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内容总体上涉及可穿戴设备以及使用可穿戴设备执行的视力评定(assessment)。
背景技术:
1、头戴式设备可以实现为具有透明或半透明显示器,可穿戴设备的用户可以通过该显示器查看周围环境。这样的设备使用户能够通过该透明或半透明显示器观看以查看周围环境,并且还能够看到为显示而生成以表现为周围环境的一部分和/或叠加在周围环境上的对象(例如,虚拟对象,诸如3d渲染、图像、视频、文本等)。这通常被称为“增强现实”。
2、头戴式设备还可以完全遮挡用户的视野并且显示用户可以通过其移动或被移动的虚拟环境。这通常被称为“虚拟现实”。如本文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否则术语“增强现实”或“ar”指的是传统理解的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两者。
技术实现思路
1.一种使用头戴式设备进行眼科评估的方法,所述头戴式设备包括一个或更多个显示设备以及在使用中面向用户的眼睛的一个或更多个摄像装置,所述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照明由从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显示设备发出的光提供。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头戴式设备包括光发射器,所述照明由所述光发射器提供。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听眼科评估提示包括朝一定方向看的指令;以及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依从性通过接收证实的用户输入来执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捕获所述用户的眼睛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眼科评估用户界面项包括能够供用户选择的多个眼科评估,所述方法还包括:
11.一种包括头戴式设备的计算机系统,所述计算机系统包括: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中,所述照明由从所述一个或更多个显示设备发出的光提供。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中,所述指令还将所述计算机系统配置成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中,捕获所述用户的眼睛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中,所述指令还将所述计算机系统配置成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中,所述眼科评估用户界面项包括能够供用户选择的多个眼科评估,其中,所述指令还将所述系统配置成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
17.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在由包括头戴式设备的计算机系统执行时使所述计算机系统执行操作,所述头戴式设备包括一个或更多个显示设备以及在使用中面向用户的眼睛的一个或更多个摄像装置,所述操作包括: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指令还将所述计算机系统配置成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捕获所述用户的眼睛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指令还将所述计算机系统配置成执行操作,所述操作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