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楼层逃生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736775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楼层逃生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属于应急逃生装置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在高空作业时,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帮助人们避免发生意外,现有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都只有一层伞衣,而这类伞衣需要具备一定的高度,通常只能从高空中降落下来,才能完全将伞架打开,一般只在适用在飞机上或者一些很高的楼房,但对于一些二层至十七层左右的楼房,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借用此类逃生装置,会给使用者带来一定的危险系数。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在高空低空工作和具有漂浮功能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本发明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包括第一逃生机构、第二逃生机构、连杆和脚台;所述第一逃生机构由伞面、骨架、套筒和锁件组成;所述伞面安装于骨架上;所述骨架另一端安装于套筒上;所述连杆穿过套筒连接到骨架中心;所述锁件安装于连杆上侧;所述第二逃生机构由伞衣、多条拉绳和拉绳套组成;所述拉绳一端与伞衣外围安装,另一端与拉绳套安装;所述拉绳套穿过连杆;所述脚台安装于连杆底部。
[0004]进一步地,所述套筒固定于伞衣顶部。
[0005]进一步地,所述连杆穿过伞衣顶部。
[0006]进一步地,所述拉绳套固定于连杆底部。
[0007]本发明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减速性能好;使用时可直接手动将第一逃生机构打开,具有降速作用,第一逃生机构的展开不需要气流或引导伞就可以自由打开,因此在低空中也可以实施跳伞,适用于楼层间使用,如果楼层高度比较高,降落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第二逃生机构进行降速;使用时,可以手握拉绳或拉绳套,脚部可以利用脚台作为支点,能够保证降落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0008]为了易于说明,本发明由下述的具体实施例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0009]图1为本实用一种楼层逃生机构的整体示意图。
[0010]【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包括第一逃生机构1、第二逃生机构2、连杆3和脚台4 ;所述第一逃生机构I由伞面5、骨架6、套筒7和锁件(未图示)组成;所述伞面5安装于骨架6上;所述骨架6另一端安装于套筒7上;所述连杆3穿过套筒7连接到骨架6中心;所述锁件安装于连杆3上侧;所述第二逃生机构2由伞衣8、多条拉绳9和拉绳套10组成;所述拉绳9 一端与伞衣8外围安装,另一端与拉绳套10安装;所述拉绳套10穿过连杆3 ;所述脚台4安装于连杆3底部。
[0011]其中,所述套筒7固定于伞衣8顶部;所述连杆3穿过伞衣8顶部;所述拉绳套10固定于连杆3底部。
[0012]本发明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使用时,直接手动将第一逃生机构打开,具有降速作用,第一逃生机构的展开不需要气流或引导伞就可以自由打开,因此在低空中也可以实施跳伞,适用于楼层间使用,如果楼层高度比较高,降落过程中也可以通过第二逃生机构进行降速;使用时,可以手握拉绳或拉绳套,脚部可以利用脚台作为支点,能够保证降落的安全性。
[0013]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一个实例,并不是用来限制本发明的实施与权利范围,凡与本发明权利要求所述内容相同或等同的技术方案,均应包括在本发明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逃生机构、第二逃生机构、连杆和脚台;所述第一逃生机构由伞面、骨架、套筒和锁件组成;所述伞面安装于骨架上;所述骨架另一端安装于套筒上;所述连杆穿过套筒连接到骨架中心;所述锁件安装于连杆上侧;所述第二逃生机构由伞衣、多条拉绳和拉绳套组成;所述拉绳一端与伞衣外围安装,另一端与拉绳套安装;所述拉绳套穿过连杆;所述脚台安装于连杆底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固定于伞衣顶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穿过伞衣顶部。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绳套固定于连杆底部。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楼层逃生机构,包括第一逃生机构、第二逃生机构、连杆和脚台;所述第一逃生机构由伞面、骨架、套筒和锁件组成;所述伞面安装于骨架上;所述骨架另一端安装于套筒上;所述连杆穿过套筒连接到骨架中心;所述锁件安装于连杆上侧;所述第二逃生机构由伞衣、多条拉绳和拉绳套组成;所述拉绳一端与伞衣外围安装,另一端与拉绳套安装;所述拉绳套穿过连杆;所述脚台安装于连杆底部。本发明的一种楼层逃生机构,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减速性能好;不需要气流或引导伞就可以使用,能够保证降落的安全性。
【IPC分类】A62B1/00, B64D17/02, B64D17/62
【公开号】CN105498101
【申请号】CN201410499328
【发明人】赵颖, 王晓旭
【申请人】天津滨浦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4月20日
【申请日】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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