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被构造成用于使所述闭合机构的一部分在垂直于行李箱盖摆动弧线的第一定向与垂直于举升式车门摆动弧线的第二定向之间转换的铰接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盖摆动弧线限定的半径与由所述举升式车门摆动弧线限定的半径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构件为撞针组件,并且所述第一定向将撞针闩锁接合表面定位为垂直于所述行李箱盖摆动弧线,且所述第二定向将所述撞针闩锁接合表面定位为垂直于所述举升式车门摆动弧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撞针组件以使撞针在所述第一定向与所述第二定向之间偏置的致动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支架,所述安装支架提供用于在所述第一定向与所述第二定向之间引导所述撞针的一个或多个引导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撞针包括用于接合所述一个或多个引导槽的一个或多个引导销。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可操作地连接所述致动器与所述撞针组件的一个或多个驱动连杆。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个或多个驱动连杆中的至少一个驱动连杆围绕固定枢转点枢转,以使所述撞针在所述第一定向与所述第二定向之间偏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闭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个或多个驱动连杆中的至少一个驱动连杆围绕固定枢转点偏置所述撞针,以使所述撞针在所述第一定向与所述第二定向之间转换。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闭合机构。
1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举升式车门面板,所述举升式车门面板铰接地连接至所述机动车辆;
行李箱盖面板,所述行李箱盖面板铰接地连接至所述举升式车门面板;以及
闭合机构,所述闭合机构包括被构造成用于使所述闭合机构的一部分在垂直于行李箱盖摆动弧线的第一定向与垂直于举升式车门摆动弧线的第二定向之间转换的铰接构件。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箱盖摆动弧线限定的半径与由所述举升式车门摆动弧线限定的半径不同。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构件为撞针组件,并且所述第一定向将撞针闩锁接合表面定位为垂直于所述行李箱盖摆动弧线,且所述第二定向将所述撞针闩锁接合表面定位为垂直于所述举升式车门摆动弧线。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可操作地连接至所述撞针组件以使撞针在所述第一定向与所述第二定向之间偏置的致动器。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支架,所述安装支架提供用于在所述第一定向与所述第二定向之间引导所述撞针的一个或多个引导槽。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撞针包括用于接合所述一个或多个引导槽的一个或多个引导销。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可操作地连接所述致动器与所述撞针组件的一个或多个驱动连杆。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个或多个驱动连杆中的至少一个驱动连杆围绕固定枢转点枢转,以使所述撞针在所述第一定向与所述第二定向之间偏置。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一个或多个驱动连杆中的至少一个驱动连杆围绕固定枢转点偏置所述撞针,以使所述撞针在所述第一定向与所述第二定向之间转换。
2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举升式车门/行李箱盖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