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以及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831102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以及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以及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该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包括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相互固定连接,支撑部具有与股骨颈近端下侧面相匹配的结构,贴合固定部具有同时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且在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能够对股骨颈骨折部位进行良好支撑,大大减少了股骨颈骨折部位承受的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有效地保障了股骨颈骨折复位后的稳定性和愈合效果。
【专利说明】
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以及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股骨颈骨折内固定以增强复位后固定的可靠性,从而有利于骨折愈合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以及股骨颈骨折固定
目.0
【背景技术】
[0002]股骨颈骨折顾名思义是指股骨颈部位发生骨折,通常是指股骨头下至股骨颈基底部之间的骨折,股骨颈骨折是髋部最常见的骨折,在全球统计的髋部骨折案例记录中,股骨颈骨折约占其中三分之二,各个年龄段内均可能发生股骨颈骨折,年轻患者的股骨颈骨折大多因严重损伤如车祸或高处跌落致伤等强烈暴力引起,但大多数患者通常为年龄较大的中老年人,大多因走路不小心跌倒,臀部着地而引起,伤后髋部疼痛,不能站立和行走,还可能导致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等并发症,此外年龄较大的患者通常还伴随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全身性的疾病,由于受伤后卧床不起,抵抗力大幅下降,康复能力又较差,通常可能引起数病并发,故其死亡率较一般骨折者高,因此股骨颈骨折的治疗是骨科医学技术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0003]由股骨颈解剖和生物力学特点可知,大多数股骨颈骨折存在比较明显的移位,骨折不稳定,即股骨颈骨折部位(和股骨头)经常承受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影响骨折及其复位后的稳定性,从而影响内固定效果,因此不愈合率比其它骨折高;并且由于股骨头及股骨颈血供的特殊性,骨折时容易引起血供阻断,影响骨折愈合,并且引发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塌陷等并发症。股骨颈骨折的治疗一般包括保守治疗和手术治疗,鉴于保守治疗的骨不愈合率高达50%以上,因此现代骨科多提倡积极的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一般包括闭合复位内固定、切开/开放复位内固定、人工关节(假体)置换术等治疗方式,其中,闭合复位内固定虽然创伤较小但是固定效果差,人工关节(假体)置换术创伤大、成本大且固定效果依赖于人工关节(假体)质量,因此较常采用切开/开放复位内固定的治疗方式,其通常包括骨折复位、内固定方式选择和穿钉施术三个阶段。目前股骨颈骨折内固定方式多采用几个螺钉(例如三个空心螺钉)的固定方式以及采用相应地穿钉施术过程具体如下:螺钉从股骨大粗隆(即大转子)下进入,经过股骨粗隆部位(即大转子部位)、股骨颈部位(经由股骨颈骨折面)至股骨头部位,以实现固定骨折断端(即折断的股骨头部位)的作用。但是由于股骨头本身的质量、以及患者身体自重对股骨头纵向压力造成对骨折断端的剪切力也较大,因此对螺钉固定位置的要求很高,如果螺钉位置不佳,则极易导致螺钉固定困难,更甚者导致固定失效、股骨颈骨折部位再脱位进而发生骨不愈合;并且即使使用更多个螺钉或采用各种螺钉排布方式以强化固定效果,其稳定性通常也不理想,螺钉的抗旋转力和抗扭力较差,容易产生股骨头移位,导致股骨颈不愈合、股骨头内翻、股骨颈畸形愈合或股骨颈缩短;特别是中老年患者大部分患有骨质疏松,这些问题就更为突出和严重。针对上述问题,目前股骨颈骨折内固定方式还包括另外一种方式,即在股骨大转子(大粗隆)外侧或股骨颈基底部放置接骨板且锁定螺钉经接骨板进入股骨颈部位以对股骨颈骨折部位进行固定。但是这种方式也没有解决股骨颈骨折部位(和股骨头)受到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而导致股骨颈骨折部位错位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对股骨颈骨折通常仅采用螺钉固定,固定困难且稳定性通常也不理想,容易产生股骨头移位进而导致股骨颈不愈合的问题;以及采用在股骨大转子(大粗隆)外侧或股骨颈基底部放置接骨板以对股骨颈骨折部位进行固定仍然没有彻底解决股骨颈骨折部位错位的问题,提出了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采用具有与股骨颈以及股骨干上端等解剖部位相匹配的结构一一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能够对股骨颈骨折部位进行良好支撑,即能够通过支撑部在股骨颈内侧部位对骨折断端(即折断的股骨头部位)起到良好的承托作用,大大减少了股骨颈骨折部位承受的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复位和愈合,有效地保障了股骨颈骨折复位后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
[0005]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6]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所述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相互固定连接,所述支撑部用于支撑股骨头且具有与股骨颈近端下侧面相匹配的结构,所述贴合固定部用于固定支撑部且具有同时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所述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且在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
[0007]所述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采用一体成型工艺制作而成。
[0008]所述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且在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两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三个开孔呈三角形排列。
[0009]所述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且在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两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三个开孔呈直线排列。
[0010]—种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还包括用于固定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的至少两个螺钉以及用于固定股骨头和股骨干的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所述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包括至少两个锁定钉,各所述螺钉分别穿过所述贴合固定部的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的开孔以及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的开孔,所述锁定钉具有大于股骨干上端外侧面至股骨颈骨折断面进而向股骨头旋入的最小距离的长度。
[0011]所述锁定钉为三个,所述三个锁定钉呈三角形排列;和/或,所述锁定钉之间相互平行排列。
[0012]所述螺钉为空心螺钉或实心螺钉;和/或,所述锁定钉为空心钉或实心钉。
[0013]所述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还包括锁定板,所述锁定板具有与股骨干外侧面和/或大转子外侧面相匹配的结构,所述锁定板在与股骨干外侧面和/或大转子外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锁定钉的开孔,所述锁定钉穿过所述锁定板的开孔。
[0014]所述锁定钉与锁定板之间的夹角的角度值范围为89°?130°。
[0015]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如下:
[0016]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包括相互固定连接并均具有特定结构的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具体来说即支撑部具有与股骨颈近端(即靠近心脏的骨折端)下侧面(或者说是内侧面,也可以包括部分外侧面)相匹配的结构,能够对股骨颈骨折部位进行良好支撑,即能够通过支撑部在股骨颈内侧部位对骨折断端(即折断的股骨头部位)起到良好的承托作用,贴合固定部具有同时与股骨颈远端(即远离心脏的骨折端)前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贴合固定部和支撑部相互配合,完美地实现了针对股骨颈骨折的有效支撑和固定,大大减少了股骨颈骨折部位承受的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有效地保障了股骨颈骨折复位后的稳定性。该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通过常规大腿前外侧切口(即常规股骨颈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前外侧切口一一Watson Jones切口)以较小的伤口即可置入,由于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之间呈一定角度的固定连接,起到良好的支撑托起股骨头的作用,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以及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均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能够起到从特殊部位即股骨颈远端前侧面,具体来说即从靠近转子间线的股骨颈基底部区域的前侧面,穿过螺钉的固定作用和固定效果,术中损伤面及损伤度较小,术后愈合和恢复速度较快。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尤其适用于Pauwels角的角度值α>50° (即ΙΠ型/内收型)的股骨颈骨折情况,特别针对需要对股骨头进行有效支撑以减小股骨颈骨折部位承受的扭转力和剪切力的情况,保障了复位后骨折部位的血运,提高了股骨颈骨折的愈合速度和愈合效果,大大减少骨折骨不连等并发症的发生。
[0017]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包括上述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至少两个螺钉以及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采用上述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实现对股骨颈骨折部位/骨折断端(即折断的股骨头部位)进行良好支撑,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的至少两个锁定钉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外侧面)置入以进入股骨颈部位(经由股骨颈骨折面)至股骨头部位,以进一步实现固定骨折断端的作用;当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还包括锁定板时,锁定钉先穿过锁定板的开孔后再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外侧面)切入以进入股骨颈部位(经由股骨颈骨折面)至股骨头部位,锁定板可以实现进一步加强股骨干和股骨头的连接稳定性,提高股骨颈骨折的愈合率。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与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相互配合,实现了加倍强化的有效支撑和稳定固定效果;并且整个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可采用常规大腿前外侧切口(即常规股骨颈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前外侧切口--Watson Jones切口)置入,也就是说,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与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均可以通过同一个常规大腿前外侧切口一并置入,不增加现有技术损伤面、损伤度以及出血量,术后愈合速度较快、愈合率高。
【附图说明】
[0018]图1是本实用新型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的一种优选结构正视图。
[0019]图2是图1的侧视(左侧45°)图。
[0020]图3是本实用新型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的另一种优选结构正视图。
[0021]图4是本实用新型优选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的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22]图5是Pauwels角的示意图。
[0023]图6是本实用新型优选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的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24]图7是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的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0025]图8是图7的右侧视图。
[0026]图9是本实用新型锁定板的一种优选结构正视图。
[0027]图中各标号列示如下:
[0028]I 一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10—支撑部;11 一贴合固定部;1201—第一螺钉开孔;1202 —第二螺钉开孔;1203 —第二螺钉开孔;1301 —第一螺钉;1302—第二螺钉;1303—第三螺钉;2—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20—锁定板;2101—第一锁定钉开孔;2102—第二锁定钉开孔;2103—第三锁定钉开孔;2201 —第一锁定钉;2202 —第二锁定钉;2203 —第三锁定钉;
[0029]α—Pauwels角:扮一第一锁定钉与锁定板之间的夹角;&一第二锁定钉与锁定板之间的夹角。
【具体实施方式】
[0030]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
[003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包括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相互固定连接,支撑部用于支撑股骨头且该支撑部具有与股骨颈近端下侧面相匹配的结构,贴合固定部用于固定支撑部且该贴合固定部具有同时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或者理解为是贴合固定部同时具有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以及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且在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
[0032]优选地,上述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可以采用无缝连接技术制作而成或采用一体成型工艺制作而成,并且可以采用不锈钢材料或其它金属合金材料制作而成,具体制作工艺和制作材料可以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具体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限制。
[0033]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的一种优选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其中,图1为正视图,图2为左侧45°侧视图,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包括支撑部10和贴合固定部11,支撑部10和贴合固定部11相互固定连接,支撑部10如虚线所示其具有与股骨颈近端(即靠近心脏的骨折端)下侧面(或者说是内侧面,也可以包括部分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即支撑部10具有与股骨颈近端内侧面部位相匹配的弯曲/弧形结构以及相应的内侧面,图1和图2中未示出其立体效果),贴合固定部11为支撑部10以外的部分,该贴合固定部11同时具有与股骨颈远端(即远离心脏的骨折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即支撑部11具有与靠近转子间线的股骨颈基底部区域的前侧面相匹配的弯曲/弧形结构以及相应的内侧面,图1和图2中未示出其立体效果)以及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即支撑部11具有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弯曲/弧形结构以及相应的内侧面,图1和图2中未示出其立体效果),贴合固定部11具有两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第一螺钉开孔1201和第二螺钉开孔1202,且第一螺钉开孔1201的位置被特殊设置,设置在贴合固定部11的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以起到特殊固定作用即通过贴合固定部11固定支撑部10进而起到对股骨头部位的把持与固定效果。第二螺钉开孔1202设置在贴合固定部11的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优选地,支撑部10和贴合固定部11可以采用一体成型工艺制作而成,并且支撑部10和贴合固定部11的尺寸和细节设置可以根据患者个体的具体解剖学数据以及结合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验数据合理设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采用包括一体成型的支撑部10和贴合固定部11的结构,支撑部10采用具有与股骨颈近端(股骨头下方)解剖部位相匹配的结构,能够对股骨颈骨折部位进行良好支撑,即能够通过支撑部10在股骨颈内侧部位对股骨颈骨折部位/骨折断端(即折断的股骨头部位)起到良好的承托作用,大大减少了股骨颈骨折部位承受的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有效地保障了股骨颈骨折复位后的稳定性;贴合固定部11采用具有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等解剖部位相匹配的结构,合理利用人体解剖学数据结构,能够实现在股骨颈基底部区域定位固定,能够起到良好的贴合、固定作用,进一步保障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复位和愈合,有效地解决了股骨颈骨折部位(和股骨头)受到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而导致股骨颈骨折部位错位的问题。
[0034]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的另一种优选结构正视图如图3所示,其中,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同样包括相互固定连接并均具有特定结构的支撑部10和贴合固定部11,与图1和图2所示实施例的区别是,图3所示实施例的贴合固定部11具有三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第一螺钉开孔1201、第二螺钉开孔1202和第三螺钉开孔1203,且第一螺钉开孔1201的位置被特殊设置,设置在贴合固定部11的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以起到特殊固定作用即通过贴合固定部11固定支撑部10进而起到对股骨头部位的把持与固定效果。第二螺钉开孔1202和第三螺钉开孔1203均设置在贴合固定部11的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此外,如图3所示,第一螺钉开孔1201、第二螺钉开孔1202和第三螺钉开孔1203可以呈三角形排列,当然也可以呈直线排列,其排列形状可以任意设定只需保证能够起到有效固定作用且尽最大可能保证在实际使用中对患者损伤较小即可;并且贴合固定部11还可以设置大于三个的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其个数和排列形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定,只需保证能够起到有效固定作用且尽最大可能保证在实际使用中对患者损伤较小即可。
[0035]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具体说明如下:
[0036]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优选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的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通过常规大腿前外侧切口(即常规股骨颈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前外侧切口——Watson Jones切口),即可置入如图1、图2和图3所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将支撑部10置于股骨头下方、股骨颈近端内侧和前侧部位,支撑部10的内侧面与股骨颈近端的内侧面以及可以是部分的股骨颈近端前侧面紧密接触(支撑部10的内侧面还可以延伸至与股骨头的部分下侧面紧密接触,即支撑部10的前端部分可以延伸至股骨头下方)起到良好的支撑托起股骨头的作用。贴合固定部11置入位置为从股骨颈基底部位至股骨干上端部位处,贴合固定部11的上部内侧面与股骨颈基底部位即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紧密接触,贝占合固定部11的中下部内侧面与股骨干上端的前侧面紧密接触。支撑部10和贴合固定部11相互配合,完美地实现了针对股骨颈骨折的有效支撑和固定,大大减少了股骨颈骨折部位承受的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有效地保障了股骨颈骨折复位后的稳定性。图4中所示的实施例采用如图3中所示的具有三个开孔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1,贴合固定部11的第一螺钉开孔1201、第二螺钉开孔1202和第二螺钉开孔1203分别用于穿过第一螺钉1301、第二螺钉1302和第三螺钉1303以起到固定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的作用,且第一螺钉开孔1201尤其能够起到从特殊部位即股骨颈远端前侧面部位穿过第一螺钉1301的固定作用和固定效果,并且穿过第一螺钉开孔1201的第一螺钉1301可以根据股骨颈远端前侧面部位的具体解剖学数据和结构选取合适的角度穿入,穿过第二螺钉开孔1202和第二螺钉开孔1203的第二螺钉1302和第三螺钉1303可以从股骨干上端的前侧面选取合适的角度穿入,不增加现有技术术中损伤面、损伤度以及出血量,而且损伤面及损伤度通常会更小、出血量更少,术后愈合和恢复速度较快。此外,如图4所示的实施例,第一螺钉1301、第二螺钉1302和第三螺钉1303分别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部位以及股骨干上端的前侧面部位以一定角度切入,图4中所示的“虚线边框且内填充垂直网格形状”的各螺钉的螺钉体部分分别表示第一螺钉1301的螺钉体部分、第二螺钉1302的螺钉体部分和第三螺钉1303的螺钉体部分在垂直面上的投影。
[0037]此外,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通常适用于如图5中所示的?8而618角(8卩角度€0的角度值(1>50° (即m型/内收型)的股骨颈骨折情况。Pauwels角通常是指股骨颈骨折时骨折线与两髂嵴连线所形成的角度,如图5所示,一般包括三种类型:I型:α〈30°,为稳定骨折,多有嵌插,剪力小、较稳定,愈合率较高,常可用持续牵引治疗,但若处理不当可发生移位,转为不稳定型即ΙΠ型;Π型:30° Sa <50°,骨折的稳定性界于I型和m型之间;m型:a>50°,为不稳定骨折,多有移位,剪力大,固定困难,愈合率较低。由上可知,Pauwels角的角度越大,剪力越大,贝Ij骨折也越不稳定,通常需要内固定治疗。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恰恰重点针对股骨颈骨折复位内固定情况下,由于股骨颈骨折部位(和股骨头)受到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而导致股骨颈骨折部位错位、现有的内固定方式稳定性较差、进而导致股骨颈不愈合的缺陷和不足,因此优选适用于Pauwels角的角度值α>50° (即ΙΠ型)的股骨颈骨折情况,能够对股骨颈骨折部位尤其是近端部位进行良好支撑,大大减少了股骨颈骨折部位承受的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有效地保障了股骨颈骨折复位后的稳定性和愈合效果。
[0038]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包括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和至少两个螺钉,其中,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采用上述如图1一4所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1,螺钉用于固定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各螺钉分别穿过贴合固定部的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的开孔以及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的开孔,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用于固定股骨头和股骨干,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包括至少两个锁定钉,锁定钉具有大于股骨干上端外侧面至股骨颈骨折断面进而向股骨头旋入的最小距离的长度,优选至距股骨头软骨下骨Icm处。
[0039]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优选还可以包括锁定板,锁定板具有与股骨干外侧面和/或大转子外侧面相匹配的结构,锁定板在与股骨干外侧面和/或大转子外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锁定钉的开孔,锁定钉穿过锁定板的开孔,包括锁定板和锁定钉的结构构成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
[0040]如图6所示的优选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的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包括上述的如图3所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1、三个螺钉和两个锁定钉,其中,三个螺钉为第一螺钉1301、第二螺钉1302和第三螺钉1303,各螺钉分别穿过贴合固定部11的开孔(即第一螺钉开孔1201、第二螺钉开孔1202和第三螺钉开孔1203,图6中未示出),第一螺钉1301穿过贴合固定部11的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的开孔(即第一螺钉开孔1201),第二螺钉1302和第三螺钉1303穿过贴合固定部11的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的开孔(即第二螺钉开孔1202和第三螺钉开孔1203);两个锁定钉为第一锁定钉2201和第二锁定钉2202,各锁定钉具有大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至股骨颈骨折断面最小距离的长度。优选地,相对应贴合固定部11上的开孔个数,以及相应的螺钉个数还可以设置为更多个,且螺钉之间可以相互平行排列或其中部分或全部相互呈一定角度排列,并且螺钉与贴合固定部11之间也可以呈一定角度设置,螺钉可以选取空心螺钉或实心螺钉,其螺钉个数、螺钉排列形状以及螺钉与贴合固定部11之间角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定,只需保证能够起到有效固定作用且尽最大可能保证在实际使用中对患者损伤较小即可;锁定钉可以选取为空心钉或实心钉,优选可以是能够实现抵抗扭转力和剪切力的抗旋空心或实心钉、离轴空心或实心钉,锁定钉的锁定钉体直径范围可以为3.5mm?7.5mm,优选地如图6所示的实施例中,第一锁定钉2201的锁定钉体直径为6.5mm,第二锁定钉2201的锁定钉体直径为4.5mm,各锁定钉的锁定钉体前端部分还可以设置螺纹以进一步强化锁定效果,锁定钉个数还可以为更多个,且锁定钉之间可以相互平行排列或其中部分或全部相互呈一定角度排列,并且锁定钉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股骨干上端外侧面之间也可以呈一定角度设置(即第一锁定钉2201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可以呈一定角度设置;第二锁定钉2202与股骨干上端外侧面之间可以呈一定角度设置;第三锁定钉2203从股骨干上端外侧面进入至股骨干上端部位可以呈一定角度设置),通过合理布局使得各锁定钉分别承担不同应力,实现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和稳定复位固定;还通过调整锁定钉切入股骨颈骨折断面位置以及锁定钉切入股骨颈骨折断面的角度来提高固定牢固度和稳定度,其锁定钉个数、锁定钉排列形状、锁定钉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股骨干外侧面之间角度以及锁定钉切入股骨颈骨折断面位置和角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定,只需保证能够起到有效固定作用且尽最大可能保证在实际使用中对患者损伤较小即可。
[0041]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另一种优选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的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如图7和图8所示,其中,图7为正视图,图8为右侧视图,包括上述的如图3所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1、三个螺钉和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2,其中,三个螺钉为第一螺钉1301、第二螺钉1302和第三螺钉1303,各螺钉分别穿过贴合固定部11的开孔(即第一螺钉开孔1201、第二螺钉开孔1202和第三螺钉开孔1203,图7和图8中未示出),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2包括锁定板20和三个锁定钉,三个锁定钉为第一锁定钉2201、第二锁定钉2202和第三锁定钉2203,锁定钉具有大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至股骨颈骨折断面最小距离的长度,锁定钉的类型、结构、尺寸设置可以参考如上述图6中所示的实施例;此外,如图7所示,锁定板20具有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外侧面相匹配的结构,可以采用不锈钢材料或其它金属合金材料一体成型工艺制作而成,锁定板20的具体结构形状、制作工艺和制作材料可以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具体设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限制,锁定板20具有三个用于穿过锁定钉的开孔,即如图9所示的第一锁定钉开孔2101、第二锁定钉开孔2102和第三锁定钉开孔2103,锁定板20优选为简单的矩形结构,各锁定钉分别穿过锁定板20的开孔以固定骨折断端(即折断的股骨头部位),第一锁定钉2201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经股骨颈骨折断面进入至股骨头部位,第二锁定钉2202从股骨干上端外侧面经股骨颈骨折断面进入至股骨头部位,第一锁定钉2201和第二锁定钉2202与锁定板20之间可以呈一定角度β设置,β的角度值范围可以为89°?130° (相应于股骨颈骨折Pauwels角的角度值α>50°即ΙΠ型情况),其中,第一锁定钉2201与锁定板20之间的夹角β!优选为95°,第二锁定钉2202与锁定板20之间的夹角β2优选为120°,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只需保证能够起到有效固定作用且尽最大可能保证在实际使用中对患者损伤较小即可,通过锁定钉(第一锁定钉2201和第二锁定钉2202)与锁定板20之间的相互配合使用,能够实现最优固定稳定性;第三锁定钉2203从股骨干上端外侧面进入至股骨干上端部位,第三锁定钉2203与锁定板20之间也可以呈一定角度设置,其角度值范围可以为45°?85°,优选为60°,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只需保证能够起到有效固定作用且尽最大可能保证在实际使用中对患者损伤较小即可,三个锁定钉与锁定板20之间的相互配合使用,能够进一步最大限度地强化最优固定稳定性。
[0042]此外,如图6、图7和图8所示的实施例,第一螺钉1301、第二螺钉1302和第三螺钉1303分别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部位以及股骨干上端的前侧面部位以一定角度切入,图6、图7和图8中所示的“虚线边框且内填充垂直网格形状”的各螺钉的螺钉体部分分别表示第一螺钉1301的螺钉体部分、第二螺钉1302的螺钉体部分和第三螺钉1303的螺钉体部分在垂直面上的投影。第一锁定钉2201、第二锁定钉2202和第三锁定钉2203分别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部位以及股骨干上端外侧面部位以一定角度切入,图6、图7和图8中所示的“虚线边框且内填充斜线网格形状”的各锁定钉的锁定钉体部分分别表示第一锁定钉2201的锁定钉体部分、第二锁定钉2202的锁定钉体部分和第三锁定钉2203的锁定钉体部分在垂直面上的投影。并且,各螺钉的螺钉体部分与各锁定钉的锁定钉体部分不在一个平面内,且彼此不接触。
[0043]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具体说明如下:
[0044]如图6、图7和图8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采用常规大腿前外侧切口(即常规股骨颈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前外侧切口一一WatsonJones切口)全部置入,也就是说,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2与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均可以通过同一个常规大腿前外侧切口(即常规股骨颈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前外侧切口一一WatsonJones切口)一并置入,只需要一个切口即可以实现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的置入,术中损伤面、损伤度以及出血量通常会更小,术后愈合和恢复速度较快,如图1和图2所示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同上所述。此外,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2采用至少两个锁定钉从股骨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外侧面)进入,经过股骨大转子/大粗隆部位(以及股骨干上端部位)、股骨颈部位(经由股骨颈骨折断面)至股骨头部位,以实现固定骨折断端(即折断的股骨头部位)的作用,当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2进一步采用锁定板时,将锁定板20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外侧面紧密接触,锁定钉穿过锁定板20的开孔后再从大转子/大粗隆外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外侧面进入至股骨头部位、股骨干上端部位以固定骨折断端(即折断的股骨头部位)。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2与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I相互配合,实现了 1+1>2的固定效果,进一步强化了针对股骨颈骨折的有效支撑和固定,减少了股骨颈骨折部位承受的较大的扭转力和剪切力,辅助骨折部位准确定位,有效地保障了股骨颈骨折复位后的稳定性。
[0045]应当指出,以上所述【具体实施方式】可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发明创造,但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发明创造。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创造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发明创造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总之,一切不脱离本发明创造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创造专利的保护范围当中。
【主权项】
1.一种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所述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相互固定连接,所述支撑部用于支撑股骨头且具有与股骨颈近端下侧面相匹配的结构,所述贴合固定部用于固定支撑部且具有同时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以及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所述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且在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和贴合固定部采用一体成型工艺制作而成。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且在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两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三个开孔呈三角形排列。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贴合固定部在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一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且在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两个用于穿过螺钉的开孔,三个开孔呈直线排列。5.—种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还包括用于固定股骨颈内侧支撑结构的至少两个螺钉以及用于固定股骨头和股骨干的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所述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包括至少两个锁定钉,各所述螺钉分别穿过所述贴合固定部的与股骨颈远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的开孔以及与股骨干上端前侧面相匹配的结构的开孔,所述锁定钉具有大于股骨干上端外侧面至股骨颈骨折断面进而向股骨头旋入的最小距离的长度。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钉为三个,所述三个锁定钉呈三角形排列;和/或,所述锁定钉之间相互平行排列。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钉为空心螺钉或实心螺钉;和/或,所述锁定钉为空心钉或实心钉。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股骨干外侧锁定结构还包括锁定板,所述锁定板具有与股骨干外侧面和/或大转子外侧面相匹配的结构,所述锁定板在与股骨干外侧面和/或大转子外侧面相匹配的结构上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穿过锁定钉的开孔,所述锁定钉穿过所述锁定板的开孔。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股骨颈骨折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钉与锁定板之间的夹角的角度值范围为89°?130°。
【文档编号】A61B17/68GK205514844SQ201620115636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2月4日
【发明人】陈华, 唐佩福
【申请人】陈华, 唐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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