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脑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4493阅读:13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脑桌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脑桌,其包括有第一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包括有呈凹槽状的第一固定架和固定挡板,所述固定挡板横向连接在第一固定架内部凹槽壁上;第二支撑架,所述第二支撑架包括有呈凹槽状的第二固定架和固定挡板,所述固定挡板横向连接在第二固定架内部凹槽壁上,所述第二固定架的顶部高度低于所述第一固定架的顶部高度;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为矩形板,所述支撑板从所述第二支撑架的顶部垂直于所述第二支撑架向外延伸,且与所述第一支撑架相连接。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组装迅速、空间合理利用等优点。
【专利说明】 一种电脑桌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电脑桌。

【背景技术】
[0002]现在的电脑桌大多是由传统的桌面桌腿等等部件组成,这些部件虽然也好看、耐用,但是却像一般的由很多木板组成的桌子柜子一样会占据较多的空间,且这些空间无法有效合理的运用起来。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组装迅速、空间合理运用的电脑桌。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电脑桌,其包括有
[0005]第一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包括有呈凹槽状的第一固定架和固定挡板,所述固定挡板横向连接在第一固定架内部凹槽壁上;第二支撑架,所述第二支撑架包括有呈凹槽状的第二固定架和固定挡板,所述固定挡板横向连接在第二固定架内部凹槽壁上,所述第二固定架的顶部高度低于所述第一固定架的顶部高度;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为矩形板,所述支撑板从所述第二支撑架的顶部垂直于所述第二支撑架向外延伸,且与所述第一支撑架相连接。
[0006]作为本发明上述一种电脑桌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支撑架的凹槽开口方向朝向第二支撑架的方向。
[0007]作为本发明上述一种电脑桌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二支撑架的凹槽开口方向背向第一支撑架的方向。
[0008]作为本发明上述一种电脑桌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支撑架上开有卡槽,所述支撑板直接插进卡槽内。
[0009]作为本发明上述一种电脑桌的优选方案,所述支撑板与第二支撑架的连接方式为直接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架的顶部。
[0010]本发明具有至少如下有益效果:
[0011]一、结构简单,一眼望去即可清楚的看到各种结构与设计。
[0012]二、组装迅速,将支撑板的一端插入第一支撑架上,并将另一端放在第二支撑架上即可完成连接。
[0013]三、空间分配合理,两个支撑架可以当作书架使用,将空间进行合理的利用。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发明所述一种电脑桌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6]如图1,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脑桌,其包括有第一支撑架I,所述第一支撑架I包括有呈凹槽状的第一固定架11和固定挡板12,所述固定挡板12横向连接在第一固定架11内部凹槽壁上;
[0017]第二支撑架2,所述第二支撑架2包括有呈凹槽状的第二固定架21和固定挡板22,所述固定挡板22横向连接在第二固定架21内部凹槽壁上,所述第二固定架21的顶部高度低于所述第一固定架11的顶部高度,第一支撑架I的凹槽开口方向朝向第二支撑架2的方向,所述第二支撑架2的凹槽开口方向背向第一支撑架I的方向;
[0018]支撑板3,所述支撑板3为矩形板,所述支撑板3从所述第二支撑架2的顶部垂直于所述第二支撑2架向外延伸,且与所述第一支撑架I相连接,第一支撑I架上开有卡槽13,所述支撑板3直接插进卡槽内13,支撑板3与第二支撑架2的连接方式为直接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架2的顶部。
【权利要求】
1.一种电脑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脑桌包括有 第一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包括有呈凹槽状的第一固定架和固定挡板,所述固定挡板横向连接在第一固定架内部凹槽壁上; 第二支撑架,所述第二支撑架包括有呈凹槽状的第二固定架和固定挡板,所述固定挡板横向连接在第二固定架内部凹槽壁上,所述第二固定架的顶部高度低于所述第一固定架的顶部高度; 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为矩形板,所述支撑板从所述第二支撑架的顶部垂直于所述第二支撑架向外延伸,且与所述第一支撑架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架的凹槽开口方向朝向第二支撑架的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架的凹槽开口方向背向第一支撑架的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架上开有卡槽,所述支撑板直接插进卡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脑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与第二支撑架的连接方式为直接放置在所述第二支撑架的顶部。
【文档编号】A47B21/00GK104433230SQ201310424841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17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17日
【发明者】李玉清 申请人:李玉清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