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厨房沥水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6602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厨房沥水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厨房沥水板,包括盘体,所述盘体的四周边缘处设有一圈凸沿,盘体的前侧中部位置设有出水口,盘体的左端面设有挂孔,盘体的底端面设有一圈支撑边墙,盘体的底端面中部设有若干支撑件。本实用新型的厨房沥水板结构设计合理,盘体内部的积水可以顺畅的从出水口排出,一侧沿设计挂孔,方便在不用时挂起,盘体顶端面上设有若干条与侧沿平行的支撑条,盘体底端面设有一圈用来支撑整个沥水板的支撑边墙,位于后侧支撑边墙的高度大于位于前侧支撑边墙的高度,使板底呈一个斜板状以方便出水口流水,盘体的底端面中部设有若干支撑件,以防止板底塌陷;能够直接放在水槽上,两端直接支撑在水槽上沿上,沥水顺畅而且不占地方,美观、实用。
【专利说明】一种厨房沥水板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厨房浙水板。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洗菜后往往菜上还有很多水分,要想除去水分需要用筛子浙干,但是筛子不容易存放在合适的地方,而且占用其他物件的位置,使用极其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厨房浙水板。
[0004]本实用新型的厨房浙水板,包括盘体,所述盘体的四周边缘处设有一圈凸沿,盘体的前侧中部位置设有出水口,盘体的左端面设有挂孔,盘体的底端面设有一圈支撑边墙,盘体的底端面中部设有若干支撑件。
[0005]本实用新型的厨房浙水板,所述盘体的顶端面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支撑条。
[0006]本实用新型的厨房浙水板,所述位于后侧支撑边墙的高度大于位于前侧支撑边墙的高度。
[000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的厨房浙水板结构设计合理,盘体内部的积水可以顺畅的从出水口排出,一侧沿设计挂孔,方便在不用时挂起,盘体顶端面上设有若干条与侧沿平行的支撑条,盘体底端面设有一圈用来支撑整个浙水板的支撑边墙,位于后侧支撑边墙的高度大于位于前侧支撑边墙的高度,使板底呈一个斜板状以方便出水口流水,盘体的底端面中部设有若干支撑件,以防止板底塌陷;能够直接放在水槽上,两端直接支撑在水槽上沿上,浙水顺畅而且不占地方,美观、实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厨房浙水板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厨房浙水板的侧视图;
[0010]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厨房浙水板的仰视图。
[0011]图中:
[0012]1、盘体;2、凸沿;3、出水口 ;4、挂孔;5、支撑边墙;6、支撑件;7、支撑条。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14]如图1-3所示,一种厨房浙水板,包括盘体I,所述盘体I的四周边缘处设有一圈凸沿2,盘体I的前侧中部位置设有出水口 3,盘体I的左端面设有挂孔4,盘体I的底端面设有一圈支撑边墙5,盘体I的底端面中部设有若干支撑件6。
[0015]本实用新型的厨房浙水板,所述盘体I的顶端面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支撑条7。[0016]本实用新型的厨房浙水板,所述位于后侧支撑边墙5的高度大于位于前侧支撑边墙5的高度。
[0017]本实用新型的厨房浙水板结构设计合理,盘体内部的积水可以顺畅的从出水口排出,一侧沿设计挂孔,方便在不用时挂起,盘体顶端面上设有若干条与侧沿平行的支撑条,盘体底端面设有一圈用来支撑整个浙水板的支撑边墙,位于后侧支撑边墙的高度大于位于前侧支撑边墙的高度,使板底呈一个斜板状以方便出水口流水,盘体的底端面中部设有若干支撑件,以防止板底塌陷;能够直接放在水槽上,两端直接支撑在水槽上沿上,浙水顺畅而且不占地方,美观、实用。
[0018]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厨房浙水板,包括盘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盘体(I)的四周边缘处设有一圈凸沿(2),盘体(I)的前侧中部位置设有出水口(3),盘体(I)的左端面设有挂孔(4),盘体(I)的底端面设有一圈支撑边墙(5),盘体(I)的底端面中部设有若干支撑件(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厨房浙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盘体(I)的顶端面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支撑条(X)。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厨房浙水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位于后侧支撑边墙(5)的高度大于位于前侧支撑边墙(5)的高度。
【文档编号】A47J43/24GK203662614SQ201320808743
【公开日】2014年6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11日 优先权日:2013年12月11日
【发明者】苏春晓 申请人:苏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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