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竹木食物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4891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竹木食物夹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竹木食物夹具,包括竹木棍状本体,所述竹木棍状本体包括相互连接的头部和夹取部,所述头部和夹取部的长度比例为1:1.5-2.5,所述夹取部在竹木棍状本体厚度方向上分割为上下两部分,所述上部短于下部。本发明可方便的夹住和取下食物,减少了食用者手的参与,并且夹住的是食物的外部,既美观卫生,又不会影响食物的口感。
【专利说明】一种竹木食物夹具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夹具,尤其是一种在就餐、厨房或其他场合中使用的竹木食物夹具。

【背景技术】
[0002]对于烹制好的不易直接吞食的食物,例如带壳的虾,在进食时,食用者大都需要使用双手剥去壳后再使用;因此,较易弄脏食用者的手,也不卫生;另外,一些商家也采用竹签将虾串在一起,但是上述做法需要从虾的内部穿过,竹签也较易污染虾肉,且竹签的异味也影响了虾肉的口感。另外,在烧烤或火锅中用于固定食材时,也是通常采用竹签串起食物,因此也需要从食材内部穿过,且取下食用时,有些食物例如肉类易粘黏在竹签上,取下不方便。


【发明内容】

[0003]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竹木食物夹具,其可方便的夹住和取下食物,减少了食用者手的参与,并且夹住的是食物的外部,既美观卫生,又不会影响食物的口感。
[0004]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竹木食物夹具,包括竹木棍状本体,所述竹木棍状本体包括相互连接的头部和夹取部,所述头部和夹取部的长度比例为1:1.5-2.5,所述夹取部在竹木棍状本体厚度方向上分割为上下两部分,所述上部短于下部。
[0005]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夹取部上下部同时和头部连接。
[0006]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夹取部上部未与头部连接的一端削成尖状。
[0007]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夹取部下部未与头部连接的一端的各角部倒圆角,以免手指在向下施力以分开上下部时,划伤手指或引起手部疼痛。
[0008]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头部未与夹取部连接的一端的各角部倒圆角,以免手指在向下施力取下所夹食物时,划伤手指或引起手部疼痛。
[0009]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头部和夹取部的长度比例为1: 2,通过选择合适的比例可使得食物的夹取更为方便。
[0010]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夹取部的宽度大于头部的宽部。
[0011]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夹取部与头部的连接处的两侧削成锲形,方便拿捏。
[0012]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夹取部上下部厚度相同。
[0013]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所述头部设置有通孔,能利用通孔将夹具挂起,从而能将夹具通风存放而不会霉变。
[0014]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夹具由竹木材料制成,环保成本低,而且竹子本身的颜色和食物可搭配出更美观的效果,使用者握住本发明夹具的两端并往下施力时,可方便的将食物夹入或取出;减少了使用者手的参与,并且夹住的是食物的外部,既美观卫生,又不会影响食物的口感。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1竹木食物夹具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0016]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1竹木食物夹具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0017]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2竹木食物夹具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0018]附图中标记的说明:1-棍状本体、2-头部、3-夹取部、4-上部、5-下部、6-锲形、7-尖状、8-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9]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有益效果,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以及附图做进一步的说明。
[0020]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所述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发明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0021]如图1-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1竹木食物夹具,包括竹木材料制成的棍状本体1,所述棍状本体I包括相互连接的头部2和夹取部3,所述头部2和夹取部3的长度比例为1: 2,所述夹取部3在竹木棍状本体I厚度方向上分割为厚度相同的上下两部分4、5,且同时和头部2连接,所述上部4短于下部5,所述夹取部上部4未与头部连接的一端削成尖状。所述夹取部3的宽度大于头部2的宽部,所述夹取部3与头部2的连接处的两侧削成锲形6。
[0022]如图3所示,本发明实施例2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将所述夹取部下部未与头部连接的一端的各角部倒圆角,所述头部2未与夹取部3连接的一端的各角部倒圆角。所述头部2设置有通孔8,能利用通孔8将夹具挂起。
【权利要求】
1.一种竹木食物夹具,包括竹木棍状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竹木棍状本体包括相互连接的头部和夹取部,所述头部和夹取部的长度比例为1:1.5-2.5,所述夹取部在竹木棍状本体厚度方向上分割为上下两部分,所述上部短于下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取部上下部同时和头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取部上部未与头部连接的一端削成尖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取部下部未与头部连接的一端的各角部倒圆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未与夹取部连接的一端的各角部倒圆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和夹取部的长度比例为 1: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取部的宽度大于头部的宽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取部与头部的连接处的两侧削成锲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取部上下部厚度相同。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木食物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设置有通孔。
【文档编号】A47G21/10GK104257226SQ201410485994
【公开日】2015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14年9月23日 优先权日:2014年9月23日
【发明者】梁瑞林 申请人:安吉县瑞旺竹木制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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