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广告头的筷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7195阅读:69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广告头的筷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筷子,尤其是具有广告头的筷子。
背景技术
筷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物品。对于众多的餐馆来说,筷子是顾客接触时间最长的物品。如果增加筷子本身的广告功能,能够提高餐馆利润。
中国专利CN2539244号所公开的“筷子包装袋广告媒体”专利(申请号02238392.1),正反带有两个版面,版面包括广告内容和非广告内容,包装袋为一次性材料,可为纸类、塑料类、纸塑类。中国专利CN2840844号所公开的“广告载体筷子套”专利(申请号200520020877.3),它包含筒体、折边;在筒体上连接有折边,这个连接为软连接,折边为矩形、三角形、锯齿形、半圆形、圆弧形、阶梯形;在筒体上的一面有折边或者两面有折边;筒体是一个或者是两个与折边连接;简体、折边作为载体。这两项专利的不足之处在于均没有充分利用筷子本身,而筷子是顾客接触时间最长的物品,因此其广告效果大大降低。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的具有广告头的筷子,以增强筷子本身的广告功能,使有限的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具有广告头的筷子除了包含筷体外,还具有广告头广告头下端有一个插槽,筷体的最上端通过插槽与广告头连接成一体。当本发明使用时,广告头的外表具有文字图案,从而增强筷子本身的广告功能。
本发明提供的具有广告头的筷子具有积极的效果除了包含筷体外,还具有广告头,广告头下端有一个插槽,筷体的最上端通过插槽与广告头连接成一体,结构简单;广告头的外表具有文字图案,从而增强筷子本身的广告功能。


本发明将结合附图作进一步的说明,请参看附图附图1表示本发明的示意图。
附图1所示的结构包括广告头(1),插槽(2),筷体(3)。
具体实施例方式
本发明提供的具有广告头的筷子除了包含筷体3外,还具有广告头1广告头1下端有一个插槽2,筷体3的最上端通过插槽2与广告头1连接成一体。当本发明使用时,广告头1的外表具有文字图案,从而增强筷子本身的广告功能。
本发明保护范围涉及上面所述的所有变化形式。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广告头的筷子,包含筷体(3),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广告头(1);广告头(1)下端有一个插槽(2),筷体(3)的最上端通过插槽(2)与广告头(1)连接成一体。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广告头的筷子,除了包含筷体外还具有广告头,广告头下端有一个插槽,筷体的最上端通过插槽与广告头连接成一体。当本发明的广告头外表具有文字图案,从而增强筷子本身的广告功能,适合于餐馆场所使用。
文档编号A47G21/00GK101013549SQ20071004841
公开日2007年8月8日 申请日期2007年2月7日 优先权日2007年2月7日
发明者曹宇 申请人:成都市宇中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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