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0464阅读:40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支架,尤其是涉及一种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属门窗装饰用品技术领域。
技术背景窗帘是每个家庭必备的一种窗户装饰用品。为了方便使用,人们一般 选用窗帘杆将其悬挂在窗户或门前面,而窗帘杆则通过支架将其固定在窗 户的两边墙上。中国专利ZL200520102742.1公开了一种安装于墙上的窗帘杆支架,该 窗帘杆支架包括一条用于安装固定的固定边,还有一条上侧边和一条下侧边,以及一条两端分别与上侧边和下侧边相连接的加强筋板。上侧边、下 侧边一端分别与固定边形成小于90。的夹角,另一端分别与一个卡口连接, 加强筋与上侧边连接处还另外设置有一个卡口。该窗帘杆支架的优点是便于拆装,强度大且较为美观。但是其还是存在有不足之处由于卡口开口竖直向上设置,亦即卡口开口方向与固定边平行设置。因此只能将该窗帘 杆支架固定安装于墙上,如将其安装在顶上,那卡口开口方向呈水平布置, 搁置于卡口内的窗帘杆就很容易从卡口内跑出来而滑落至地面。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窗帘杆不会从卡口内 滑落的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 帘杆支架,所述支架包括固定板、外侧板、内侧板、加强筋板和卡口,
所述外侧板和内侧板均设置于固定板的同侧,外侧板和内侧板的一端 与固定板通过圆弧段平滑过渡相连,且外侧板和内侧板的两圆弧段朝向相 反,
所述加强筋板呈圆弧状,加强筋板连接于外侧板与内侧板之间, 所述卡口设置于外侧板和内侧板的另一端,且卡口开口方向向固定板
方向倾斜一角度a 。
所述卡口有两件, 一件设置于外侧板和内侧板的另一端,另一件设置
于加强筋板与外侧板连接处,两件卡口开口方向相同,且两件卡口的开口
方向均向固定板方向倾斜一角度a 。
与现有安装于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 点双卡口的开口向固定板方向倾斜一定的角度后,搁置于卡口内的窗帘 杆就不会从卡口内跑出来而滑落至地面。因此该窗帘杆支架不仅可以安装 在墙上,还可以安装在顶上。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的总体结构 示意图。
图中固定板l、外侧板2、内侧板3、筋板4、卡口5。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涉及的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
主要由固定板l、外侧板2、内侧板3、加强筋板4和卡口5组成。所述外 侧板2和内侧板3均设置于固定板1的同侧,外侧板2和内侧板3的一端 与固定板1通过圆弧段平滑过渡相连,且外侧板2和内侧板3的两圆弧段 朝向相反。所述加强筋板4呈圆弧状,加强筋板4连接于外侧板2与内侧 板3之间,起加强作用。所述卡口5有两件, 一件设置于外侧板2和内侧 板3的另一端,另一件设置于加强筋板(4)与外侧板2连接处,两件卡口5 开口方向相同,且两件卡口 5的开口方向均向固定板1方向倾斜一角度a 。 该角度a的取值范围较佳为O。 <a<45° 。
权利要求1、一种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所述支架包括固定板(1)、外侧板(2)、内侧板(3)、加强筋板(4)和卡口(5),所述外侧板(2)和内侧板(3)均设置于固定板(1)的同侧,外侧板(2)和内侧板(3)的一端与固定板(1)通过圆弧段平滑过渡相连,且外侧板(2)和内侧板(3)的两圆弧段朝向相反,所述加强筋板(4)呈圆弧状,加强筋板(4)连接于外侧板(2)与内侧板(3)之间,所述卡口(5)有两件,一件设置于外侧板(2)和内侧板(3)的另一端,另一件设置于加强筋板(4)与外侧板(2)连接处,两件卡口(5)开口方向相同,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件卡口(5)的开口方向均向固定板(1)方向倾斜一角度α。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 架,其特征在于所述0。 <a<45° 。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装于顶上或墙上的双卡口窗帘杆支架,包括固定板(1)、外侧板(2)、内侧板(3)、加强筋板(4)和卡口(5),所述外侧板(2)和内侧板(3)均设置于固定板(1)的同侧,外侧板(2)和内侧板(3)的一端与固定板(1)通过圆弧段平滑过渡相连,且外侧板(2)和内侧板(3)的两圆弧段朝向相反,所述加强筋板(4)呈圆弧状,加强筋板(4)连接于外侧板(2)与内侧板(3)之间,所述卡口(5)设置于外侧板(2)和内侧板(3)的另一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口(5)开口方向向固定板(1)方向倾斜一角度。卡口开口向固定板方向倾斜一定的角度后,搁置于卡口内的窗帘杆就不会从卡口内跑出来而滑落至地面。因此该窗帘杆支架不仅可以安装在墙上,还可以安装在顶上。
文档编号A47H1/14GK201175244SQ20082003390
公开日2009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08年3月27日 优先权日2008年3月27日
发明者昉 佘, 昱 兰, 李根芹, 峰 汪, 程传奎 申请人:程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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