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涉及建筑卫生间,具体是一种排水装置。
背景技术:
1、在建筑住宅空间中,卫生间的使用频率相对较高,或多或少都会存在局部翻新或全部翻新的需求,经过市场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迫切需要对卫生间进行翻新的需求者,是老旧卫生间的使用人群。
2、建筑老旧卫生间的排水方式一般是异层排水,这种排水方式为采用分置水封,即每个废水横支管均设独立水封,最终通过污水管排至排水主立管,这种排水方式的弊端在于,卫生间内使用频率低的废水口对应的水封会因干涸而失效,即相当于室内空气和污水管及排水主立管有气体流通,导致卫生间室内出现异味等情况,且卫生间排水管道在经过长期的使用之后,易出现排水流速变慢等问题,因此,在卫生间改造翻新的工程中,排水管道的改造翻新尤为重要。
3、但是目前市场上很多需要改造翻新的老旧卫生间迟迟没有动工,其中一部分原因在于异层排水方式的局部管道在本层楼板以下,即下层住户的吊顶上方,本层住户改造翻新卫生间时,需涉及到楼下住户。因此,能够在本层内完成改造翻新工作,又不对下层住户产生影响的解决方案需求迫切。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排水装置,将排水横支管铺设在本层内,利用原有管道将水排出,实现在本层完成操作,避免影响下层住户。
2、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排水装置,用于卫生间排水,尤其是异层排水卫生间的翻新改造。
3、本实用新型的排水装置包括排水单元,所述排水单元设置于第一排污管内;所述排水单元设置有进水口、出水口,所述进水口与所述出水口之间被保持设置为无气体流通,避免异味,所述进水口设置于所述排水单元的上部位置,所述进水口外侧靠近所述第一排污管的位置设置有第一接触部,所述第一接触部与所述第一排污管被保持设置为密封连接,防止渗水及异味。
4、进一步地,所述排水单元包括排水单元本体,所述排水单元本体内部为空腔结构,所述空腔能够作为所述排水单元的集水腔;
5、所述排水单元本体的空腔内设置有第一通道,用于排水,所述第一通道的底部位置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的底部位置被保持设置有空隙,用于出水。
6、进一步地,所述出水口的底部位置在竖直方向上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通道的底部位置,所述出水口的底部位置与所述第一通道的底部位置的高差间距不小于50mm,保证能够持续得到补水的水封高度不小于50mm。
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通道的横截面直径小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的横截面直径,所述第一通道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被保持设置为同心设置。
8、进一步地,所述第一通道的横截面直径小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的横截面直径,所述第一通道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被保持设置为偏心设置。
9、进一步地,还包括排水管件,所述排水管件设置于所述第一排污管的上方,所述排水管件与所述第一排污管密封连接,避免渗漏。
10、进一步地,所述排水管件上设置有排水口,所述排水口设置于所述排水管件的侧边和/或顶部。
11、进一步地,所述排水管件的顶部设置有装饰件,所述装饰件被设置为可拆卸部件,包括地面砖面层、金属地漏盖板面层。
12、进一步地,所述排水管件侧边设置有4-8个所述排水口,便于多个排水横支管的连接。
13、进一步地,所述排水单元1内被保持设置有水,水封内持续有水,保证水封的有效性,避免异味。
14、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
15、首先,将排水单元设置于第一排污管内,利用第一排污管排水,保证了排水流速,实现同层排水,无需到楼下施工及检修,避免打扰下层住户;
16、其次,利用地面面层与楼板之间的厚度设置排水管件,避免改造翻新后的卫生间地面被抬高,保证排水管件与第一污水管顶部位置的密封性,避免渗漏及异味;
17、最后,通过将两个或多个废水口连接至排水单元,有效的增加排水单元的补水频率,减少甚至避免排水单元内水封的干涸,避免异味的问题。
1.一种排水装置,用于卫生间排水,其特征在于,包括排水单元,所述排水单元设置于第一排污管内;所述排水单元设置有进水口、出水口,所述进水口与所述出水口之间被保持设置为无气体流通,所述进水口设置于所述排水单元的上部位置,所述进水口外侧靠近所述第一排污管的位置设置有第一接触部,所述第一接触部与所述第一排污管被保持设置为密封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单元包括排水单元本体,所述排水单元本体内部为空腔结构,所述排水单元本体的空腔内设置有第一通道,所述第一通道的底部位置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的底部位置被保持设置有空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口的底部位置在竖直方向上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一通道的底部位置,所述出水口的底部位置与所述第一通道的底部位置的高差间距不小于50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的横截面直径小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的横截面直径,所述第一通道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被保持设置为同心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道的横截面直径小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的横截面直径,所述第一通道与所述排水单元本体被保持设置为偏心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排水管件,所述排水管件设置于所述第一排污管的上方,与所述第一排污管密封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件上设置有排水口,所述排水口设置于所述排水管件的侧边和/或顶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件的顶部设置有装饰件,所述装饰件被设置为可拆卸部件。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件侧边设置有4-8个所述排水口。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单元内被保持设置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