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助力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920748阅读:662来源:国知局
大棚助力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大棚助力器,包括把手杆、夹持部和助力脚踏板,所述的把手杆的一端弯折形成手握部,所述的夹持部上设有用于夹持大棚钢管的V形夹口,所述的夹持部上开设有一通孔,所述的把手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的通孔螺纹连接;所述的助力脚踏板固定连接在夹持部侧面;所述的把手杆一端弯折处与V形夹口之间的距离与大棚钢管的高度一致。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时不需要弯腰、助力、可一次性完成每根大棚钢管搭建。
【专利说明】大棚助力器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大棚助力器。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搭建蔬菜大棚的材料都是钢管,大棚一般经过两到三年就要全部更换,而且 大棚的搭建都是由工人徒手搭建的。人工徒手搭建会遇到诸多问题:第一,工人徒手将钢管 往土地里插,要弯腰且费力;第二,由于土地的不平整,工人徒手很难一次性将每根钢管的 最高点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因此设计一款在搭建大棚钢管时,减缓疲劳、提高工作效率 的产品显得尤为重要。


【发明内容】

[0003] 为了克服工人徒手搭建大棚钢管时需多次弯腰、费力且工作效率低下等的缺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不需弯腰、助力、可一次性完成每根大棚钢管搭建的大棚助力器。
[0004]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0005] 大棚助力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把手杆、夹持部和助力脚踏板,所述的把手杆的一 端弯折形成手握部,所述的夹持部上设有用于夹持大棚钢管的V形夹口,所述的夹持部上 开设有一通孔,所述的把手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的通孔螺纹连接;所述的助力脚踏板固定连 接在夹持部侧面;所述的把手杆一端弯折处与V形夹口之间的距离与大棚钢管的高度一 致。
[0006] 进一步,所述的通孔内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的把手杆的另一端设置有与内螺纹相 配合的外螺纹。
[0007] 进一步,所述的手握部上套设有把手套,所述的把手套上设置有防滑的凹凸纹。
[0008] 进一步,所述的助力脚踏板上与脚的接触面上设置有防滑的凸点。
[0009] 本实用新型按照如下步骤使用:
[0010] 1、将每根大棚钢管轻轻插入土地中,使其矗立在土地上;
[0011] 2、工人拿着大棚助力器,抓住手握部,将大棚钢管放置到V形夹口处,夹住大棚钢 管;
[0012] 3、工人用脚踩助力脚踏板,将被踩的大棚钢管的最高点一次性调整到与前一根大 棚钢管的最高点在一条水平线上;
[0013] 4、工人抓住手握部,提起大棚助力器的把手杆,换到下一根大棚钢管进行操作。
[0014]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体现在:结构简单,使用时不需要弯腰、助力、可一次性完 成每根大棚钢管搭建。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5]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 参照图1,大棚助力器,包括把手杆1、夹持部2和助力脚踏板3,所述的把手杆1的 一端弯折形成手握部11,所述的夹持部2上设有用于夹持大棚钢管的V形夹口 21,所述的 夹持部2上开设有一通孔,所述的把手杆1的另一端与所述的通孔螺纹连接;所述的助力脚 踏板3固定连接在夹持部2侧面;所述的把手杆1 一端弯折处与V形夹口 21之间的距离与 大棚钢管的高度一致。
[0017] 进一步,所述的通孔内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的把手杆1的另一端设置有与内螺纹 相配合的外螺纹。
[0018] 进一步,所述的手握部11上套设有把手套111,所述的把手套111上设置有防滑的 凹凸纹1111。
[0019] 进一步,所述的助力脚踏板3上与脚的接触面上设置有防滑的凸点31。
[0020] 本说明书实施例所述的内容仅仅是对发明构思的实现形式的列举,本实用新型的 保护范围不应当被视为仅限于实施例所陈述的具体形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也及于本 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构思所能够想到的等同技术手段。
【权利要求】
1. 大棚助力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把手杆、夹持部和助力脚踏板,所述的把手杆的一端 弯折形成手握部,所述的夹持部上设有用于夹持大棚钢管的V形夹口,所述的夹持部上开 设有一通孔,所述的把手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的通孔螺纹连接;所述的助力脚踏板固定连接 在夹持部侧面;所述的把手杆一端弯折处与V形夹口之间的距离与大棚钢管的高度一致。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棚助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孔内设置有内螺纹,所述的 把手杆的另一端设置有与内螺纹相配合的外螺纹。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大棚助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握部上套设有把手套,所述 的把手套上设置有防滑的凹凸纹。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大棚助力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助力脚踏板上与脚的接触面 上设置有防滑的凸点。
【文档编号】E04G21/16GK203879019SQ201420152405
【公开日】2014年10月15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31日 优先权日:2014年3月31日
【发明者】张勇, 孙露雯, 周超, 马兰, 徐冰, 阎云易 申请人:浙江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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