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预应力混凝土桩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预应力桩具有经久耐用、造价低廉等优点,已广泛用于建筑、桥梁等桩基础工程当中,还常用于深基坑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通常采用锤击打桩或者静压打桩来安装预应力桩,这样的施工方式对桩身的抗弯抗剪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现有技术中对预应力桩的制备方法传统落后,对预应力筋和钢筋的张拉方法无法充分发挥材料的力学性能,导致桩的抗弯抗剪强度降低,在打桩过程中易出现桩身断裂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抗弯抗剪强度高的预应力混凝土桩的制备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预应力混凝土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制备结构相同的端板一和端板二,在端板一上固定若干根螺纹钢和若干根预应力筋;
(2):通过张拉装置将预应力筋的长度拉伸30%至60%;
(3):截断螺纹钢,使螺纹钢的长度等于预应力筋的长度;
(4):将端板二分别与螺纹钢、预应力筋固定;
(5):利用张拉装置将预应力筋和螺纹钢的长度同步拉伸30%至60%;
(6):在预应力筋和螺纹钢外绑扎箍筋形成桩的整体骨架;
(7):在该整体骨架上预制模板,浇筑混凝土并捣实,浇筑完毕后进行养护。
进一步的,所述端板一和端板二的中部均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上覆盖有钢筋网片。
进一步的,所述端板一和端板二上均设有若干个第二通孔和若干个第三通孔,所述螺纹钢穿过第二通孔,预应力筋穿过第三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端板一和端板二上均设有若干个盲孔,盲孔内固定有加强筋。
进一步的,所述端板一和端板二均为方形板。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通孔与第三通孔均开设在端板一和端板二的每条边上,端板一和端板二的每条边上有两个第二通孔和两个第三通孔,两个第三通孔分别位于第二通孔的两侧。
进一步的,所述盲孔位于端板一和端板二的每个角上,每个角上的盲孔数量为两个。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2)中预应力筋的长度的拉伸量为50%。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5)中预应力筋和螺纹钢的长度的拉伸量为50%。
进一步的,所述预应力筋为pc钢棒。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利用pc钢棒的二次张拉,增强了钢棒的屈服强度,从而增加了桩身的整体抗弯抗剪性能;在端板上设置了加强筋,增加端板与混凝土的结合度,同时也提升了桩身的抗弯抗剪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中端板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中预应力筋、加强筋、螺纹钢的位置示意图;
标号说明
端板一1,第一通孔2,第二通孔3,第三通孔4,盲孔5,预应力筋6,加强筋7,螺纹钢8,钢筋网9。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本实施例提出一种预应力混凝土桩的制备方法,如图1和2所示,该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制备结构相同的端板一1和端板二(图中未示出),端板一1和端板二均为方形板,端板一1和端板二的每条边上均设有两个第二通孔3和两个第三通孔4,两个第三通孔4位于第二通孔3的两侧;在端板一1的第二通孔3中插入螺纹钢8并与端板一1焊接固定,在端板一1的第三通孔4中插入预应力筋6并与端板一1焊接固定,作为优选本实施例中的预应力筋6选用pc钢棒,其具有高强度韧性、良好的可焊接性、镦锻性、节省材料等特点;
步骤二:通过张拉装置将预应力筋6的长度拉伸30%至60%;
步骤三:截断螺纹钢8,使螺纹钢8的长度等于预应力筋6的长度;
步骤四:利用步骤一的方法将端板二分别与螺纹钢8、预应力筋6连接固定;
步骤五:利用张拉装置将预应力筋6和螺纹钢8的长度同步拉伸30%至60%;
步骤六:在预应力筋6和螺纹钢8外绑扎箍筋形成方桩的整体骨架;
步骤七:在该整体骨架上预制模板,浇筑混凝土并捣实,浇筑完毕后进行养护。
通过预应力筋6的二次拉伸增强了桩的整体抗弯抗剪能力,作为优选在步骤三中的预应力筋6的拉伸量为50%,在第六步骤中预应力筋6和螺纹钢8的长度的拉伸量为50%,通孔的设置使得螺纹钢8、预应力筋6与端板的结合更加牢固,在沉桩过程中不易发生脱焊,同时也使钢筋的拉伸更加方便。
本实施例的预应力混凝土桩优选为空心桩,在端板一1和端板二的中部均设有第一通孔2,通孔的设置使得端板的强度降低,在打桩过程中易发生变形破损现象,本实施例在第一通孔2上焊接有钢筋网9,通过增设钢筋网9使得端板的抗压抗剪能力得到增强,从而提升了端板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
由于端板的四个角为应力薄弱区,沉桩过程中易发生变形且与混凝土的结合强度低,本实施例在端板一1和端板二的每个角上均开设了两个盲孔5,盲孔5内焊接有加强筋7,盲孔5的设置提高了加强筋7与端板的结合能力。加强筋7的设置增强了端板四个角的抗压性能,由于加强筋7还与桩身的混凝土结合在一起,进一步加强了端板与混凝土的结合能力,同时使整个预应力桩的抗压抗剪强度得到提升。
上述实施例仅用于解释说明本发明的构思,而非对本发明权利保护的限定,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发明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