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交叉折叠式酒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02184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一种交叉折叠式酒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酒架,尤其是指一种交叉折叠式酒架。
【背景技术】
[0002]酒架即放置红酒,洋酒及各种酒水的架子。以安全,美观,为使用目的。其用途在于商业通窖、商场、酒吧、家庭、酒店、西餐厅及各种高档会所等。随着现代人的生活水平提高,几乎每户人家里都藏有几瓶红酒及洋酒,而酒架则是人们存放酒水的一种物品。在各种需要摆放葡萄酒的场合,酒架是极其重要的,无论从观赏性,实用性上来说都是首当其冲重要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大型商场以及专用于藏酒的酒窖和高档会所,酒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现在市场上的酒架从材质来说一般有实木酒架,不锈钢酒架,石材酒架等,这类酒架的结构都是固定的,不能折叠拆卸,不方便收藏及携带。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造型新颖、便于携带的交叉折叠式酒架。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交叉折叠式酒架,它包括有底座以及叠层铰接在底座上的若干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由两条“X”铰杆构成,两条“X”铰杆的上支脚之间通过横杆连接;位于最下层的“X”铰杆其中一侧的下支脚铰接在底座的固定块上,另一侧的下支脚通过限位块限位;上层的“X”铰杆两个下支脚分别铰接在下层“X”铰杆的上支脚中部;位于最上层的“X”铰杆两个上支脚中部铰接有倒V型的铰臂,其端部外侧活动铰接有酒杯挂板,每块酒杯挂板上设有一个或多个挂杯槽;固定块、限位块一侧设有挡瓶卡位。
[0005]本实用新型在采用上述方案后,上层的下支脚与下层的上支脚之间形成V形的置酒槽,“X”铰杆的上支脚交叉处也形成置酒槽,置酒槽用于放置酒瓶,酒杯则倒挂在挂杯槽内;采用倒挂式,酒杯向下可保持清洁。本方案的酒架造型新颖,且可以折叠,折叠后节省空间,撑开后可以放置多瓶红酒以及酒杯,方便、实用。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000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下面结合所有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为:参见附图1和附图2,本实施例所述的交叉折叠式酒架包括有底座I以及叠层铰接在底座I上的若干组支撑杆2,所述支撑杆2由两条“X”铰杆构成,两条“X”铰杆的上支脚之间通过横杆3连接;位于最下层的“X”铰杆其中一侧的下支脚铰接在底座I的固定块4上,另一侧的下支脚通过限位块5限位;上层的“X”铰杆两个下支脚分别铰接在下层“X”铰杆的上支脚中部;位于最上层的“X”铰杆两个上支脚中部铰接有倒V型的铰臂6,其端部外侧活动铰接有酒杯挂板7,每块酒杯挂板7上设有一个或多个挂杯槽8 ;固定块4、限位块5 —侧设有挡瓶卡位9。采用上述方案后,上层的下支脚与下层的上支脚之间形成V形的置酒槽,“X”铰杆的上支脚交叉处也形成置酒槽,置酒槽用于放置酒瓶,酒杯则倒挂在挂杯槽内;采用倒挂式,酒杯向下可保持清洁。本方案的酒架造型新颖,且可以折叠,折叠后节省空间,撑开后可以放置多瓶红酒以及酒杯,方便、实用。
[0009]以上所述之实施例只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并非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之形状、原理所作的变化,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交叉折叠式酒架,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有底座(I)以及叠层铰接在底座(I)上的若干组支撑杆(2),所述支撑杆(2)由两条“X”铰杆构成,两条“X”铰杆的上支脚之间通过横杆(3)连接;位于最下层的“X”铰杆其中一侧的下支脚铰接在底座(I)的固定块(4)上,另一侧的下支脚通过限位块(5)限位;上层的“X”铰杆两个下支脚分别铰接在下层“X”铰杆的上支脚中部;位于最上层的“X”铰杆两个上支脚中部铰接有倒V型的铰臂(6),其端部外侧活动铰接有酒杯挂板(7),每块酒杯挂板(7)上设有一个或多个挂杯槽(8);固定块(4)、限位块(5) —侧设有挡瓶卡位(9)。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交叉折叠式酒架,它包括有底座以及叠层铰接在底座上的若干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由两条“X”铰杆构成,两条“X”铰杆的上支脚之间通过横杆连接;位于最下层的“X”铰杆其中一侧的下支脚铰接在底座的固定块上,另一侧的下支脚通过限位块限位;上层的“X”铰杆两个下支脚分别铰接在下层“X”铰杆的上支脚中部;位于最上层的“X”铰杆两个上支脚中部铰接有倒V型的铰臂,其端部外侧活动铰接有酒杯挂板。本方案的酒架造型新颖,且可以折叠,折叠后节省空间,撑开后可以放置多瓶红酒以及酒杯,方便、实用。
【IPC分类】A47B73/00, A47B43/00
【公开号】CN204654254
【申请号】CN201520335721
【发明人】李峰
【申请人】安吉东来竹木制品厂(普通合伙)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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