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17728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一种汽车安全边条,尤其是指一种将透光罩及一由多数发光二极管(LED)组成的发光单元设于汽车边条以达到发光警示效果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
随着车辆工业的进步与发达,汽车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亦渐趋重要,而车辆的行驶安全已被公认为目前最重要的课题之一。尤其,在夜晚、雨天或有遮蔽物而光线不充足时,因视线不佳所造成的意外时有所闻,因此,针对车辆行驶安全所设计的配备亦因应而生,诸如车辆的照明灯具、方向灯等。
一般汽车的侧边面积较前、后端面积为大,即车辆的侧面容易被视线所看到,但现有的汽车照明灯具是装设于汽车的较前、后端部,而此种灯具于车辆的前、后侧有较显著的效果,但对于车辆侧边的照明警示效果则相当有限,另外,汽车于转弯或并排行驶时,对驾驶人而言,远离驾驶侧的车辆侧边亦容易成为视线的死角,所以,如能于车辆侧边加设警示灯具将可改善此种状况,然而,如今汽车已不仅是交通运输的工具,汽车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汽车外型的美观与否成为消费者考量的重要因素,所以倘若仅是将警示灯具增设于车辆侧边,势必将破坏汽车整体造型、影响美观,而极有改善的必要。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由将透光罩及发光单元等设于汽车边条本体,而可在尽量不破坏汽车原有外型设计的前提下,达到显著的发光警示效果,以改善行驶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颖美观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
本实用新型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与方向灯同步发光以免除视觉死角、改善行驶的安全性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
本实用新型一种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该汽车安全边条包括一边条本体,其具有预定的造型而供固定于汽车门板外侧面的预定位置,该边条本体具有一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至少具有一连通边条本体外侧面的开放端;一透光罩,由可透光材质制成,该透光罩设于该边条本体容置空间的开放端,该透光罩并具有一以上的光线折射部而具有多数的折射面,另外,该边条本体与透光罩配合设有一以上的固定部使该透光罩不致脱出边条本体;一以上的发光单元,其设置于该边条本体的容置空间,并位于该透光罩的一侧,该发光单元由多数发光二极管所组成,且该发光单元可与电源导通而发光。
其中,该发光单元的发光二极管是插设于一基板。
其中,该边条本体的容置空间的一侧设有一盖体。
其中,该边条本体的容置空间是由边条本体的底侧面向内延伸,而该透光罩是由边条本体的底侧插入,且该盖体设于该容置空间的底侧,该盖体前后端分别向上凸伸一阻挡部。
其中,该边条本体的容置空间是贯通其前、后侧面,而该透光罩、发光单元由边条本体的后侧装入该容置空间,该盖体则设于该容置空间的后侧。
其中,该透光罩底部内侧缘凹设有一定位部,该定位部定位该发光单元于该边条本体容置空间的位置。
其中,该透光罩内侧贴设有一反射片。
其中,该边条本体是以强力双面胶贴设于汽车门板外侧的预定位置。
其中,该边条本体是以固定扣钮固定于汽车门板外侧面的预定位置。
为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一详细的描述,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立体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立体分解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使用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立体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立体图;图6是图5的VI-VI剖面示意图;图7是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立体分解图;图8是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的剖面示意图;图9是本实用新型第五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10是本实用新型第六实施例的立体图;请参阅
图1至图三,本实用新型是为一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该汽车安全边条包括一边条本体2,其具有预定的造型而供固定于汽车门板1外侧面的预定位置,该边条本体2中间段具有一容置空间21,该容置空间21至少具有一连通边条本体2外侧面的开放端211;一透光罩3,由可透光材质制成,该透光罩3设于该边条本体2容置空间21的开放端211,该透光罩3并具有一以上的光线折射部31,于本实施例中,该光线折射部31设于透光罩3的内侧面而不易污损,且其是以立体激光雕刻制成而具有多数的折射面,以增加折射效果;另外,该边条本体2与透光罩3配合设有一以上的固定部24、34使该透光罩3不致脱出边条本体2,该固定部24、34亦可以粘胶、强力双面胶等取代,而将透光罩3粘固于该边条本体2;一以上的发光单元5,其设置于该边条本体2的容置空间21,且位于该透光罩3的一侧,该发光单元5可与电源(图中未示)导通而发光,该发光单元5由多数的发光二极管52所组成,且该等发光二极管52是插设于一基板51;一盖体6,设于该边条本体2的容置空间21的一侧;于本实施例中,该边条本体2的容置空间21是贯通其前、后侧面221、222,而该透光罩3、发光单元5由边条本体2的后侧装入该容置空间21。
组装本实用新型时,如图2所示,依序将该透光罩3、发光单元5、盖体6由边条本体2的后侧置入容置空间21中,再固定该盖体6即可将本实用新型以强力双面胶(图中未示)如图3所示贴设于汽车门板1外侧面的预定位置,或可不设有前述的盖体6,而直接以强力双面胶贴设于汽车门板1,并使该发光单元5与电源导通而发光,另外,亦可控制使本实用新型与方向灯同步闪烁发光,以免除转弯、并排行驶时远离驾驶侧的车体侧边视觉死角,使本实用新型得由发出的光线达到警示的安全效果,尤其在夜晚、雨天或有遮蔽物等光线不充足处将更为醒目,故可达到显著的警示效果。
当然,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如图4所示,是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该边条本体2A是以固定扣钮12固定于汽车门板1外侧的预定位置。
如图5-图7所示,是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实施例,该边条本体2B的容置空间21B连通该边条本体2B的前侧面221B、底侧面223B,该边条本体2B的容置空间21B是由边条本体2B的底侧面223B向内延伸,而该透光罩3B是由边条本体2B的底侧插入,且该盖体6B前后端分别向上凸伸一阻挡部62B,而以螺丝63B由底侧锁固;该透光罩3B底部内侧凹设有一定位部32B,该定位部32B定位该发光单元5B于该容置空间21B的位置;该透光罩3B并设有固定部4B,使该固定部4B可抵住该边条本体2B,而其整体可以强力双面胶11贴设于汽车门板1。
如图8所示,是为本实用新型的第四实施例,该透光罩3C内侧可贴设有一反射片33C如前银箔反射膜等以提高光效率。
另外,如图9、
图10所示,是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五、第六实施例,该边条本体2E、2F可配合不同厂牌、型号的汽车设置为不同造型。
值得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是装设于汽车门板1外侧面的边条,由体积小、重量轻的发光二极管52为发光源,而可将本实用新型容置于汽车边条本体2、2A、2B、2E、2F内,使本实用新型得制作为厚度仅1公分左右,因本实用新型厚度波且设为汽车边条,是以装设本实用新型可尽量在不破坏汽车原有外型设计的前提下,达到发光警示的安全效果,本实用新型并提供一种新颖美观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由将透光罩3、3B、3C及发光单元5等设于汽车边条本体2、2A、2B、2E、2F,而可在不破坏汽车原有外型设计的前提下,达到显著的发光警示效果,以改善行驶的安全性。
权利要求1.一种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该汽车安全边条包括一边条本体,其具有预定的造型而供固定于汽车门板外侧面的预定位置,该边条本体具有一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至少具有一连通边条本体外侧面的开放端;一透光罩,由可透光材质制成,该透光罩设于该边条本体容置空间的开放端,该透光罩并具有一以上的光线折射部而具有多数的折射面,另外,该边条本体与透光罩配合设有一以上的固定部使该透光罩不致脱出边条本体;一以上的发光单元,其设置于该边条本体的容置空间,并位于该透光罩的一侧,该发光单元由多数发光二极管所组成,且该发光单元可与电源导通而发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其中,该发光单元的发光二极管是插设于一基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边条本体的容置空间的一侧设有一盖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边条本体的容置空间是由边条本体的底侧面向内延伸,而该透光罩是由边条本体的底侧插入,且该盖体设于该容置空间的底侧,该盖体前后端分别向上凸伸一阻挡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边条本体的容置空间是贯通其前、后侧面,而该透光罩、发光单元由边条本体的后侧装入该容置空间,该盖体则设于该容置空间的后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透光罩底部内侧缘凹设有一定位部,该定位部定位该发光单元于该边条本体容置空间的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其中,该透光罩内侧贴设有一反射片。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边条本体是以强力双面胶贴设于汽车门板外侧的预定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特征在于,其中,该边条本体是以固定扣钮固定于汽车门板外侧面的预定位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提供一种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其包括:一边条本体、一透光罩、一以上由发光二极管组成的发光单元,由将透光罩及发光单元等设于汽车边条本体,而可在尽量不破坏汽车原有外型设计的前提下,达到显著的发光警示及可与方向灯同步发光的效果,以改善行驶的安全性,并提供一种新颖美观的可发光的汽车安全边条。
文档编号G09F13/18GK2483257SQ0122733
公开日2002年3月27日 申请日期2001年6月25日 优先权日2001年6月25日
发明者江顺发 申请人:江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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