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47489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包括剪力墙和设置于相邻楼层之间的楼板;所述楼板为空心楼板或实心楼板且相邻楼板之间设有多个相互独立的居住户间;所述剪力墙为多个并分布于建筑的外墙或相邻居住户间的隔墙;这种布置形式使剪力墙分布于居住户间外围,能够有效减少单户内部剪力墙以及梁的数量,同时能够控制户内局部可见梁的高度,从而可根据不同家庭成员结构和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而变动其户型结构。
【专利说明】
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工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
【背景技术】
[0002]现有剪力墙结构的高层住宅,在各个单户内部的某些隔墙通常设计为结构剪力墙,这种住宅结构没有考虑到空间变化的可能,因此其户型设计功能单一,只能满足业主短时期内的居住要求,或者只能针对某种年龄层业主的需要,当家庭人员及年龄结构发生变化时,便不能继续使用,需要重新购买住宅以满足需求。
[0003]因此,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一种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该结构能够有效减少单户内部剪力墙以及梁的数量,同时能够控制户内局部可见梁的高度,从而可根据不同家庭成员结构和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而变动其户型结构。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高层住宅建筑户型可改性较差的缺点,提供一种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该结构能够有效减少单户内部剪力墙以及梁的数量,同时能够控制户内局部可见梁的高度,从而可根据不同家庭成员结构和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而变动其户型结构。
[0005]本实用新型的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包括剪力墙和设置于相邻楼层之间的楼板;所述楼板为空心楼板或实心楼板且相邻楼板之间设有多个相互独立的居住户间;所述剪力墙为多个并分布于建筑外墙或相邻居住户间的隔墙;
[0006]进一步,所述剪力墙之间设有连梁;
[0007]进一步,所述居住户间包括由剪力墙围成并且相互连通的第一空间、第二空间和第三空间;所述连梁设置于第一空间与第二空间之间;
[0008]进一步,所述空心楼板的厚度范围为:200mm?400mm ;
[0009]进一步,所述连梁的高度范围为:300?500mm。
[001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剪力墙分布于建筑的外墙或相邻居住户间的隔墙,因此,剪力墙均分布在各居住户间外围,单户室内无承重墙,空间可灵活分割,适应家庭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功能需求以及不同年龄层住户的需求,同时,本住宅结构的楼板为空心楼板或实心楼板,采用空心楼板能够有效减轻楼板自重,减少混凝土用量,并大大增加楼板的跨度,使得本住宅结构能够运用在高层建筑中,采用实心楼板可提高本住宅的层高,同时避免出现铰缝、裂缝等,提高住宅的安全系数。
【附图说明】
[0011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0012]图1为本实施例的第一种居住户间结构的示意图;
[0013]图2为本实施例的第二种居住户间结构的示意图;
[0014]图3为本实施例的第一种居住户间的第一种布置方式示意图;
[0015]图4为本实施例的第一种居住户间的第二种布置方式示意图;
[0016]图5为本实施例的第一种居住户间的第三种布置方式示意图;
[0017]图6为本实施例的第一种居住户间的第四种布置方式示意图;
[0018]图7为本实施例的第二种居住户间的第一种布置方式示意图;
[0019]图8为本实施例的第二种居住户间的第二种布置方式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0]图1为本实施例的第一种居住户间结构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中的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包括剪力墙和设置于相邻楼层之间的楼板;所述楼板为空心楼板或实心楼板且相邻楼板之间设有多个相互独立的居住户间;所述剪力墙为多个并分布于建筑的外墙或相邻居住户间的隔墙,因此所有剪力墙均并分布于居住户间外围,单户室内无承重墙,空间可灵活分割,适应家庭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功能需求以及不同年龄层住户的需求,同时,本住宅结构的楼板为空心楼板或实心楼板,采用空心楼板能够有效减轻楼板自重,减少混凝土用量,并大大增加楼板的跨度,使得本住宅结构能够运用在高层建筑中,而采用实心楼板可提高本住宅的层高,同时避免出现铰缝、裂缝等,提高住宅的安全系数。
[0021]本实施例中,所述剪力墙之间设有连梁35,连梁35是在剪力墙结构中,连接墙肢与墙肢,在墙肢平面内相连的梁,连梁35—般具有跨度小、截面大的特点,同时,与连梁35相连的墙体刚度较大。
[0022]本实施例中,所述居住户间包括由剪力墙围成并且相互连通的第一空间32、第二空间33和第三空间34;所述连梁35设置于第一空间32与第二空间33之间;因此,第一空间32、第二空间33内和第三空间34内均无剪力墙和可见梁,室内可改方案较多,本实施例中的居住户间结构有两种,如图1所示为第一种居住户间结构,该结构中的第一空间32为矩形空间,并由3个“L”型的I号、2号和3号剪力墙以及十字形形截面的7号剪力墙围成,第二空间33也为矩形空间,由3、4、5、6、7号剪力墙围成,其中,4号和6号剪力墙为“一”形剪力墙,5号剪力墙为“L”型剪力墙;第三空间34亦为矩形空间,5号、6号剪力墙布置于其两侧面,在该户间结构中,第一、第二和第三空间内均无剪力墙结构,因此,业主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改造,例如,图3所示为第一种居住户间结构的第一种布置方式,第一空间32可通过隔墙分隔出主卧13、老人房14、主卫生间23和次卫生间22,主卧13和老人房14相邻并可根据实际空间需求调整主卧13和老人房14的空间分配,主卫生间23和次卫生间22相邻设置,便于统一布置下水管道系统,老人房14和次卫生间22的门相对设置,有利于改善老人房14的居住舒适性,第二空间33通过隔墙分隔出客厅17、餐厅20、书房21和次卧15,并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各房间的空间大小,其中,次卧15布置于阳台16侧,使次卧15和客厅共享阳台16,改善次卧15的采光以及居住舒适性,第三空间34可布置厨房19和生活阳台18,这种布局方式适合于家庭成员较多的业主家庭,图4所示为第一种居住户间结构的第二种布置方式,第一空间32布局为主卧13并可根据需要分隔出女更衣室25、男更衣室26和卫生间27,第二空间33可布局客厅17、餐厅20、书房21和钢琴区28,书房21可为敞开式设计,这种布局方式墙体改造量较少,主卧13使用空间较大,主卧13居住舒适性极高,适合于家庭成员较少的家庭,如无子女的夫妻居住;图5所示为第一种居住户间结构的第三种布置方式,第一空间32布局为主卧13并根据实际需求分割出主卫生间23、衣帽间24、书房21和次卫生间22;第二空间33布局有客厅17、餐厅20、次卧15和儿童房29;这种布局方式中主卧13的使用空间较大,将书房21和主卧13布置于同一空间内,其功能性较全,适合于常见的三口之家;图6所示为第一种居住户间结构的第四种布置方式,第一空间32布局有主卧13、主卫生间23、衣帽间24书房21和次卫生间22;第二空间33布局有客厅、厨房19和第一儿童房30和第二儿童房31;这种布局方式在保证主卧13居住功能完备(具有衣帽间24和书房21)的条件具有两个独立卫生间27,同时在第二空间33内设置两个儿童房29,适合于儿童较多(至少两个)的家庭。图2所示为本实施例的另一种户型结构,该结构中的第一空间32为矩形空间,并由3个“L”型的8号、9号和10号剪力墙围成,第二空间33也为矩形空间,由10和11号剪力墙围成,其中,11号剪力墙为“一”形剪力墙;第三空间34亦为矩形空间,由两个“L”型的8号、12号剪力墙围成;图7为该户型结构的布置示意图,第一空间32可布置有客厅、主卧13及卫生间27;第二空间33布置有餐厅20和次卧15,第三空间34布置厨房19和生活阳台18,这种布置方式适合于家庭成员较少的家庭;本实施例的住宅结构中的第二中户型可成对设置并镜像布置,如图8所示,通过拆除中间隔墙使剪力墙围成的灵活改造空间增加为6个,这种布置形式适合家庭人数较多且空间要求较高的家庭。
[0023]本实施例中,所述空心楼板的厚度范围为:200mm?400mm,使本住宅结构既能具有较长的跨度,同时又能保证层高在合理范围内。
[0024]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梁35的高度范围为:300?500mm,通过采用空心楼板,有效减小了单户室内现梁高度。
[0025]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主权项】
1.一种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剪力墙和设置于相邻楼层之间的楼板;所述楼板为空心楼板或实心楼板且相邻楼板之间设有多个相互独立的居住户间;所述剪力墙为多个并分布于建筑的外墙或相邻居住户间的隔墙。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力墙之间设有连梁。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居住户间包括由剪力墙围成并且相互连通的第一空间、第二空间和第三空间;所述连梁设置于第一空间与第二空间之间。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楼板的厚度范围为:200mm?400mm。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户型可变式高层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居住户间内的连梁的高度范围为:300?500mm。
【文档编号】E04H1/04GK205531449SQ201620317220
【公开日】2016年8月31日
【申请日】2016年4月15日
【发明人】蒋浩
【申请人】重庆怡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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