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清创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5165阅读:54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烧伤清创床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治疗洗浴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烧伤清创床。
背景技术
烧伤创面的处理贯穿于整个烧伤治疗过程,从烧伤即时开始,一直到最后创面愈合时为止,全部治疗过程中都存在创面处理问题,而烧伤创面的变化往往是左右烧伤病情的重要因素,正确处理创面是治愈烧伤的关键性一环。因此对烧伤病人入院早期创面的清创,残余创面的治疗都是十分必要。目前一些医院所使用的方法是让病人躺在设有上下升降和纵向倾角调节机构的床上用消毒液抹洗创面或用浴缸浸泡残余创面,但对于大面积烧伤病人的创面,污染严重的创面及化学烧伤的创面,不能进行流水式的冲洗。烧伤残余创面的处理亦是临床治疗上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面经久不愈,有时形成顽固性溃疡,给病人造成极大的痛苦和精神负担,使用浸泡治疗多采用浴缸浸泡,浸泡后浴缸的处理繁琐,消毒不彻底,容易引起交叉感染,加重病人的病情,延长愈合时间。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为烧伤病人提供适于各种烧伤创面的、既可行流水清洗又可行创面浸泡治疗且无交叉感染的烧伤创面洗浴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提出的技术解决方案是这样的一种烧伤清创床,包括由床身和床脚组成的床架,该床架设有床身上下升降调节机构和床身纵向倾角调节机构,在床身四周边缘设有护栏,其中两横边缘的护栏与本身横边铰接,床脚底部四角分别装有可刹车轮,在所述床身与其四周边缘护栏所形成的空腔内设有一个平滑柔软的清洁缸,该清洁缸的后侧端连同对应的床身部位一起开有加滤网的出水口,该出水口下端连接有排水管,所述清洁缸内表面还外罩有一层一次性薄膜。所述清洁缸采用PPV复合材料制成。
清创前清洁缸外套一次性薄膜,行流水清洁时将该薄膜压入出水口,剪开一个圆孔出水;行创面浸泡治疗时,该薄膜不予剪孔,待浸泡完毕后再剪孔,将污水排出。准备好之后将病人置于清创床内,根据不同的创面采取淋、沾、冲等方法,清创尽可能清除污染物,避免推、擦。浸泡治疗时,将病人头部垫高后在床上平卧浸泡,每个病人清创完毕后更换一次性薄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1)由于采用了一次性薄膜为衬垫,每个病人在清创后或浸泡治疗后都要更换,避免了交叉感染。
(2)清洁缸采用PPV复合材料制成,平滑、耐湿、柔软,病人躺在床上清创或浸泡时,不会因创面受压引起疼痛不适,提高了病人的舒适度。
(3)由于清创时,剪水泡、清洁死皮都在床上进行,不会因水泡液的滴出、死皮的跌落而污染环境,另外出水口带有滤网,清洗后的死皮、痂皮、污垢可取出滤网清除,不会排入下水管,有利于环保并改善了治疗室的工作环境。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烧伤清创床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通过下面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阐述。
参见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一种烧伤清创床由床身2、床脚4、床身上下升降调节机构6、床身纵向倾角调节机构3、固定护栏10、活动护栏8、清洁缸1、出水口9、排水管7、可刹车轮5组成。床身2、床脚4及床身调节机构所构成的床架部份为不锈钢架结构,清洁缸1采用PPV复合材料制成,具有平滑、耐湿、柔软等效果。两横边缘的护栏8与本身横边铰接,成为活动护栏,方便病人过床,床身2两头为固定护栏10,平时,活动护栏8通过锁紧装置与固定护栏10竖向固定,床脚4四角装有可刹车轮5,方便床体移动。本实施例的清洁缸1内缘长190cm,宽80cm,四周缘高起15cm,床尾右侧设有一个直径为8cm加滤网的出水口9,下端接一排水管7直接将污水排出至下排水管。床架高70cm,床头较床尾高8-10cm,利于排水、方便操作、治疗,减轻了劳动强度。
权利要求1.一种烧伤清创床,包括由床身和床脚组成的床架,该床架设有床身上下升降调节机构和床身纵向倾角调节机构,在床身四周边缘设有护栏,其中两横边缘的护栏与本身横边铰接,床脚底部四角分别装有可刹车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床身与其四周边缘护栏所形成的空腔内设有一个平滑柔软的清洁缸,该清洁缸的后侧端连同对应的床身部位一起开有加滤网的出水口,该出水口下端连接有排水管,所述清洁缸内表面还外罩有一层一次性薄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烧伤清创床,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洁缸采用PPV复合材料制成。
专利摘要一种烧伤清创床,属于治疗洗浴装置技术领域。为了适于各种烧伤创面的、既可行流水清洗又可行创面浸泡治疗且无交叉感染的烧伤病人使用而提出了一种烧伤清创床。该床是在现有的带床身上下升降和纵向倾角调节机构及四周缘护栏的铁床架基础上,在床身与四周护栏所形成的空腔内设有清洁缸,缸尾一侧设有加滤网出水口,其下端连接有排水管,使用时,在清洁缸内表面外罩有一次性薄膜。清洁缸采用平滑、柔软的PPV复合材料制成。
文档编号A47K3/00GK2580941SQ0224918
公开日2003年10月22日 申请日期2002年11月4日 优先权日2002年11月4日
发明者何少丽, 谭家驹, 张莉, 谢源 申请人:何少丽, 谭家驹, 张莉, 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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