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5081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木地板,包括有木地板本体,木地板本体一端设置有圆球形凸起,木地板本体的另外一端设置有圆球形凹槽,相邻的两块木地板之间一块木地板的圆球形凸起卡入另外一块木地板的圆球形凹槽中,所述木地板本体与地面接触的底部还设置有圆环形凹槽。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置有的圆球形凸起卡入到圆球形凹槽中,相邻的两块木地板之间产生相互约束力,避免了木地板发生位移,而且该凸起和凹槽在加工过程中均容易加工;在木地板的底部设置有圆环形凹槽,当木地板的底部受潮变形时,该凹槽在分散应力过程中应力的分散比较平均,不会出现应力集中地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容易制造加工,安装方便,能够很好的防止木地板变形。
【专利说明】 一种木地板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木地板,属于家装材料【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木地板在连接时多数为直槽式连接,该连接方式虽然快捷,但是相邻的2块木地板之间无约束,容易发生位移。市场上虽然有其他连接方式的木地板,如燕尾槽式连接,该连接方式虽然可以使得相邻的两块木地板之间不会发生水平位移,但是该类型木地板在加工时,燕尾槽式的凸起和凹槽比较难以加工,而且现有的木地板为了防止其变形,在其底部设置有方形槽或者三角形槽,以分散其应力,但是这2中槽体在分散应力时,应力分散不均匀,应力多集中在夹角处。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木地板,解决现有的木地板在连接时,连接方式虽然简单但是相互之间无约束,容易发生位移或者木地板之间虽然约束力较强,但是加工复杂等问题。
[000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一种木地板,包括有木地板本体,木地板本体一端侧壁设置有圆球形凸起,木地板本体的另外一端侧壁设置有圆球形凹槽,相邻的2块木地板之间一块木地板的圆球形凸起卡入另外一块木地板的圆球形凹槽中,所述木地板本体与地面接触的底部还设置有圆环形凹槽。
[0005]上述的木地板,所述圆球形凸起的凸起半径为木地板本体厚度的1/4?1/2。
[0006]上述的木地板,所述圆环形凹槽的深度为木地板本体厚度的1/8?1/4。
[0007]上述的木地板,所述圆环形凹槽的凹槽半径为木地板本体厚度的1/8?1/4。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设置有的圆球形凸起卡入到圆球形凹槽中,相邻的两块木地板之间产生相互约束力,避免了木地板发生位移,而且该凸起和凹槽在加工过程中均容易加工;在木地板的底部设置有圆环形凹槽,当木地板的底部受潮变形时,该凹槽在分散应力过程中应力的分散比较平均,不会出现应力集中地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容易制造加工,安装方便,能够很好的防止木地板变形。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附图标记:1_木地板本体,2-圆球形凸起,3-圆球形凹槽,4-圆环形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11]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种木地板,如附图所示,包括有木地板本体1,在木地板本体I的一端侧壁设置有圆球形凸起2,在木地板本体I的另外一端侧壁设置有圆球形凹槽3,相邻的两块木地板之间一块木地板的圆球形凸起2卡入另外一块木地板的圆球形凹槽3中,在木地板本体I与地面接触的底部还设置有圆环形凹槽4。
[0012]圆球形凸起2的凸起半径为木地板本体I厚度的1/4?1/2,而圆球形凹槽3的半径应比圆球形凸起2的半径大Imm左右,以便加工出来的圆球形凸起2能够卡入圆球形凹槽3中。若圆球形凸起2的半径大于木地板本体厚度的1/2,那么木地板本体I的性能容易受影响,粘接和使用过程中均容易发生断裂的情况,若其半径小于木地板本体I厚度的1/4,那么加工出来的圆球形凸起2和圆球形凹槽3均比较小,相互之间卡接过程中,约束力就比较弱。
[0013]圆环形凹槽4的深度为木地板本体I厚度的1/8?1/4,若其深度小于厚度的1/8,那么其防止木地板变形的性能就比较差,若其深度大于厚度的1/4,那么木地板就比较空,容易影响木地板的强度。
[0014]圆环形凹槽4的凹槽半径为木地板本体I厚度的1/8?1/4,半径小于厚度的1/8,那么其防止木地板变形的性能就比较差;半径大于厚度的1/4,木地板就比较空,容易影响木地板的强度。
【权利要求】
1.一种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木地板本体(1),木地板本体(I) 一端侧壁设置有圆球形凸起(2),木地板本体(I)的另外一端侧壁设置有圆球形凹槽(3),相邻的两块木地板之间一块木地板的圆球形凸起(2)卡入另外一块木地板的圆球形凹槽(3)中,所述木地板本体(I)与地面接触的底部还设置有圆环形凹槽(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球形凸起(2)的凸起半径为木地板本体(I)厚度的1/4?1/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环形凹槽(4)的深度为木地板本体(I)厚度的1/8?1/4。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环形凹槽(4)的凹槽半径为木地板本体(I)厚度的1/8?1/4。
【文档编号】E04F15/04GK203594203SQ201320713338
【公开日】2014年5月14日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12日 优先权日:2013年11月12日
【发明者】吴国权 申请人:湖州市南浔祥龙木业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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