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47587阅读:416来源:国知局
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
【背景技术】
[0002]相关技术中,地漏是整体浴室的排水部件。如图1所示,地漏栅盖10’设在地漏主体20,的进水口。由于地漏主体20,的自身高度较高(图1中,地漏主体20,的高度远大于排水管30’的管径,而排水管30’一般采用四分管或者六分管),而为了实现排水目的,地漏一般设在整体浴室的地面的最低处,这样就使得整体浴室地板厚度增高,则整体浴室内部的有效空间就会减少,给用户比较压抑的感觉。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
[0004]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整体高度较低、进而可以降低整体浴室的地板厚度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
[0005]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包括:地漏主体,所述地漏主体限定有排水腔,所述排水腔的上面具有进水口且所述排水腔的前面具有出水口;地漏栅盖,所述地漏栅盖设在所述进水口上;排水管,所述排水管设在所述出水口且所述排水管的轴线沿前后方向延伸;其中,所述地漏主体的下表面与所述排水管的下表面平齐,所述地漏栅盖的上表面低于所述排水管的上表面。
[000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所述地漏主体的下表面与所述排水管的下表面平齐,所述地漏栅盖的上表面低于所述排水管的上表面,由此使得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的整体高度不超过排水管的管径,大大降低了地漏的整体高度,进而可以降低整体浴室的地板厚度,增加整体浴室内部空间。
[0007]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0008]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地漏主体的高度为所述排水管的管径的二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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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排水管的管径为25mm或32mm。
[001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所述地漏主体一体铸造成形。
[0011]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相关技术中的地漏的示意图。
[0013]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的示意图。
[0014]图3是图2的俯视图。
[0015]图4是沿图3中的线A-A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7]下面参考附图来详细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
[0018]如图2至图4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包括:地漏主体10,地漏栅盖20和排水管30。
[0019]具体第说,地漏主体10限定有排水腔100。排水腔100的上(即如图2中所示的箭头上所指示的方向)面具有进水口(未示出)且排水腔100的前(即如图3中所示的箭头前所指示的方向)面具有出水口(未示出)。地漏主体10可以一体铸造成形。例如,由生铁一体铸造成形。
[0020]地漏栅盖20设在所述进水口上,用于承接浴室里废水。
[0021]排水管30设在所述出水口且排水管30的轴线沿前后(即如图3中的箭头前后所指示的方向)方向延伸。排水管30的管径可以为25_或32_。
[0022]其中,地漏主体10的下表面与排水管30的下表面平齐,地漏栅盖20的上表面低于排水管30的上表面。
[0023]有利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地漏主体10的高度为排水管30的管径的二分之一。
[0024]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所述地漏主体的下表面与所述排水管的下表面平齐,所述地漏栅盖的上表面低于所述排水管的上表面,由此使得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的整体高度不超过排水管的管径,大大降低了地漏的整体高度,进而可以降低整体浴室的地板厚度,增加整体浴室内部空间。
[0025]当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应用到整体浴室上时,相对于传统地漏,可以使地板的厚度减少10mm以上,相当于整体浴室在高度方向上增加了 10mm以上,增加整体浴室内部空间,用户感受良好。
[002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7]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28]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9]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30]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0031]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其特征在于,包括: 地漏主体,所述地漏主体限定有排水腔,所述排水腔的上面具有进水口且所述排水腔的前面具有出水口; 地漏栅盖,所述地漏栅盖设在所述进水口上; 排水管,所述排水管设在所述出水口且所述排水管的轴线沿前后方向延伸; 其中,所述地漏主体的下表面与所述排水管的下表面平齐,所述地漏栅盖的上表面低于所述排水管的上表面。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漏主体的高度为所述排水管的管径的二分之一。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的管径为25mm或32mm。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漏主体一体铸造成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包括:地漏主体,所述地漏主体限定有排水腔,所述排水腔的上面具有进水口且所述排水腔的前面具有出水口;地漏栅盖,所述地漏栅盖设在所述进水口上;排水管,所述排水管设在所述出水口且所述排水管的轴线沿前后方向延伸;其中,所述地漏主体的下表面与所述排水管的下表面平齐,所述地漏栅盖的上表面低于所述排水管的上表面。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整体浴室的地漏,整体高度不超过排水管的管径,大大降低了地漏的整体高度,进而可以降低整体浴室的地板厚度,增加整体浴室内部空间。
【IPC分类】E03F5/04
【公开号】CN205259337
【申请号】CN201521087015
【发明人】陈忠义, 胡福涛
【申请人】苏州科逸住宅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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