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健身器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1964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健身器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健身器材,特别是一种包括飞竿和靶标的健身器材。
背景技术
关于投掷类的健身器材,使用较多的有飞镖、铅球、标枪、垒球等。飞镖质量较小,技术标准要求较高且使用时调动的人体肌肉较少,不能很好地达到健身的效果,并且飞镖的镖头过于尖锐,有可能对人产生伤害。铅球一般质量在^ig以上,由于太重,不适合随身携带,且不适合室内活动。男子标枪长沈0-270厘米,女子标枪长 220-230厘米,2米多长的标枪不适合在室内使用,且不方便携带。另外,飞镖、铅球以及标枪这些投掷类健身器材无法实现二人互动,而且投掷后还面临捡起这些健身器材的麻烦。 垒球质量较小,需要很大的空间进行投掷,由于投掷的距离很大,也不适合室内使用。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适合在室内外使用、便于携带、 安全、飞行稳定性高、互动性强的投掷类健身器材。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健身器材包括飞竿,用于被投掷并飞行一段距离, 飞竿包括一竿体,具有一嵌入部和一套筒部,嵌入部可伸缩地连接套筒部,具有两种连接状态使用状态时,嵌入部暴露在套筒部外,使竿体为第一长度,适于使用者握持竿体并投掷;非使用状态时,嵌入部收缩在套筒部内,使竿体为第二长度,适于携带;一头部,装设在竿体前端,为软性橡胶制成,使飞竿更安全;一尾翼,装设在竿体后端,使飞竿飞行的稳定性更高;以及至少一靶标,呈圆盘形,反面具有一握持部,供使用者握持并移动靶标,以对准飞行中的飞竿,且靶标的正面中间向内凹陷形成弧形结构,用以承接飞行中的飞竿的头部,免除了投掷后去捡起飞竿的麻烦。优选地,飞竿的第二长度小于50厘米,使飞竿更容易放在手提包内携带。优选地,飞竿的头部长度为5厘米以内,飞竿的尾翼长度为10厘米以内。优选地,靶标为两个,两位使用者可以左手戴靶标,右手投掷飞竿,投掷后由另一人用靶标接住,另一人又把该飞竿反投掷回来,如此,二人可以积极互动,增加健身的乐趣, 也免除了投掷后去捡起飞竿的麻烦。优选地,飞竿的竿体为一圆柱体,可以由木质、塑料、金属等材质制成,不同的重量适合不同的人,比如塑料适合少年等低龄儿童,金属适合青年人群,而木质适合中老年人群。优选地,飞竿的竿体外表面具有螺旋凹槽,该凹槽可以使飞竿在被投掷的时候得到更多的摩擦力,有利于投掷者更好,更加稳定地投掷飞竿。另外,飞竿在空中高速飞行的时候,螺纹与空气产生摩擦,飞竿在空中不断旋转,有利于飞行的稳定。优选地,飞竿的竿体外表面缠绕发光条,同样可以增加摩擦,有利于飞行的稳定。 另外,在夜晚的时候,发光条可以增加炫丽的效果,增加青少年儿童对本发明的喜爱,并且相对于其他健身器械,该飞竿在夜晚也可以正常使用。优选地,在飞竿的尾翼上安装音乐盒或蜂鸣器,可以在飞竿高速运动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响,让运动人群得到听觉上的享受,也可以提醒他人注意,避免事故的发生。优选地,在竿体的套筒部一侧装有可拆卸的四个轮子。这样的飞竿,适合还未学会走路或者刚学会走路的低龄儿童把其当作小汽车把玩,当低龄儿童长大时,由于四个轮子可以拆卸,拆掉轮子后又能当飞竿使用。同样地,该飞竿上也可以安装发光条,让儿童增加对该飞竿的兴趣;同样地,该飞竿的尾翼上也可以安装音乐盒,可以使儿童从听觉上、触觉上、运动系统等方面调节儿童的平衡能力。优选地,竿体为圆柱形,直径一般在20 35毫米之间,竿体的第一长度一般在 20 60厘米之间,最多不会超过60厘米,进而增强其娱乐性。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 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图1为本发明的第一个实施方式(使用状态时)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的第一个实施方式(非使用状态时)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的第四个实施方式(使用状态时)的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的第四个实施方式(非使用状态时)的示意图。图5为本发明的靶标侧视图。图6为本发明的靶标正视图。图中头部1,尾翼2,竿体的嵌入部3,竿体的套筒部4,轮子5,轮子6,靶标8,握持部9。
具体实施例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现有技术以及上述实施例可以实现所述变化例,在此不予赘述。这样的变化例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质内容,在此不予赘述。实施例1,飞竿如图1和图2所示。具体地,头部1材质为橡胶,并且为圆台加半球合二为一,可以防止因为投掷的冲击力过大而伤害到人们,软质橡胶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缓冲作用,本实施例中头部1的长度为5厘米。竿体为一圆柱体,可以由木质、塑料、金属等材质构成,不同的重量适合不同的人,比如塑料适合少年等低龄儿童,金属适合青年人群,而木质适合中老年人群,竿体直径为35毫米。另外,尾翼2装上蜂鸣器,可以在飞竿高速运动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响,让运动人群得到听觉上的享受,增强娱乐性,又可以提醒他人,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本实施例中尾翼2的长度为10厘米。嵌入部3可伸缩地连接套筒部4,具有两种使用状态使用状态时,嵌入部暴露在套筒部外,使竿体为第一长度,如图 1所示,适于使用者握持竿体并投掷;非使用状态时,嵌入部收缩在套筒部内,使竿体为第二长度,如图2所示,适于携带;本实施例中,首先用铣床在嵌入部3外表面铣出外螺纹,在套筒部4的内表面铣出与嵌入部3外表面相配的内螺纹,当然也可以用滑槽配合锁定装置实现嵌入部3和套筒部4的相对移动。本实施例中还包含两个靶标8,靶标8呈圆盘形,反面具有一握持部9,供使用者握持并移动靶标8,以对准飞行中的飞竿,且靶标8的正面中间向内凹陷形成弧形结构,用以承接飞行中的飞竿的头部,免除了投掷后去捡起飞竿的麻烦。 二位使用者可以左手持靶标,右手投掷飞竿,投掷后由另一人用靶标接住,另一人又把该飞竿反投掷回来,如此,二人可以积极互动,增加健身的乐趣。实施例2,在实施例1的竿体外表面用铣床铣出环绕于竿体的螺纹,该螺纹可以使飞竿在被投掷的时候得到更多的摩擦力,有利于投掷者更好,更加稳定地投掷飞竿。另外飞竿在空中高速飞行的时候,螺纹与空气产生摩擦,飞竿在空中不断旋转,有利于飞行的稳定。实施例3,在实施例1的竿体外表面缠绕一定的发光条状物,本实施例中使用荧光自发光的发光条,既可以增加与空气的摩擦,使飞行更稳定,又可以在夜晚的时候增加炫丽的效果,增强青少年儿童对本发明的喜爱,并且相对于其他健身器械,该飞竿在夜晚也可以正常使用。实施例4,如图3和图4所示,在实施例1的飞竿的套筒部的一侧安装可拆卸的4 个小轮子,这样的飞竿,适合还未学会走路或者刚学会走路的低龄儿童把其当作小汽车把玩,当低龄儿童长大时,由于四个轮子可以拆卸,拆掉轮子后又能当飞竿使用。同样地,在飞竿上安装发光条,发光条可以让儿童增强对该飞竿的兴趣;在尾翼增加音乐盒,可以使儿童从听觉上,触觉上,运动系统等方面调节儿童的平衡能力;该飞竿的头部1使用软橡胶制成,可以避免儿童玩该健身飞竿的适合受到伤害;嵌入部3可以与套筒部4相对移动,进而改变竿体的长度,图3示出嵌入部3刚刚与套筒部4连接,此时竿体长度最大,可以在室外使用;图4示出嵌入部几乎完全进入套筒部4内部,此时竿体长度最小,便于携带和在室内使用。可以理解,上述四个实施例的一些特征可以增加或省略,例如,实施例4可以减少实施例3中的发光条,增加与实施例2中相同的环绕于竿体的螺纹;实施例2可以减少实施例1中提到的在尾翼中设置音乐盒或蜂鸣器。以上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形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发明的实质内容。
权利要求
1.一种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飞竿,用于被投掷并飞行一段距离,所述飞竿包括一竿体,具有一嵌入部和一套筒部,所述嵌入部可伸缩地连接所述套筒部,具有两种连接状态使用状态时,所述嵌入部暴露在所述套筒部外,使所述竿体为第一长度,适于使用者握持所述竿体并投掷;非使用状态时,所述嵌入部收缩在所述套筒部内,使所述竿体为第二长度,适于携带;一头部,装设在所述竿体前端,为软性橡胶制成;一尾翼,装设在所述竿体后端;以及至少一靶标,呈圆盘形,反面具有一握持部,供使用者握持并移动所述靶标,以对准飞行中的所述飞竿,且所述靶标的正面中间向内凹陷形成弧形结构,用以承接飞行中的所述飞竿的头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竿体的第二长度50厘米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飞竿的头部长度为5厘米以下, 所述飞竿的尾翼长度为10厘米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靶标为两个。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竿体的套筒部一侧装有可拆卸的四个轮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竿体外表面上缠绕发光条。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翼上安装音乐盒或蜂鸣器。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竿体外表面具有螺旋凹槽。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竿体外表面上缠绕发光条。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健身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翼上安装音乐盒或蜂鸣器。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健身器材,该健身器材包括飞竿,用于被投掷并飞行一段距离,飞竿包括一竿体,具有一嵌入部和一套筒部,嵌入部可伸缩地连接套筒部,具有两种连接状态使用状态时,所述嵌入部暴露在所述套筒部外,使竿体为第一长度,适于使用者握持竿体并投掷;非使用状态时,嵌入部收缩在套筒部内,使竿体为第二长度,适于携带;一头部,装设在竿体前端,为软性橡胶制成;一尾翼,装设在竿体后端;以及至少一靶标,呈圆盘形,反面具有一握持部,供使用者握持并移动靶标,以对准飞行中的飞竿,且靶标的正面中间向内凹陷形成弧形结构,用以承接飞行中的飞竿的头部,免除了投掷后去捡起飞竿的麻烦。
文档编号A63B65/00GK102553191SQ20121001192
公开日2012年7月1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月16日
发明者乔欣, 武传宇, 陈教壹, 陈洪立 申请人:浙江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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