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摇牌模特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024284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一种摇牌模特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摇牌模特装置,涉及到模特设备【技术领域】,其结构包括底座板、广告架和依次由前至后设置在底座板上的支撑管、模特固定架和蓄电池,所述支撑管上设有机箱,所述机箱内部设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设有转轮,所述转轮活动链接着广告架,所述模特固定架活动装设有模特,所述广告架两侧边缘设有方便放置所述模特手掌放置的把手,所述蓄电池通过电线从底座板贯穿支撑管内腔与机箱链接,本实用新型其通过电机带动广告架摇摆,同时广告架带动模特的手臂摇摆,是整体看起来像是模特在摇摆广告架,第一时间吸引顾客的注意。
【专利说明】一种摇牌模特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模特装置,尤其涉及一种摇牌模特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市面上的模压模型产品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用于店面门口摆设的模特,其最大是为了吸引顾客的注意。现有的装模特模型一般不能活动,只能静态展示,不能引起客户的第一时间注目,这便是其目的无法达到。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摇牌模特装置。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摇牌模特装置,其结构包括底座板、广告架和依次由前至后设置在底座板上的支撑管、模特固定架和蓄电池,所述支撑管上设有机箱,所述机箱内部设有电机,所述电机输出轴设有转轮,所述转轮活动链接着广告架,所述模特固定架活动装设有模特。
[0005]进一步地,所述广告架两侧边缘设有方便放置所述模特手掌放置的把手。
[0006]进一步地,所述蓄电池通过电线从底座板贯穿支撑管内腔与机箱链接。
[0007]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结构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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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本实用新型其特点是通过电机带动广告架摇摆,同时广告架带动模特的手臂摇摆,是整体看起来像是模特在摇摆广告架,第一时间吸引顾客的注意,同时广告架可放置任意广告和底座板可以任意更换不同造型的模特,一台装置方便各种情况适用,是装置灵活性大大提高。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0]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摇牌模特装置整体示意图;
[0011]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摇牌模特装置的底座板、机箱、支撑管和广告架之间连接示意图;
[0012]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摇牌模特装置的机箱和广告架之间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14]实施例
[0015]通过参考图1,提供了一种摇牌模特装置,其结构包括底座板1、广告架3和依次由前至后设置在底座板I上的支撑管4、模特固定架7和蓄电池5,通过参考图2和图3,所述支撑管4上设有机箱2,所述机箱2内部设有电机8,所述电机8输出轴设有转轮9,所述转轮9活动链接着广告架3,所述模特固定架7活动装设有模特6,所述广告架3两侧边缘设有方便放置所述模特6手掌放置的把手10,所述蓄电池5通过电线从底座板I贯穿支撑管4内腔与机箱2链接。
[0016]首先底座板I上活动设有模特6,根据场合设置好相应的模特6,在广告架3上放置好对应的广告内容,然后通过开机机箱2中的电机8,在蓄电池5供电下,通过电机8将转轮9转起,转轮9带动广告架3摇摆,同时广告架3带动模特6的手臂摇摆,是整体看起来像是模特在摇摆广告架,第一时间吸引顾客的注意。
[001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摇牌模特装置,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包括底座板(I)、广告架(3)和依次由前至后设置在底座板(I)上的支撑管(4)、模特固定架(7)和蓄电池(5),所述支撑管(4)上设有机箱(2),所述机箱(2)内部设有电机(8),所述电机(8)输出轴设有转轮(9),所述转轮(9)活动链接着广告架(3),所述模特固定架(7)活动装设有模特(6)。
2.如权利要求1一种摇牌模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架(3)两侧边缘设有方便放置所述模特(6)手掌放置的把手(10)。
3.如权利要求1一种摇牌模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5)通过电线从底座板(I)贯穿支撑管⑷内腔与机箱⑵链接。
【文档编号】A47F8/00GK204032900SQ201420380231
【公开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10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10日
【发明者】蔡小强, 李彤 申请人:华尓嘉(泉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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