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脚轮,尤其涉及一种可锁紧移动方向的脚轮。
背景技术:
现在使用的桌子下面一般设有多个支腿,桌子上面放置东西后加上桌子本身的重量会使桌子难以搬动,当想要移动桌子时便不方便移动。所以市场上出现了可套设在桌腿上的脚轮,脚轮套设在桌腿上后,使用者就可以轻松推动桌子。在推动桌子的过程中,由于地面不平整或者桌子受到的推力不均匀,使得桌子可能会左右晃动,而桌子上一般还放着不少东西,这样的话在推动桌子的过程中容易使桌子摇摆而碰撞到周围的物件。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与不足,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锁紧移动方向的脚轮,包括轮体、连接座、套接体和插销;所述连接座设置在所述轮体上方,所述套接体设置在所述连接座上;所述套接体设置有顶面开口的容置腔,所述容置腔的形状与桌腿对应;所述套接体通过所述连接座可与所述轮体相对转动;所述套接体外壁设置有凸台,所述凸台上设有多个插孔,所述连接座上设置有通孔,所述插销由上而下穿过所述插孔和所述通孔。这样的设置可以在使用者想要移动桌子时,将本发明的脚轮套设在桌子的桌腿下,从再推动桌子,套接体与轮体之间可以相对转动,从而让推动桌子的过程中转向更加方便自由。同时也能利用插销固定滚轮的滚动方向,方便对桌子进行旋转或者沿直线移动。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座包括上座体和下座体;所述下座体的顶面设置有环形的下凹槽;所述上座体的底面设置有环形的上凹槽;所述上凹槽与所述下凹槽配合;所述上凹槽与所述下凹槽之间设有滚珠。所述滚珠可以分散上座体传来的压力,并且方便上座体和下座体之间相对转动。
进一步地,还包括定位柱,所述套接体的底面设置有向内凹陷的固定槽,所述定位柱的顶端顶触在所述固定槽中,所述定位柱与所述连接座枢接。定位柱可以连接上座体和下座体,并且可以将套接体相对固定在轮体上。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槽为开口向内逐渐收窄的锥形槽;所述定位柱的顶端设有锥形橡胶层。锥形槽和橡胶层的设置可以让定位柱的顶端卡入后更加稳定。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柱的外壁设置有环形凸台。环形凸台的设置可以让定位柱卡设在上座体和下座体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套接体的容置腔为圆形。
本发明结构简单,安装快捷,套接体与轮体可相对转动,方便移动桌子,并且可以锁紧脚轮的前进方向,从而更好地推动桌子,而且套接体可以快捷拆卸,方便更换适合的套接体。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爆炸示意图。
图2是图1的部分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发明的可锁紧移动方向的脚轮,包括轮体10、连接座、套接体30和插销50。所述连接座设置在所述轮体10上方,所述套接体30设置在所述连接座上;所述套接体30设置有顶面开口的容置腔,所述容置腔的形状与桌腿对应;所述套接体30通过所述连接座可与所述轮体10相对转动。所述套接体30外壁设置有凸台,所述凸台上设有多个插孔32,所述连接座上设置有通孔222,所述插销50由上而下穿过所述插孔32和所述通孔222。
所述轮体10为滚轮,一支架与轮体10的中心轴枢接,支架的一部分位于轮体10上方,所述连接座设置在所述支架上。
所述连接座包括上座体21和下座体22,所述下座体22的顶面设置有环形的下凹槽221;所述上座体21的底面设置有环形的上凹槽211;所述上凹槽211与所述下凹槽221配合;所述上凹槽211与所述下凹槽221之间设有滚珠23。所述下座体22设置有通孔222,该通孔222用于供所述插销50插入以将套接体30和连接座相对固定。
还包括定位柱40,所述套接体30的底面设置有向内凹陷的固定槽31,所述定位柱40的顶端顶触在所述固定槽31中,所述定位柱40与所述连接座枢接。所述固定槽31为开口向内逐渐收窄的锥形槽;所述定位柱40的顶端设有锥形橡胶层42。所述套接体30的容置腔为圆形。所述套接体30外壁设置有凸台,所述凸台上设有多个插孔32,所述插销50由上而下穿过所述插孔32和所述通孔222。
所述定位柱40的外壁设有环形凸台41,所述环形凸台41可以让定位柱40卡设在所述上座体21和下座体22之间,同时不妨碍定位柱40转动。定位柱40的顶端穿过所述上座体21,定位柱40的顶端卡入至所述套接体30底部的固定槽31中。所述橡胶层42可以让定位柱40的顶端较为稳定地卡设在所述套接体30的固定槽31中。在需要将桌子旋转或保持固定方向移动时,可以将插销50插入插孔32和通孔222中,从而使滚轮沿固定方向倾斜。在将桌子移动至房间的角落或墙边后,还可以利用插销50将滚轮的移动方向朝向墙边,从而限制脚轮移动。当然,在将桌子移动至目的位置后可以将本发明的脚轮从桌腿脱下。
本发明结构简单,安装快捷,套接体与轮体可相对转动,方便移动桌子,并且可以锁紧脚轮的前进方向,从而更好地推动桌子,而且套接体可以快捷拆卸,方便更换适合的套接体。
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如果对本发明的各种改动或变形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形属于本发明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