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撕裂毛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1705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卫生撕裂毛巾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提供一种改良之毛巾,尤其指一种于毛巾本体上具有预制且明显标示之特定撕裂线,而藉助该撕裂线之保留完整或被施力成撕开状态,使用者可在使用前即可预知该毛巾是否为首次使用,而使用后亦可确信该毛巾因被撕毁而无法再回收作同一用途使用,达到「用前可知」、「用后即弃」之彻底清洁,避免公共器物因常回收使用所造成之病源传染,符合公共卫生之要求。
「经济卫生」这句话几乎是经济活动最常用之广告用语,尤其是饮食业,其所表示的意思是能在经济实用之条件下,还要达到卫生的要求。而随社会之繁荣、工业之进步及科技之发达,人民生活水准及品质都已大为提高了,如由传播媒体上即可看出一般,经营者所提供之休闲活动可谓是包罗万象的,由出国观光旅游、国内旅游、健身、韵律房等到温暖、按摩、视听理容等无一不有,而再由市面上十步一「小吃」,百步一餐厅之情况,更可知饮食业之兴盛,而国人在参与此类之社会活动,「经济」虽也是考虑因素,但因人而异,而「卫生」的要求却是一致的,甚至于在选择时,「卫生」之考虑还高于对「经济」之考虑,也就是如果一服务业之卫生条件不良,则即使价格便宜公道,或其他服务好,对消费者而言,其对身体有损之「害怕」心理总造成一股排斥力,服务业最希望之生意兴旺是不易达到的。而「卫生」之要求对消费者而言,就是避免可能之病菌感染,而基于此原因,近年来就产生一些大家所熟悉之物品,如免洗餐具、免洗筷子、纸杯、餐巾纸、湿纸巾等等;对业者来说,此些物品必增加成本支出,但在卫生之要求只好以大量生产大量使用来降低单位成本,或转嫁部分成本在消费者身上,其使用之目的无非是减少病菌之传染,如B型肝炎,强调用后即弃之观念,不再回收或另作清洗消毒后再使用,因回收处理易于疏忽而且不易彻底杀菌,再使用者极易被感染,而此种「用完即弃」之慨念除饮食业外,诸如「一次针头」「易开罐」等等亦是相同之目标,此乃大势所趋。
然后针对上述「用后即弃」之物品使用观念中,却有一项重要物品被忽略了,这就是「毛巾」,毛巾使用极广,而且使用上亦有它本身之必须性和习惯性,无法以类似物品如纸巾来取代的,如出外旅游住宿盥洗用之毛巾,男士理容刮脸用之毛巾,餐厅用之毛巾等,甚至于三温暖、按摩业等亦有用毛巾,而此类物品用量大,但因每人皆用来擦拭,直接与身体各部分接触而使用广泛,故也最易受感染,即最易带病菌,故回收后除非作完全彻底之消毒程序始能再用,然后就目前就业者而论,对各种可能之细菌是无法作完整之回收处理,偶而疏忽即可造成使用者之病害传染,尤其是部分毛巾用品经外包装处理,看似清洁可用,降低了使用者之戒心,为其外表所疏忽结果放心大胆使用,为害更大,报章杂志常刊登有医界人士之警告及建议,希望消费者不要使用此种公共性一用再用之毛巾,免得被意外感染疾病,而且每次举例说明得病之病人状况,令人寒心,而公共之毛巾就是罪魁祸首,故出门在外最好能自备毛巾,但此又会造成其他不便。
本实用新型之发明人即针对上述之问题加以研究,以现今之生活环境加以酌情考虑,乃发明出本实用新型之撕裂型卫生毛巾,以避免受感染之卫生条件作为本实用新型之基本考虑,并辅以经济之考虑,务必使消费者或经营者在成本上或许有些微小增加,但绝对做到所使用之「毛巾」是首次被用而保证卫生清洁,而且在未使用前即可由外表看出其未使用性,达到放心使用之目的。
故本实用新型之主要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预先设定撕裂线之毛巾,使用后可由使用方便地由该撕裂线直接施力加以破损,避免该毛巾再被回收作同一用途使用,达到「用后即弃」之目的。
本实用新型之再一目的乃在于藉助毛巾体预选设定之撕裂线,具有明显指示之显著标示,让使用者在使用前可简便得知所用毛巾是否为撕裂性卫生毛巾,且是否已有撕裂痕迹,而避免单纯为毛巾外包装所迷惑,而疏忽使用已回收处理过之毛巾,达到「用前即知」之目的。
兹配合图示说明如下


图1为本实用新型撕裂毛巾实施例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撕裂毛巾另一实施例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使用后撕裂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毛巾悬挂时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之一堆置时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为一卫生可撕裂毛巾,本体(1)为一般毛巾体,随需要而裁制成各种尺寸,再经适当之点线状穿孔成一条或一条以上之直型撕裂线(11),在毛巾体之中央位置处,或成一圆弧型撕裂线(12),在本体(1)之边角部分而在该撕裂线(11)或(12)之位置,均予以设置显著之标示记号(13),即该标示记号(13)可沿撕裂线(11)或(12)直接标示出,并可在毛巾边缘之撕裂线端另作个别箭头指示(14),当使用毛巾后不再用时,则于丢弃前在撕裂线(11)或(12)上直接施力将其撕裂成分开状,或直接将毛巾(1)撕裂成个别之分离片亦可,主要作用是使毛巾成毁损状,无法回收后再用,而且些时就是回收想复原成原来毛巾整体状态亦不符合经济效益,此即为本实用新型之「用完整弃」所要求之目标。另外,上述之标示记号(13)是具有显著性,可于制造时印染而成,制造时绝无问题,而且其所指示之撕裂线(11)是在毛巾本体的重要位置,故如附图四及附图五所示,当毛巾在未使用时,都是悬挂在架上或堆置在架上,足以使标示记号(13)明显露于外面,令使用者在未使用该毛巾前,即可观察到撕裂线(11)及(12)处是否已呈毁损状或是完好无损,即简便判断该毛巾是否已是初次使用,从而决定是否要使用该毛巾,而经营者综合利之所趋及势之所趋,权衡利害关系,可在不致增加过多之额外成本下,利用此等卫生撕裂毛巾达到消费者绝对之信任感,而可放心使用,使个人之卫生安全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之卫生撕裂毛巾,整体虽构造简单,技术性亦非很高,但却以简单之创新手法,使之不但具有用后即弃之卫生设计,更兼具有用前即知之判断功能,实为一卫生且创新之构思。
权利要求一种可在特定位置撕裂之卫生毛巾,其特征在于毛巾本体之中央或边角位置,预制一条或一条以上之撕裂线,并以明显记号标示出该撕裂线之位置及端点,而可在未使用前可简便由外检查知道该撕裂线之完整性,并可从该撕裂线直接施力将毛巾撕裂。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有着一种毛巾之改良,这是指一种可在特定位置撕裂之卫生毛巾,在自动化大量生产时,即同时于毛巾本体上预制一条或一条以上之撕裂线,并予以标出该撕裂线位置,当使用后,若想作破坏性毁弃,即可经由该撕裂线之指示处,稍加施力而将毛巾撕毁,使该毛巾明显破裂而无法另作回收处理后继续使用,再则可让使用者藉助该明显标示之撕裂线在使用前可简便判断毛巾是否首次使用或已使用过,从而避免共用公共器物成为病源之传染。
文档编号A47K10/02GK2054664SQ8921551
公开日1990年3月21日 申请日期1989年8月12日 优先权日1989年8月12日
发明者廖春荣 申请人:廖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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