所述骨螺钉为如上所述的骨螺钉,所述骨螺钉包括螺钉杆及螺钉头,所述螺钉杆包括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螺钉头设置于所述螺钉杆的第一端,所述螺钉杆的外周面设有沿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螺旋延伸的外螺纹,所述外螺纹包括位于牙顶的牙顶面,所述牙顶面开设有凹槽,并在所述凹槽沿所述外螺纹延伸方向一侧形成倒齿;
19、连接棒,所述连接棒用于穿过所述螺钉座;
20、螺塞,所述螺塞用于与所述螺钉座连接,所述螺塞的一端与所述连接棒的外周面抵接,以使所述连接棒锁紧所述螺钉座和所述骨螺钉。
2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骨螺钉通过在外螺纹的牙顶面开设凹槽,以在凹槽沿外螺纹延伸方向一侧形成倒齿,当将骨螺钉植入患者骨骼后,骨螺钉上的外螺纹与患者的骨骼螺纹连接,当骨螺钉受到外力后向外旋出时,倒齿的端部会嵌入到骨骼内,以对骨螺钉提供阻止骨螺钉旋出的作用力,从而有效阻止骨螺钉旋出患者骨骼,提高了骨螺钉的抗旋出性能。
1.一种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骨螺钉包括螺钉杆及螺钉头,所述螺钉杆包括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螺钉头设置于所述螺钉杆的第一端,所述螺钉杆的外周面设有沿所述第一端至所述第二端的方向螺旋延伸的外螺纹,所述外螺纹包括位于牙顶的牙顶面,所述牙顶面开设有凹槽,并在所述凹槽沿所述外螺纹延伸方向一侧形成倒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螺纹包括相对的两个牙侧面,所述牙顶面连接于所述两个牙侧面之间,所述凹槽延伸至所述两个牙侧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倒齿包括位于所述凹槽沿所述外螺纹延伸方向一侧的倒齿面,所述倒齿面沿所述外螺纹的牙底至牙顶方向延伸,并朝所述外螺纹延伸方向的反向倾斜;所述倒齿面的倾斜角度小于或等于75°。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螺纹包括与所述倒齿面相对的侧面,所述侧面与所述倒齿面相交于所述凹槽的槽底;或者,所述凹槽的槽底具有底面,所述底面自所述侧面延伸至所述倒齿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深度与所述外螺纹的牙高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1;所述凹槽的深度与所述外螺纹的牙高的比值小于或等于1。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凹槽沿所述外螺纹的延伸方向依次分布。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螺纹的一圈螺纹牙的凹槽数量大于或等于4个;所述外螺纹的一圈螺纹牙的凹槽数量小于或等于30个。
8.如权利要求3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螺钉杆包括用于与骨骼的皮质骨螺纹连接的第一段,以及用于与骨骼的松质骨螺纹连接的第二段,所述外螺纹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段的第一螺纹牙,以及,位于所述第二段的第二螺纹牙;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一圈所述第一螺纹牙上凹槽的数量与一圈所述第二螺纹牙上凹槽的数量的比值小于或等于10。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牙上凹槽的深度与所述第二螺纹牙上凹槽深度的比值小于或等于10。
11.如权利要求2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螺纹的螺纹牙靠近所述第一端的牙侧面沿所述外螺纹的牙低至牙顶方向延伸,并朝向所述第一端倾斜;所述外螺纹的螺纹牙靠近所述第一端的牙侧面的倾斜角度大于或等于5°,且小于或等于75°。
12.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骨螺钉,其特征在于,所述骨螺钉为椎弓根钉。
13.一种钉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钉棒系统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