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浴缸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7719阅读:105来源:国知局
一种浴缸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家用洗漱设备,尤其涉及一种浴缸,包括浴缸主体(1),主体(1)的顶部设置有水龙头(2),所述主体(1)的侧壁上设有推拉门(3),并且侧壁内部开有能让推拉门(3)完全进入的门槽(4),所述推拉门(3)的底部安装有滑轮(5),推拉门(3)顶部设有把手(8)。本发明的作用是:不仅能满足正常人对浴缸的要求,而且还能满足残疾人的要求,尤其是双腿残疾的人,利用推拉门进出浴缸,完全不需要旁人帮助。
【专利说明】一种浴缸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家用洗漱设备,尤其涉及一种浴缸。
【背景技术】
[0002]目前我们家庭所使用的浴缸,其形状都是一个长方形下凹的洗槽,四周都是封闭的,底部留有一个漏水孔,需洗澡时,可以先将底部的漏水孔堵住,水龙头从上方将水流入浴缸内,待洗漱完之后,将底部的漏水孔打开即可完成排水,非常方便。
[0003]但是这种浴缸所带来的方便只是针对健全的人而言,而对残疾人,尤其是腿部残缺的人,却显得非常不方便,往往需要旁人帮忙才能进入浴缸洗澡,无法自理。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浴缸,解决现有的浴缸不能让残疾人自己独立洗澡的问题。
[0005]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0006]一种浴缸,包括浴缸主体,主体的顶部设置有水龙头,所述主体的侧壁上设有推拉门,并且侧壁内部开有能让推拉门完全进入的门槽,所述推拉门的底部安装有滑轮,推拉门顶部设有把手。
[0007]为使本发明起到更好的技术效果:
[0008]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上述主体的侧壁上设有放置洗浴用品的平台。
[0009]更进一步的技术方案是上述平台的外侧设有挡板。
[0010]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不仅能满足正常人对浴缸的要求,而且还能满足残疾人的要求,尤其是双腿残疾的人,利用推拉门进出浴缸,完全不需要旁人帮助。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1]图1是本发明一种浴缸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13]图1示出了本发明一种浴缸的一个实施例:一种浴缸,包括浴缸主体1,主体I的顶部设置有水龙头2,所述主体I的侧壁上设有推拉门3,并且侧壁内部开有能让推拉门3完全进入的门槽4,所述推拉门3的底部安装有滑轮5,推拉门3顶部设有把手8。
[0014]根据本发明一种浴缸的另一个实施例,一种浴缸,包括浴缸主体1,主体I的顶部设置有水龙头2,所述主体I的侧壁上设有推拉门3,并且侧壁内部开有能让推拉门3完全进入的门槽4,所述推拉门3的底部安装有滑轮5,推拉门3顶部设有把手8,主体I的侧壁上设有放置洗浴用品的平台6。
[0015]根据本发明一种浴缸的另一个实施例,一种浴缸,包括浴缸主体1,主体I的顶部设置有水龙头2,所述主体I的侧壁上设有推拉门3,并且侧壁内部开有能让推拉门3完全进入的门槽4,所述推拉门3的底部安装有滑轮5,推拉门3顶部设有把手8,平台6的外侧设有挡板7。
[0016]在本说明书中所谈到的“一个实施例”、“另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优选实施例”
等,指的是结合该实施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或者特点包括在本申请概括性描述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多个地方出现同种表述不是一定指的是同一个实施例。进一步来说,结合任一实施例描述一个具体特征、结构或者特点时,所要主张的是结合其他实施例来实现这种特征、结构或者特点也落在本发明的范围内。
[0017]尽管这里参照本发明的多个解释性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描述,但是,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设计出很多其他的修改和实施方式,这些修改和实施方式将落在本申请公开的原则范围和精神之内。更具体地说,在本申请公开、附图和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可以对主题组合布局的组成部件和/或布局进行多种变型和改进。除了对组成部件和/或布局进行的变型和改进外,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其他的用途也将是明显的。
【权利要求】
1.一种浴缸,包括浴缸主体(1),主体(1)的顶部设置有水龙头(2),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侧壁上设有推拉门(3),并且侧壁内部开有能让推拉门(3)完全进入的门槽(4),所述推拉门(3)的底部安装有滑轮(5),推拉门(3)顶部设有把手(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浴缸,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1)的侧壁上设有放置洗浴用品的平台(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浴缸,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6)的外侧设有挡板(7)。
【文档编号】A47K3/02GK103892747SQ201210574671
【公开日】2014年7月2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2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26日
【发明者】王娟 申请人: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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