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77798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包括主梁、次梁和固定梁。所述主梁由工字钢和焊接在工字钢中部的耳板组成;所述耳板高度小于工字钢的腹板高度;所述次梁和固定梁由工字钢组成;所述耳板及工字钢均开设两个对称的螺孔;所述次梁通过耳板上的螺孔对称固定于主梁两侧;所述固定梁与次梁通过腹板上的螺孔连接;所述固定梁与主梁通过一侧工字钢顶部的螺孔连接。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拆卸、安装方便和结构稳定性好等优点,且可循环利用,既缩短施工的工期,提高施工效率又降低了成本费用。
【专利说明】
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尤其是高层住宅,外架通常选用悬挑形式,结构阳角处处传统做法为布置多根工字钢排布,但是这种做法缺点是:工字钢投入多,需要充分考虑现场实际的情况调整布置,且后期拆除复杂、效率低、费用高、浪费时间,影响建筑材料外运及总工期。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
[0004]本实用新型是采取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包括主梁、次梁和固定梁,所述主梁由工字钢和焊接在工字钢中部的耳板组成;所述耳板高度小于工字钢的腹板高度;所述次梁和固定梁由工字钢组成;所述耳板及工字钢均开设两个对称的螺孔;所述次梁通过耳板上的螺孔对称固定于主梁两侧;所述固定梁与次梁通过腹板上的螺孔连接;所述固定梁与主梁通过一侧工字钢顶部的螺孔连接。
[0005]上述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所述耳板厚度不小于工字钢腹板厚度。
[0006]上述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所述主梁、次梁和固定梁连接成三角结构。
[0007]上述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所述主梁、次梁和固定梁均通过螺栓穿过螺孔进行固定,连接形成悬挑装置。
[0008]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结构阳角悬挑装置具有拆卸、安装方便和结构稳定性好等优点,且可循环利用,既缩短施工的工期,提高施工效率又降低了成本费用。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梁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次梁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梁的结构示意图;
[0013]其中:1、主梁;2、次梁;3、固定梁;4、耳板;5、螺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14]如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包括主梁1、次梁2和固定梁3,所述主梁I由工字钢和焊接在工字钢中部的耳板4组成;所述耳板4高度小于工字钢的腹板高度;所述次梁2和固定梁3由工字钢组成;所述耳板4及工字钢均开设两个对称的螺孔5;所述次梁2通过耳板4上的螺孔5对称固定于主梁I两侧;所述固定梁3与次梁2通过腹板上的螺孔5连接;所述固定梁3与主梁I通过一侧工字钢顶部的螺孔5连接。
[0015]根据现场工况计算悬挑荷载参数,初步确定主梁1、次梁2、固定梁3和耳板的材质及尺寸,确保满足稳定性验算,使用时用塔吊将整体吊运至需要位置,用螺栓固定,现场采用专用卡环将装置固定,保证形成一个稳定的悬挑装置;拆卸时,通过螺栓旋开,拆卸方便,而且工字钢作为主要零部件可以重复利用,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周期,而且拼装方便、实用,三角结构稳定性高,可承受力大。
[0016]尽管上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给予了详细描述和说明,但是应该指明的是,我们可以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想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各种等效改变和修改,其所产生的功能作用仍未超出说明书所涵盖的精神时,均应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包括主梁、次梁和固定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梁由工字钢和焊接在工字钢中部的耳板组成;所述耳板高度小于工字钢的腹板高度;所述次梁和固定梁由工字钢组成;所述耳板及工字钢均开设两个对称的螺孔;所述次梁通过耳板上的螺孔对称固定于主梁两侧;所述固定梁与次梁通过腹板上的螺孔连接;所述固定梁与主梁通过一侧工字钢顶部的螺孔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板厚度不小于工字钢腹板厚度。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梁、次梁和固定梁连接成三角结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可拆卸式结构阳角悬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梁、次梁和固定梁均通过螺栓穿过螺孔进行固定,连接形成悬挑装置。
【文档编号】E04G3/18GK205669306SQ201620563341
【公开日】2016年11月2日
【申请日】2016年6月13日
【发明人】杜江聪, 潘爱学, 郭伟超, 夏燕飞, 陈鹏
【申请人】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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