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真空抽吸射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44401阅读:90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真空抽吸射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吸污车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真空抽吸射流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耗水量迅速增加,水资源日益紧缺。在开发水资源的同时,提高水循环利用率以节约用水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城市下水道的长度也迅速增长,下水道的疏通工作变得越来越繁重。由于城市下水道的人工疏通速度缓慢且十分艰苦,有时甚至有人员伤亡的危险,所以城市下水道疏通机械化将成为必然。下水道清污车作为环卫车辆中的一种,具有冲洗下水道,抽吸污泥,实现下水道的及时疏通,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是城市环保和建设的一种重要设备。一般认为:下水道清污车,是指具有冲洗下水道或抽吸下水道污泥或同时兼有冲洗和抽吸污泥功能,是下水道疏通较理想的装置。然而真空系统的抽吸高度是整个系统的重要性能指标,目前的吸污车利用静态真空原理,最大抽吸高度不超过10米。故在吸污车吸程大于10米时,现有的吸污车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只能采用其他的设备。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真空抽吸射流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吸污车不能处理吸程10米以上的下水道清洗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抽吸高度达15-20米。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安装在真空吸污车上,其包括吸污吊臂、吸污管头、进气接头、胶管和空气压缩机;所述吸污吊臂安装在所述真空吸污车上;所述吸污管头与所述吸污吊臂连接;所述吸污管头一端设有所述进气接头,且所述进气接头通过所述胶管与所述空气压缩机连通;所述进气接头设有第一直径,所述吸污管头设有第二直径,所述胶管设有第三直径,且所述第一直径小于所述第二直径,所述第三直径等于所述第二直径。进一步,所述吸污吊臂包括第一吸污吊臂和第二吸污吊臂,所述吸污管头包括第一吸污管头和第二吸污管头,所述进气接头包括第一进气接头和第二进气接头,所述胶管包括第一胶管和第二胶管。进一步,所述第一吸污吊臂和所述第二吸污吊臂均安装在所述真空吸污车上。进一步,所述第一吸污管头连接在所述第一吸污吊臂上,所述第二吸污管头连接在所述第二吸污吊臂上。进一步,所述第一进气接头安装在所述第一吸污管头上,所述第二进气接头安装在所述第二吸污管头上。进一步,所述第一胶管连通所述空气压缩机和所述第一进气接头,所述第二胶管连通所述空气压缩机和所述第二进气接头。进一步 ,所述第一进气接头和所述第二进气接头上均设有第一直径,所述第一吸污管头和所述第二吸污管头上均设有第二直径,所述第一胶管和所述第二胶管上均设有第
二直径。进一步,所述第一胶管和所述第二胶管可拆卸的安装在所述空气压缩机上。进一步,所述第一吸污吊臂和所述第二吸污吊臂均设有第四直径,且所述第四直径等于所述第二直径。本实用新型利用真空射流原理,即文丘里原理,提高抽吸高度至15-20米。另外,在射流管上配置压缩空气接口,通入压缩空气后可进一步提高真空系统的抽吸高度。本实用新型真空抽吸射流装置的工作原理为:在吸污管头上配置3-4处进气接口,并用胶管连接,将胶管的另一端置于抽吸介质外,从而利用真空射流原理,即文丘里原理,提高抽吸高度至15-20米。将胶管的另一端接入空气压缩机,利用压缩空气的压力,将抽吸介质压至更高的高度。故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抽吸高度达15-20米。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实用新型真空抽吸射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 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参照图1,一种真空抽吸射流装置1,其安装在真空吸污车2上,其包括吸污吊臂(未图示)、吸污管头(未图示)、进气接头(未图示)、胶管(未图示)和空气压缩机7;所述吸污吊臂安装在所述真空吸污车上;所述吸污管头与所述吸污吊臂连接;所述吸污管头一端设有所述进气接头,且所述进气接头通过所述胶管与所述空气压缩机7连通;所述进气接头设有第一直径(未图示),所述吸污管头设有第二直径(未图示),所述胶管设有第三直径(未图示),且所述第一直径小于所述第二直径,所述第三直径等于所述第二直径。进一步,所述吸污吊臂包括第一吸污吊臂31和第二吸污吊臂32,所述吸污管头包括第一吸污管头41和第二吸污管头42,所述进气接头包括第一进气接头51和第二进气接头52,所述胶管包括第一胶管61和第二胶管62。所述第一进气接头51和所述第二进气接头52均为压缩空气接口,且所述第一进气接头和所述第二进气接头的接口口径依据真空泵排量和管径不同而不同,使用者根据需要选择所需的接口口径。进一步,所述第一吸污吊臂31和所述第二吸污吊臂32均安装在所述真空吸污车2上。进一步,所述第一吸污管头41连接在所述第一吸污吊臂31上,所述第二吸污管头42连接在所述第二吸污吊臂32上。[0023]进一步,所述第一进气接头51安装在所述第一吸污管头41上,所述第二进气接头52安装在所述第二吸污管头42上。进一步,所述第一胶管61连通所述空气压缩机7和所述第一进气接头51,所述第二胶管62连通所述空气压缩机7和所述第二进气接头52。进一步,所述第一进气接头51和所述第二进气接头52上均设有第一直径,所述第一吸污管头41和所述第二吸污管头42上均设有第二直径,所述第一胶管61和所述第二胶管62上均设有第三直径。进一步,所述第一胶管61和所述第二胶管62可拆卸的安装在所述空气压缩机7上。所述第一胶管和所述第二胶管的设置,方便使用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当吸程为10米以下时,使用者选择将第一胶管或者第二胶管套接在空气压缩机上即可;当吸程为10米以上时,使用者选择将第一胶管和第二胶管同时套接在空气压缩机上,即可实现下水道的清洗。进一步,所述第一吸污吊臂和所述第二吸污吊臂均设有第四直径,且所述第四直径等于所述第二直径。第一吸污吊臂和第二吸污吊臂分别插设在所述第一吸污管头和所述第二吸污管头中。本实用新型利用真空射流原理,即文丘里原理,提高抽吸高度至15-20米。另外,吸污管头上配置压缩空气接口,通入压缩空气后可进一步提高真空系统的抽吸高度。本实用新型真空抽吸射流装置的工作原理为:在吸污管头上配置3-4处进气接口,并用胶管连接,将胶管的另一端置于抽吸介质外,从而利用真空射流原理,即文丘里原理,提高抽吸高度至15-20米。将胶管的另一端接入空气压缩机,利用压缩空气的压力,将抽吸介质压至更高的高度。故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抽吸高度达15-20米。以上所述仅为 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安装在真空吸污车上,其特征在于,包括吸污吊臂、吸污管头、进气接头、胶管和空气压缩机; 所述吸污吊臂安装在所述真空吸污车上; 所述吸污管头与所述吸污吊臂连接; 所述吸污管头一端设有所述进气接头,且所述进气接头通过所述胶管与所述空气压缩机连通; 所述进气接头设有第一直径,所述吸污管头设有第二直径,所述胶管设有第三直径,且所述第一直径小于所述第二直径,所述第二直径等于所述第三直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污吊臂包括第一吸污吊臂和第二吸污吊臂,所述吸污管头包括第一吸污管头和第二吸污管头,所述进气接头包括第一进气接头和第二进气接头,所述胶管包括第一胶管和第二胶管。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污吊臂和所述第二吸污吊臂均安装在所述真空吸污车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污管头连接在所述第一吸污吊臂上,所述第二吸污管头连接在所述第二吸污吊臂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气接头安装在所述第一吸污管头上,所述第二进气接头安装在所述第二吸污管头上。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胶管连通所述空气压缩机和所述第一进气接头,所述第二胶管连通所述空气压缩机和所述第二进气接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进气接头和所述第二进气接头上均设有第一直径,所述第一吸污管头和所述第二吸污管头上均设有第二直径,所述第一胶管和所述第二胶管上均设有第三直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胶管和所述第二胶管可拆卸的安装在所述空气压缩机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污吊臂和所述第二吸污吊臂均设有第四直径,且所述第四直径等于所述第二直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真空抽吸射流装置,其安装在真空吸污车上,其包括吸污吊臂、吸污管头、进气接头、胶管和空气压缩机;所述吸污吊臂安装在所述真空吸污车上;所述吸污管头与所述吸污吊臂连接;所述吸污管头一端设有进气接头,且所述进气接头通过所述胶管与所述空气压缩机连通;所述进气接头设有第一直径,所述吸污管头设有第二直径,所述胶管设有第三直径,且所述第一直径小于所述第二直径,所述第三直径等于所述第二直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抽吸高度达15-20米。
文档编号E03F7/10GK203096913SQ20122074667
公开日2013年7月31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29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29日
发明者彭涛 申请人:武汉新光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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