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排出物料的推土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51835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排出物料的推土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推土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排出物料的推土机。



背景技术:

推土机是以拖拉机为原动机械,是一种工程车辆,另加切土刀片的推土器组成的机械,前方装有金属推土铲,使用时放下推土铲削并推送泥,用以清除土地、道路构筑物或沙及石块等工作,推土机能独立完成挖土、运土以及卸土工作,目前生产的履带式推土机包括驱动系统,驱动系统包括履带,履带由履板组成,传统的履板未设置倒角和落料孔,推土机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经常转动方向,会使物料卡在履板的履齿中无法排除,致使物料与履齿的作用力增大,导致推土机转向困难,长期如此履齿会因受力过大致使其根部断裂,而且,物料也容易堆积在链节上,不能排出,行车过程中会导致履板断裂,这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还增加了维修费用,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给操作者的工作带来了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排出物料的推土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可排出物料的推土机,包括本体,所述本体上设置有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包括两个行走轮,两个行走轮的轴心均与电机的转轴固定连接,两个行走轮上均设置有主动齿牙,两个行走轮通过连接板连接板上设置的轴承活动连接,两个行走轮通过传送履带传动连接,两个行走轮之间设置有落料装置,所述落料装置包括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上设置有传送带,且连接杆上设置有与主动齿牙配合使用的驱动齿牙,所述驱动齿牙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驱动齿牙以传送带为中心对称设置,驱动齿牙位于传送带的两端,所述驱动齿牙远离传送带的一端均与旋转盘的一侧活动连接,所述旋转盘的另一侧均与连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连杆的另一端均固定连接在本体上。

优选的,所述本体上设置有拉门,且本体上设置有观察窗,观察窗位于拉门的顶部,本体的顶部设置有顶盖,顶盖的表面设置有抗热膜。

优选的,所述本体的一侧通过固定杆与推土椎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本体上设置有水箱,水箱位于推土锥和观察窗之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可排出物料的推土机,通过落料履带,使物料不会卡在传送履带中,使传送履带正常工作,传送履带不会因为物料的堆积,不能排除,而导致行车过程中传送履带断裂,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维修费用,同时也增加了安全性,给操作者的工作带来了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驱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杆和行走轮的组合结构正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连接杆和行走轮的组合结构俯视图。

图中:1本体、2驱动装置、3行走轮、4落料装置、5传送履带、6主动齿牙、7连接杆、8传送带、9驱动齿牙、10旋转盘、11连杆、12推土椎、13观察窗、14拉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排出物料的推土机,包括本体1,本体1上设置有拉门14,且本体1上设置有观察窗13,通过观察窗13便于观察外面的路面情况,观察窗13位于拉门14的顶部,拉门14方便了将拉门14打开,本体1的顶部设置有顶盖,顶盖的表面设置有抗热膜,抗热膜具有抗热功能,使操作者在操作期间不会那么热,本体1的一侧通过固定杆与推土椎12固定连接,本体1上设置有水箱,水箱方便了机器热时的降温,水箱位于推土锥和观察窗13之间,本体1上设置有驱动装置2,驱动装置2包括两个行走轮3,两个行走轮3的轴心均与电机的转轴固定连接,两个行走轮3上均设置有主动齿牙6,两个行走轮3通过连接板上设置的轴承活动连接,两个行走轮3通过传送履带5传动连接,两个行走轮3之间设置有落料装置4,落料装置4包括连接杆7,连接杆7上设置有传送带8,且连接杆7上设置有与主动齿牙6配合使用的驱动齿牙9,驱动齿牙9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驱动齿牙9以传送带8为中心对称设置,驱动齿牙9位于传送带8的两端,驱动齿牙9远离传送带8的一端均与旋转盘10的一侧活动连接,旋转盘10的另一侧均与连杆11的一端固定连接,连杆11的另一端均固定连接在本体1上,通过落料履带,使物料不会卡在传送履带5中,使传送履带5正常工作,传送履带5不会因为物料的堆积,不能排除,而导致行车过程中传送履带5断裂,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维修费用,同时也增加了安全性,给操作者的工作带来了便利。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