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感健身单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96020阅读:5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感健身单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健身器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动感健身单车。



背景技术:

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水品的不断提高,健身运动不断发展,给健身器械生产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有利的生机。但有些健身器材所占用的场地较大,满足不了理想的健身效果,给使用者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使用方便、健身效果好的动感健身单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完成的,包括车体架、飞轮、脚踏轮,所述的车体架的底部前后两侧分别通过螺栓组件固定有前支撑架、后支撑架,在该前支撑架、后支撑架的两端分别固定有橡胶垫;所述的车体架的内部前端通过轴承固定有飞轮,且飞轮的上方罩有减震飞轮盖,该减震飞轮盖固定在车体架上,车体架的内部后端通过轴承固定有脚踏轮,该脚踏轮的两侧设有防滑脚垫;该飞轮与脚踏轮间通过链条连接,在该链条外套有防护罩;位于飞轮上方的车体架上设有扶手装置,位于脚踏轮上方的车体架上设有坐凳装置。

作为优选,所述的扶手装置由扶手、扶手支撑架及扶手调节按钮组成,扶手支撑架的前端设有安装架,扶手与该安装架间通过螺栓组件固定,扶手支撑架的下端插入于车体架的前套筒内,该前套筒上旋有扶手调节按钮,该扶手调节按钮的顶端顶于扶手支撑架的下端侧壁。

作为优选,所述的坐凳装置由坐凳、坐凳固定架、坐凳支架、坐凳前后调节旋钮及坐凳高低调节旋钮组成,坐凳固定于坐凳固定架上,坐凳固定架的下端插入于坐凳支架上并通过坐凳前后调节旋钮固定及调节,坐凳支架的下端插入于车体架的后套筒内,该后套筒上旋有坐凳高低调节旋钮,该坐凳高低调节旋钮的顶端顶于坐凳支架的下端侧壁。

作为优选,所述的前支撑架的前端安装有两个便于车体架移动的滚轮。

作为优选,所述的车体架上设有一个用于刹住飞轮旋转的阻力刹车器。

作为优选,所述的飞轮的直径大于脚踏轮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结构设计合理,能让锻炼者得到很好的锻炼,具有使用方便、占用场地小、健身效果好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附图中的标号分别为:1、车体架;2、飞轮;3、脚踏轮;4、前支撑架;5、后支撑架;6、橡胶垫;7、减震飞轮盖;8、防滑脚垫;9、链条;10、防护罩;11、扶手装置;12、坐凳装置;13、前套筒;14、后套筒;15、滚轮;16、阻力刹车器;111、扶手;112、扶手支撑架;113、扶手调节按钮;114、安装架;121、坐凳;122、坐凳固定架;123、坐凳支架;124、坐凳前后调节旋钮;125、坐凳高低调节旋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的介绍:如附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车体架1、飞轮2、脚踏轮3,所述的车体架1的底部前后两侧分别通过螺栓组件固定有前支撑架4、后支撑架5,在该前支撑架4、后支撑架5的两端分别固定有橡胶垫6;所述的车体架1的内部前端通过轴承固定有飞轮2,且飞轮2的上方罩有减震飞轮盖7,该减震飞轮盖7固定在车体架1上,车体架1的内部后端通过轴承固定有脚踏轮3,该脚踏轮3的两侧设有防滑脚垫8;该飞轮2与脚踏轮3间通过链条9连接,在该链条9外套有防护罩10;位于飞轮2上方的车体架1上设有扶手装置11,位于脚踏轮3上方的车体架1上设有坐凳装置12。

所述的扶手装置11由扶手111、扶手支撑架112及扶手调节按钮113组成,扶手支撑架112的前端设有安装架114,扶手111与该安装架114间通过螺栓组件固定,扶手支撑架112的下端插入于车体架1的前套筒13内,该前套筒13上旋有扶手调节按钮113,该扶手调节按钮113的顶端顶于扶手支撑架112的下端侧壁。

所述的坐凳装置12由坐凳121、坐凳固定架122、坐凳支架123、坐凳前后调节旋钮124及坐凳高低调节旋钮125组成,坐凳121固定于坐凳固定架122上,坐凳固定架122的下端插入于坐凳支架123上并通过坐凳前后调节旋钮124固定及调节,坐凳支架123的下端插入于车体架1的后套筒14内,该后套筒14上旋有坐凳高低调节旋钮125,该坐凳高低调节旋钮125的顶端顶于坐凳支架123的下端侧壁。

所述的前支撑架4的前端安装有两个便于车体架1移动的滚轮15。

所述的车体架1上设有一个用于刹住飞轮旋转的阻力刹车器16。

所述的飞轮2的直径大于脚踏轮3的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健身者坐在坐凳121上,此时可根据健身者的所需,通过坐凳前后调节旋钮124及坐凳高低调节旋钮125来调节前后、高低;然后健身者双手扶在扶手111处,此时可根据健身者的所需,通过扶手调节按钮113来调节高低;最后健身者的双脚被套于防滑脚垫8上,通过脚踏来实现健身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不论在其形状或材料构成上作任何变化,凡是采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结构设计,都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变形,均应认为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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