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门执手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9653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简易门执手组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装在门上的用于开关门的执手组件。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简易门执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手包括有连接部和手握部,执手的连接部上设置有横截面与连杆横截面形状相同的通孔,其中第一执手通过连接部的通孔与连杆固定连接,第二执手通过连接部的通孔与连杆可拆卸连接,所述连杆由两片金属片贴合组成,连杆与第二执手连接的一端上且位于两片金属片之间沿其轴向设置有长键孔,所述第二执手的连接部上设置有与长键孔贯通的通孔,第二执手可通过在通孔中置入螺栓与连杆的长键孔任意位置定位。通过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合理,成本低,安装方便的门执手组件。
【专利说明】简易门执手组件
【技术领域】
[0001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装在门上的用于开关门的执手组件。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市场上的门执手种类很多,但是厂家对门折手组件的要求都比较高,基本上都采用金属制造的,所以结构和安装方式都比较复杂,制造成本也比较,这样在市场上很难找到一些简易装置的门执手组件。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合理,成本低,安装方便的门执手组件。
[0004]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简易门执手组件,包括有第一、第二两执手和连杆,所述两执手分别对称设置在连杆的两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手包括有连接部和手握部,执手的连接部上设置有横截面与连杆横截面形状相同的通孔,其中第一执手通过连接部的通孔与连杆固定连接,第二执手通过连接部的通孔与连杆可拆卸连接,所述连杆由两片金属片贴合组成,连杆与第二执手连接的一端上且位于两片金属片之间沿其轴向设置有长键孔,所述第二执手的连接部上设置有与长键孔贯通的通孔,第二执手可通过在通孔中置入螺栓与连杆的长键孔任意位置定位。
[0005]通过采用上述方案,可以使该执手组件安装方便,其中连杆与执手的安装位置可以方便调节,适合各种宽度的门。
[0006]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设置是:所述连杆由两片形状相同的金属片贴合组成,连杆的整体形状成方形;所述长键孔两侧的内壁面上设置有凸齿。
[0007]通过采用上述方案,是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性能和使用方便性的基础上作出,其中长键孔两侧凸齿,可以增加与螺栓之间的固定力。
[000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爆炸图;
[0011]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执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连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如图1一图4所示,一种简易门执手组件,包括有第一、第二两执手I和连杆2,所述两执手I分别对称设置在连杆2的两端,所述执手I包括有连接部11和手握部12,执手I的连接部11上设置有横截面与连杆2横截面形状相同的通孔111,其中第一执手I通过连接部11的通孔111与连杆2固定连接,第二执手I通过连接部11的通孔11与连杆2可拆卸连接,所述连杆2由两片金属片21贴合组成,连杆2与第二执手I连接的一端上且位于两片金属片21之间沿其轴向设置有长键孔211,所述第二执手I的连接部11上设置有与长键孔211贯通的通孔112,第二执手I可通过在通孔112中置入螺栓与连杆2的长键孔211任意位置定位,通过采用上述方案,可以使该执手组件安装方便,其中连杆2与执手I的安装位置可以方便调节,适合各种宽度的门。
[001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连杆2由两片形状相同的金属片21贴合组成,连杆2的整体形状成方形;所述长键孔211两侧的内壁面上设置有凸齿2111,其目的可以增加与螺栓之间的固定力。
【权利要求】
1.一种简易门执手组件,包括有第一、第二两执手和连杆,所述两执手分别对称设置在连杆的两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手包括有连接部和手握部,执手的连接部上设置有横截面与连杆横截面形状相同的通孔,其中第一执手通过连接部的通孔与连杆固定连接,第二执手通过连接部的通孔与连杆可拆卸连接,所述连杆由两片金属片贴合组成,连杆与第二执手连接的一端上且位于两片金属片之间沿其轴向设置有长键孔,所述第二执手的连接部上设置有与长键孔贯通的通孔,第二执手可通过在通孔中置入螺栓与连杆的长键孔任意位置定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简易门执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由两片形状相同的金属片贴合组成,连杆的整体形状成方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简易门执手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长键孔两侧的内壁面上设置有凸齿。
【文档编号】E05B1/00GK203412368SQ201320495968
【公开日】2014年1月29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14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14日
【发明者】金闻 申请人: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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