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安装在至少一个家具部件上的家具配件,所述家具配件包括:-至少一个基体,-相对于所述基体能运动的至少一个调整部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基体包含具有固定侧的至少一个固定区段,在将所述家具配件安装在所述至少一个家具部件上时,所述固定侧能至少局部地贴靠在所述家具部件上,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区段包含优选为圆形的至少一个开口,用于供固定构件穿过,所述固定构件优选为螺钉。
背景技术:
1、在ep2429340b1中示出一种呈抽屉拉出引导装置形式的家具配件,其中,呈主体轨道形式的基体待固定在家具主体上。调整部件由抽屉轨道(未图示)形成,所述抽屉轨道支承成可以相对于固定式主体轨道移动。呈主体轨道形式的基体包含固定区段,所述固定区段具有用于供螺钉穿过的圆形开口,主体轨道可通过所述螺钉旋紧到家具主体上。
2、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对金属的需求,金属对于制造家具配件是必需的。大量使用材料会导致高的重量和批量生产的成本增加。因此,希望使用尽可能少的金属,主要是因为资源节约地使用原材料带来生态和经济优势。
3、用于节省金属的措施是使用薄壁金属板材,其中,家具配件的重量也能够以有利的方式降低。然而,当使用薄壁金属板材时,可能发生在将家具配件安装到家具部件上时,用于供固定构件、特别是螺钉穿过的开口的周边边缘被损坏。使用高转矩电动螺丝起子附加地还会增加损坏开口的风险。一旦开口的周边边缘断裂或过度变形,就不能再保持螺钉头。于是,只能通过附加的安装耗费将家具配件固定在家具部件上或根本无法再将家具配件固定在家具部件上。
4、在使用薄壁金属板材时,由于薄的壁厚,也没有用于埋入螺钉头的空间。在此情况下,螺钉头将突出于开口之外,这除了带来不美观的造型外,还带来人员受伤和与物体碰撞的风险。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上述类型的家具配件,同时避免上面讨论的缺点。
2、根据本发明,所述目的通过权利要求1的特征来实现。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给出本发明的其他有利实施例。
3、根据本发明,规定:所述至少一个开口在与所述固定侧间隔开所述固定区段的材料厚度的第二侧上被凸缘包围,所述凸缘从所述固定区段的第二侧横向地突出。
4、换言之,开口在固定区段的朝向螺钉头的一侧上被优选为环形的凸缘包围,所述凸缘被设置用于至少局部地容纳螺钉头。因此,螺钉头可以至少部分地、优选地基本上完全地被埋入凸缘内。
5、通过凸缘还加强了开口的周边边缘,这意味着来自螺钉头下侧的力可分布在更大的区域上。通过凸缘可减小螺钉头沉入固定区段的薄壁金属中。因此可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损坏开口的周边边缘的风险。
6、如果例如以冲压的形式制造凸缘,则在固定区段的固定侧上形成相应的凹部,从家具部件出来的碎屑材料可至少部分地容纳在所述凹部中。由此也降低以下风险:碎屑材料进入固定区段的固定侧和家具部件之间并因此导致固定区段与家具部件的不期望的间距。
7、优选实施形式为:
8、-凸缘的横截面构造成基本上圆环形的,和/或
9、-固定区段包含0.5mm至1.0mm之间的材料厚度,优选0.7mm的材料厚度,和/或
10、-凸缘与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区段共同一体构造,和/或
11、-在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区段中通过冲压制成凸缘,和/或
12、-固定区段包含至少一个加强筋,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开口被布置为相邻于所述至少一个加强筋,和/或
13、-所述固定区段包含彼此间隔开的至少两个加强筋,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开口被布置在所述至少两个加强筋之间。
1.一种用于安装在至少一个家具部件(2)上的家具配件(4),所述家具配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21)的横截面基本上是圆环形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区段(11)包含0.5mm至1.0mm之间的材料厚度(x),优选0.7mm的材料厚度。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缘(21)与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区段(11)共同一体构造。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区段(11)中通过冲压制成所述凸缘(21)。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区段(11)包含至少一个加强筋(13),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开口(12)被布置为相邻于所述至少一个加强筋(13)。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区段(11)包含彼此间隔开的至少两个加强筋(13),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开口(12)被布置在所述至少两个加强筋(13)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用于局部地容纳出现的碎屑材料的至少一个凹部(24)布置在所述固定区段(11)的固定侧(19)上并且与所述至少一个开口(12)相邻。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具配件(4)构成为抽屉拉出引导装置(4a),以将抽屉(3)能运动地支承在家具主体(2a)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屉拉出引导装置(4)包括:待固定在所述家具主体(2a)上的主体轨道(9a)以及待与所述抽屉(3)连接的至少一个抽屉轨道(10a),所述抽屉轨道被支承成能相对于所述主体轨道(9a)在纵向方向(l)上移动,其中,所述主体轨道(9a)包含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区段(11)。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家具配件(4),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轨道(9a)和/或所述至少一个抽屉轨道(10a)在垂直于所述纵向方向(l)的横截面中包含至少一个轮廓部(9b、10b),所述至少一个轮廓部由至少一个平的板材构成,所述至少一个平的板材具有彼此平行延伸的两个纵向棱边(14a、14b、15a、15b),并且所述主体轨道(9a)的轮廓部(9b)和/或所述至少一个抽屉轨道(10a)的轮廓部(10b)在至少一个纵向棱边(14a、14b、15a、15b)上——优选地在两个纵向棱边(14a、14b、15a、15b)上——包含具有至少两倍材料厚度(2x)的至少一个折叠部(16、17),优选地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折叠部(16、17)至少布置在所述主体轨道(9a)的至少一个纵向棱边(14a、14b、15a、15b)上,当固定所述主体轨道(9a)时,所述至少一个纵向棱边(14a、14b、15a、15b)能贴靠在所述家具主体(9a)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家具配件,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基体(9)由金属板材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