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建筑工程,尤其是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及施工方法。
背景技术:
1、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地下空间开发强度不断增加,与之相关的基坑工程也不断增多。传统支护结构多采用灌注桩结构,基坑支护施工完成后,被永久置留在土体中,造成巨大资源浪费,为此开展可回收支护,不失为一个好的方向。针对较深,特别是需要设置多层内支撑的基坑工程,可回收支护体起拔回收后,因缺失挡土结构,导致换撑块无法有效承受土压力传递,从而存在土体或周边环境变形破坏风险,进而影响基坑安全。
2、1、如中国专利公开了可回收基坑支护结构(申请号:cn201521011974.6),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种多次回收使用的可回收基坑支护结构,主要采用复合钢桩、组合型钢冠梁、装配式桩间土挡板、吸附式托架、钢围檩、钢支撑等构件组合在一起。本实用新型具备安全可靠、可多次循环使用、施工操作简单、适用范围广、成本低廉等特点。
3、2、如中国专利公开了一种可回收基坑围护结构(申请号:cn201621378807.x),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回收基坑围护结构,包括围护桩,围护桩由一h型钢和两个第一u型钢组成,h型钢为中空结构,且两侧分别焊接有两个开口方向相反的第一u型钢,第一u型钢位于h型钢的两翼板之间,并与两翼板的端部焊接连接,第一u型钢的两侧板上均设有通孔,相邻的围护桩之间通过两个开口方向相反的第一u型钢卡接连接,并通过设在通孔内的螺栓进行固定,相邻的两个第一u型钢连接处设有密封垫。本实用新型可以提高基坑围护结构的整体刚度、稳定性、防水能力,而且构件可回收、降低成本。
4、因采用可回收支护方式时,换撑存在的困难,影响了可回收结构的使用范围和基坑支护深度,不得不采用灌注桩结构,造成资源浪费、增加工程成本。
5、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及施工方法。
技术实现思路
1、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及施工方法,以解决上述问题。
2、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包括支护结构、支撑结构、换撑结构和地下室墙体,在地下室基坑四周打入所述支护结构,所述支护结构之间连接有支撑结构,所述地下室墙体与支护结构之间设有换撑结构。
3、优选地,所述支护结构包括型钢桩、混凝土桩、冠梁和连系梁,所述型钢桩布置在2个混凝土桩之间,所述冠梁安装在型钢桩和混凝土桩的顶部。
4、优选地,2个所述混凝土桩之间可以布置一个或两个以上型钢桩。
5、优选地,所述型钢桩和混凝土桩可安装成一排或两排以上,所述型钢桩和混凝土桩安装成两排以上时用连系梁连接前后排桩形成整体。
6、优选地,所述支撑结构包括上层支撑和下层支撑,所述上层支撑和下层支撑均安装在支护结构之间。
7、优选地,所述换撑结构包括钢换撑块、换撑腰梁和底板换撑带,所述钢换撑块设置在混凝土桩与地下室墙体之间,所述底板换撑带设置在混凝土桩与基础底板之间。
8、优选地,所述换撑腰梁安装在支护结构的侧面上。
9、优选地,在所述支护结构与地下室墙体之间的空隙处回填肥槽土方直至自然地面。
10、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方法步骤为:
11、s1、场地平整,测量放线后,型钢桩和混凝土桩采取跳桩形式间隔施工;
12、s2、施工冠梁,同时施工混凝土支撑达到凝期要求后,分层分段土方开挖直至开挖至基底;
13、s3、完成基础底板施工,并开展底板换撑带浇筑,达到凝期要求后,拆除下层支撑;
14、s4、完成结构楼板施工,开展混凝土桩与地下室墙体之间的钢换撑块施工,混凝土达到凝期要求后,拆除上层支撑,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
15、s5、回填肥槽土方施工,采用密实级配土或素混凝土对地下室墙体与支护结构之间肥槽进行回填;
16、s6、回收起拔型钢桩,并对空隙进行注混凝土浆,型钢桩可循环使用,基坑工程支护施工完成。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了型钢桩结合多层内支撑支护时的布桩方式和施工方法,避免了型钢桩回收过程中换撑块无法有效传力的问题,降低了回收起拔型钢桩对支护结构安全及周边环境的影响,有效解决了可回收支护结构结合多层内支撑支护时无法换撑的难题,在提高可回收支护结构应用范围的同时使得基坑支护深度得到加深。
1.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护结构(1)、支撑结构(2)、换撑结构(3)和地下室墙体(4),在地下室基坑四周打入所述支护结构(1),所述支护结构(1)之间连接有支撑结构(2),所述地下室墙体(4)与支护结构(1)之间设有换撑结构(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结构(1)包括型钢桩(101)、混凝土桩(102)、冠梁(103)和连系梁(104),所述型钢桩(101)布置在2个混凝土桩(102)之间,所述冠梁(103)安装在型钢桩(101)和混凝土桩(102)的顶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2个所述混凝土桩(102)之间可以布置一个或两个以上型钢桩(101)。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型钢桩(101)和混凝土桩(102)可安装成一排或两排以上,所述型钢桩(101)和混凝土桩(102)安装成两排以上时用连系梁(104)连接前后排桩形成整体。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结构(2)包括上层支撑(201)和下层支撑(202),所述上层支撑(201)和下层支撑(202)均安装在支护结构(1)之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撑结构(3)包括钢换撑块(301)、换撑腰梁(302)和底板换撑带(303),所述钢换撑块(301)设置在混凝土桩(102)与地下室墙体(4)之间,所述底板换撑带(303)设置在混凝土桩(102)与基础底板(5)之间。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撑腰梁(302)安装在支护结构(1)的侧面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护结构(1)与地下室墙体(4)之间的空隙处回填肥槽土方(6)直至自然地面(7)。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一种型钢与混凝土桩组合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其方法步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